三江侗族自治县梅林乡人民政府 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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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梅林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梅林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梅林乡人民政府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梅林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全乡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管理的有党政机关(含党委、人大、政府、团体)、财政所、文广站、国监站、就业社保服务中心、水利站、计生站、农机站、林管站、司法所、市场所、村级组织等15个单位。
第二部分:梅林乡人民政府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三江侗族自治县梅林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梅林乡人民政府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8182245.82元,其中本年收入7965928.92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788103.01元,增长27.9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965928.92元,为自治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414625.11元,增长43.5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作项目及内容增加。
6.上年结转和结余216316.9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资金均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626522.1元,下降74.33%,主要原因是往年存在办公楼未结清款项结余,2018年已退回国库。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8182245.82元,其中本年支出8025340.92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788103.01元,增长27.9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5446.08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务运行。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14852.83元,增长17.51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薪资调整。
2.国防支出9543.6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043.6元,增长281.74%,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
3.公共安全支出193286.31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5878.91元,增长236.69%,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相关项目预算增加。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6862.19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0399.71元,下降6.6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147.24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5721.56元,增长19.1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1730.39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46146.39元,增长67.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7.城乡社区支出547420.47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54657.2元,增长86.9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8.农林水支出2152904.64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97719.23元,增长47.95%,主要原因是农林水相关项目预算增加。
9.年末结转和结余156904.9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59517元,下降62.32%,主要原因是2017存在工程款结转,2018年该部分未使用资金已退回国库。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梅林乡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25340.92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047620.01元,增长34.25%。其中:基本支出7319891.87元,项目支出705449.05万元。
梅林乡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492643元,支出决算为8025340.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926152元,支出决算为3455446.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薪资调整。
2.国防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9543.6元。主要差异原因是追加了预算。
3.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182815元,支出决算为 193286.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预算。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153298元,支出决算为146862.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0%。主要原因是减少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为667651元,支出决算为 658147.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8%。主要原因是减少预算。
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862825元,支出决算为861730.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主要原因是减少预算。
7.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594143元,支出决算为 547420.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4%。主要原因是减少预算。
8.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1791654元,支出决算为2152904.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预算。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19891.87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808828.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9%。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71425.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6%。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963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7%。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梅林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285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000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285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2850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梅林乡人民政府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22850元,平均每辆61425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800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9次,人次124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1122145.7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6320.53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4174.83元,增长9.2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薪资浮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无支出也需要注明“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无国有资产则在相关的资产后填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92643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自评总分为99分。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预算编制部分自评得分为11分。原因为:保证了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项目支出编制的合规性,预算编制细化。
预算执行部分自评得分为40分。原因为:预算调整率、结转结余、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整性等方面都在都按要求完成,发现的问题为支出进度有所不足故扣1分,自评40分。
履职及效益部分自评分为45分。原因为部门职责与目标基本履行。
自评开展部分自评分为3分。原因为及时并认真按要求完成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