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2016年举债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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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政府性债务情况表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上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
28941 |
|
其中:一般债务 |
28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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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务 |
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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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 |
41100 |
|
其中:一般债务 |
40700 |
|
专项债务 |
400 |
|
本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 |
16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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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般债务 |
16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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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务 |
||
本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 |
4186 |
|
其中:一般债务 |
4186 |
|
专项债务 |
||
1.年末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
40575 |
|
其中:一般债务 |
40243 |
|
专项债务 |
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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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
4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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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
2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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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三江县政府性债务情况 |
47065 |
2.2016年政府性债务说明
2016年是中央对各省市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第二年。经财政厅核定, 2016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1100万元(不含担保责任的债务、或有债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47065万元(不含粮食挂账)。按债务性质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40575万元(一般债务40243万元,专项债务332万元),占86.21%,且不超过自治区核定的限额;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为4084万元,占8.68%;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2406万元,占5.11%。
根据中央部署,对存量债务中通过银行贷款等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的政府债务,通过3年左右的过渡期,由地方在限额内安排发行政府债券置换。2016年我县得到自治区的置换债券4186万元。置换债券减轻了我县的债务利息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