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 字体大小:[小
- 中
- 大]
三江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要求,在连续多年压缩、下降幅度较大情况下,目前我县“三公”经费处于最低标准,公务接待、公务车辆运行开支压力较大。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按1%进行压减,安排8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安排631万元(不含购置费),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安排25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下降3%;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
1.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具有不确定性,未纳入年初预算。若各单位预算执行年度内,有上级部门组织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按照审批程序报批后,在本单位预算内经费中解决,为此,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停车费等其他相关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考虑多年进行压减以及脱贫攻坚工作需要,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上年预算数安排631万元,维持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共财政拨款57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包括公务用车购置价款、车辆购置税和其他相关支出。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完成后,按照“桂财资[2017]22号”规定,柳州市车辆购置费实行限额控制,我县将根据市级下达的额度安排全县公务用车采购并列入预算。因2021年车辆购置费额度尚未下达,购置费预算暂不安排,年度将视限额情况调整预算。
4.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安排252万元,比上年下降3%;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42万元,比上年下降3%。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厉行节约有关要求,我县认真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能,继续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做好“三公经费”控制压缩工作。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名称 | 2020年预算数 | 2020年执行数 | 2021年预算安排 | 备注 | |||
合计 | 其中:公共财政拨款 | 合计 | 其中:公共财政拨款 | 合计 | 其中:公共财政拨款 | ||
合计 | 891 | 819 | 879 | 810 | 883 | 812 | |
公务接待费 | 260 | 249 | 260 | 249 | 252 | 242 | |
因公出国经费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2021年预算待上级下达额度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31 | 570 | 619 | 561 | 631 | 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