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2017年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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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第二年,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县政府债务总限额41100万元(一般债务40700万元、专项债务400万元)。债务限额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公开。
2016年底,全县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4057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0243万元、专项债务332万元。未突破债务限额。主要是城乡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公益性项目形成的债务。我县政府债务的债务率在警戒线以下,风险可控。
2016年底,全县负有担保责任债务4084万元。负有一定救助责任负债2406万元。政府性债务逾期额10383万元。
2017年,财政厅尚未核定我县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我们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兼顾好融资发展和防范风险,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和拓宽融资渠道,有效发挥政府举债积极作用。
项目 |
2016年预算数 |
2016年 决算数 |
本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 |
4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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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般债务 |
4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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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务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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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末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
40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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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般债务 |
40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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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务 |
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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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
4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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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
2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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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三江县政府性债务情况 |
470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