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2017年举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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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政府性债务情况表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上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
40575 |
|
其中:一般债务 |
40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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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务 |
332 |
|
本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 |
67300 |
|
其中:一般债务 |
66900 |
|
专项债务 |
400 |
|
本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 |
25600 |
|
其中:一般债务 |
2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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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务 |
||
本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 |
1000 |
|
其中:一般债务 |
1000 |
|
专项债务 |
||
1.年末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
62121 |
|
其中:一般债务 |
62021 |
|
专项债务 |
100 |
|
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
3571 |
|
3.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
1736 |
2.2017年政府性债务说明
2017年,经自治区核定, 我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7300万元(不含担保责任的债务、或有债务),其中:一般债务66900万元、专项债务4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67428万元(不含粮食挂账)。按债务性质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62121万元(一般债务62021万元,专项债务100万元),占92.13%,且不超过自治区核定的限额;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为3571万元,占5.3%;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1736万元,占2.57%。
根据中央部署,对存量债务中通过银行贷款等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的政府债务,通过3年左右的过渡期,由地方在限额内安排发行政府债券置换。
注:因项目业主更换,2017年12月31日根据自治区要求在地方政府债务系统核销2018年不能置换的世纪城债务4100万元。该债务仅是债务系统数的核销,但实际债务额仍存,工程款需根据实际支出数按原渠道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