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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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县“三公”经费的预算安排,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因全县“三公”经费预算在2008年基础上连续多年压缩,下降幅度较大,为保障各部门正常工作需要,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按2016年预算数安排919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安排63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安排288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是“三公”经费支出的上限,各部门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具有不确定性,未纳入年初预算。若各单位预算执行年度内,有上级部门组织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按照审批程序报批后,在本单位预算内经费中解决,为此,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8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271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3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570万元,与上年持平。2.因公务用车改革及有关公务购车政策限制,一般公务用车暂停采购,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厉行节约有关要求,我县认真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能,继续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做好“三公经费”控制压缩工作。
公车制度改革后,2016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保有量350辆,其中机关、参公单位公务车辆保有量为210辆。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单位:万元)
备注:1.运行维护费包括应急公务用车、执法用车、事业单位用车经费。
2.2016年公务接待:4057批次3151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