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财政局关于落实2022年度三江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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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精神和《2022年度三江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三审报〔2023〕1号)以及《关于做好2022年度三江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情况高度重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决心,采取有力整改措施,落实落细审计整改任务,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取得成效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由局长召集分管副局长、各相关股室股长在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认真研究核对,剖析成因,夯实整改责任。能马上整改的,立行立改,加快整改;对于一些特殊事项暂时未能整改到位的,要把情况说明清楚,制订整改计划和完成期限。
(二)落实责任,部门协调配合。针对审计报告反馈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分工,分解到相关业务股室。对于延伸审计发现问题,下发相关整改清单到责任单位,并加强与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及时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1.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预算调整幅度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今后,在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时,财政部门将认真准确的分析我县经济发展状况,实事求是,科学编制预算。
2.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涉及到的4个单位已于7月31日前上缴财政非税收入93.96万元。其中:县林业局30.55万元、县城市管理执法局7.46万元、县教育核算中心4.74万元、县民族高级中学51.21万元。
3.关于“个别单位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已落实整改,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的有关规定。
4.关于“12名公职人员违规领取农机购置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涉及的12名公职人员在县农机中心的指导下,于2023年7月14日前已主动清退补贴10,590元。
5.关于“个别项目未取得工程发票支付工程款1,484.42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三江电力公司于9月21日已取得项目工程发票支付工程款1,484.42万元。
6.关于“茶园绿色防控专柜管理不到位,推广应用效益不明显”的问题
(1)茶园绿色防控专柜物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县农业农村局积极整改,损坏的显示器已由专柜重新补齐、专柜物资统一存放。
(2)茶园绿色防控专柜推广应用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县农业农村局积极整改,于2023年7月20日已将茶叶防控宣传专用视频u盘发到20个专柜点。
7.关于“新增资产未登记入账,形成账外资产”的问题
(1)新增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涉及到的6个单位古宜镇第四中学、
医疗保障局、教育局、教育经费核算中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会办公室、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中心均已补记固定资产。
(2)新增无形资产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县政协办公室已完成整改,相关资产已补登记入账。
(3)预付县工人文化宫购置款应记未记预付账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县政协办公室已完成整改,相关资产已补登记入账。
8.关于“调拨资产程序不规范,造成少记漏记资产”的问题
(1)县庆期间新增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61.62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县卫健局已完善相关资产调拨有关程序和手续,调拨资产已由涉及资产的3个接收单位全部登记入账,完成整改。
(2)疫情期间采购设备未登记入账10,598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县卫健局已完善相关资产调拨有关程序和手续,调拨资产已由涉及资产接收单位全部登记入账,完成整改。
9.关于“个别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已落实整改,承诺今后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二、未完成整改原因及计划完成时限
对于特殊事项,因历史形成或系统原因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财政部门将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切实采取措施,力争全部整改完成。从制度和管理等层面,出台切实管用的办法和措施,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具体如下:
1.关于“部分项目资金超两年未支付完毕”的问题
整改说明:完成部分整改。林业局已完成整改,完成146.18万元资金拨付。其余未完成整改单位及金额,县财政局将积极筹措库款,根据部门支出需求,及时拨付。
2.关于“部分当年追加指标未形成支出”的问题
整改说明:完成部分整改。截至目前,县财政已完成800.3万元资金拨付,其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8.29”疫情处置工作后勤保障经费在卫健局使用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拨付。其余未整改资金县财政局将积极筹措库款,根据部门支出需求,及时拨付。
3.关于“政府债券支出进度慢,未能及时发挥资金效益”的问题
整改说明:完成部分整改。截至目前,县财政已完成1170.51万元资金拨付。其余未整改资金县财政局讲积极筹措库款,根据部门支出需求,及时拨付。
4.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
整改说明:完成部分整改。已整改单位:独峒镇财政所于8月3日上缴财政8.35万元。没有完全整改到位:农业农村局已清缴65827.55元,余下66720.47元待清查核实。
5.关于“个别单位往来账款长期挂账且涉及的应收对象多、金额大”的问题
整改说明:完成部分整改。农业农村局已制定整改措施。截止10月31日已追回应收款6.25万元,调整账务-2万元,发票销账297.22万元。其余应收款对象因历史遗留原因难以一时清查完成,待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作进一步整改。
6.关于“未及时处置长期积压的待处置资产”的问题
整改说明:完成部分整改。已完成整改单位:县公路发展中心积极落实整,相关资产已按规定进行处置。没有完全整改到位:县财政局、县统计局。整改措施:县财政局已成立清查小组对资产进行清查,按规定进行处置,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整改。县统计局正在收集相关资产材料,按规定进行申报处置,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整改。
7.关于“历年审计发现问题3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1)2020年度审计发现的县政府办盘盈资产入账价值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说明:整改中。未完成原因:由于涉及资产数量多、历史性等原因,未能及时完成入帐价值的确定。采取措施:政府办已出台《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下一步计划聘请有固定资产价值评估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2)关于2021年度未按规定核算政府股权投资的问题
整改说明:研究整改中。目前国资办、国库股与三家平台公司针对2012年至2023年度投入资本金金额进行清理、核实,因涉及历史遗留问题账务需进一步核实、确认,待三方核对数据确认一致即列为股权投资入账,计划2023年底完成。
(3)关于2021年度政府财务报告未编制保障性住房资产的问题
整改说明:部分已整改完成。2022年审计指出后,县财政局督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22年7月进行单位账务整改,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保障性住房资产8781.06万,年终做决算时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无法登记保障性住房卡片信息,单位也积极与工程师联系解决,最终还是无法解决,为保证账账相符,因此,该信息只能登记在“固定资产房屋”科目中。2022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时需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年报一致,因此2022年度政府财务报告未能体现出保障性住房资产科目,2023年在编制2022年三江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时暂时无法披露此项情况。2023年6月财政厅已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系统并入预算一体化系统后可以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督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整改,到2024年在编制2023年三江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时再披露此项情况。
三、今后工作计划和措施
财政部门将切实履行好财政监管职责,坚持把财政资金监管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职责,千方百计严约束、强监管、重绩效,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政策文件和管理办法,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督促和指导部门按审计要求扎扎实实整改,改到位、改彻底,从讲政治的高度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宏观政策影响的分析研判,合理测算收入,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严禁随意追加追减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调整。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新增项目支出,切实压减低效无效支出以及非必需非刚性支出,加强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强化库款管理,优先安排“三保”及必要的刚性支出,积极协调上级财政部门库款调度,加大库款支持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
三是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监管,加大资产年报数据审核力度,督促单位按照资产、财务等相关管理要求,做好年终盘点,全面准确反映单位资产,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督促各单位落实管理主体职责,从资产购置入账、管理维护,资产调划、报废处置和资产核销进行全过程管理,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底数清楚、账实相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四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建设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完成,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