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财政局落实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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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报告》(三审报[2021]3号)关于2020年度三江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问题以及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情况。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召集各业务股室认真复核、研究,剖析形成原因,逐条进行整改。对一些特殊事项暂时未能整改到位的,作出情况说明和整改计划。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关于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方面
1.关于“财政预算调整幅度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或说明:
2020年年初财政预算编制严格落实《预算法》有关要求,一是财政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的原则。二是财政支出预算编制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特别是考虑年初县级财力状况(包括县本级收入和上级预通知提前下达的补助),确保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用在紧要处,切实兜牢民生底线。由于2020年我县预算执行过程中受到新情况、新政策的影响,以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年中下达增加的原因,与年初预算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2020年财政预算收支调整幅度较大,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执行。主要原因如下:
(1)收入预算调整幅度较大包括: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增加。2020年为应对突发疫情造成的影响,国家新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税收收入比年初预算数减收。为弥补税收下降造成的收入缺口,财政部门协同国土部门努力挖掘潜力,加快完成土地开垦、旱改水田等任务,共完成耕地指标交易收入入库21512万元。加上其他一次非税收入,财政收入结构发生变化,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增加24517万元。 二是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增加。由于2020年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需求大,因此需要加大盘活土地资源,增加土地出让收入来保障支出,完成增减挂钩形成土地出让收入新增18630万元,其他土地出让收入增加15000万元。三是上级下达补助收入增加调整。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补助增加,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9855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56911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转移补助收入增加19536万元(含抗疫特别国债10567万元)。四是政府债券转贷收入调整增加为3150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幅度较大包括:财政支出严格遵守“以收定支”的基本原则,根据财政总收入预算调整增加而变动。一是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和债券资金按规定专款专用。二是县本级财力增加安排用于脱贫攻坚补短板、人员经费增支、落实政策性配套支出,以及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的急需安排事项。三是政府基金收入增加(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用于征地拆迁、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周转房配套、农村危房改造配套、危旧房“拆旧复垦”等支出。
(3)该问题属于全区各县的共性问题,特别是上级补助增加调整大,需上级部门提前下达资金或预通知来解决,目前未能完全整改到位。
2.关于“未经批准,在不同功能分类科目间调剂预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或说明:
在预算执行中,一些预留项目资金会根据实际使用时,按照具体部门和实际项目列入相应支出科目,就会形成一些支出功能科目调整变动,具体原因为:
(1)年初预留项目经费。年初预算时在县发改局等部门预留项目前期经费,在县财政预留人员增支、应急经费等资金,年中根据各部门实际领域和项目需求的申请,在具体使用时列入相应支出科目,属科目正常使用变动。
(2)支出预算调整较大。一是我县财力总量小,年中刚性民生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突出,年终时会根据全年获得财力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债券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核定全年支出规模,并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支出,不同功能分类科目间会形成调整变动情况。二是2020年我县脱贫攻坚、刚性民生领域支出有缺口,年底就利用一些上级资金下达慢而项目未结算支付的时间差,将库款暂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民生和急需领域支出,并在使用时列入相应科目。因此存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现象,这些调整安排用于“三保”等民生支出,均按照财政资金审批拨款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批。2020年财政决算将按规定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3)今后,我们将注重加强学习,严格落实《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将预算调整按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调整,进一步提高预算的精准化和规范化。
3.关于“预算安排不合理,年中县本级追加部分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为零”的问题。
整改情况或说明:
(1)经核实,2020年年中县本级追加预算资金执行率为91.16%。审计意见反映“年中县本级追加部分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为零”的问题,其原因有:一是部分项目由于部门在年底才申请追加,政府批准较晚,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未通过审计结算没能形成实际支付;二是部分单位财务人员年底未及时进行支付申请操作,形成资金执行率为零,结转下年度支付。
(2)项目资金未形成支付不是预算安排不合理,所有追加项目资金都是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或政府急需解决的民生事项,均按照财政资金审批拨款程序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审批后追加的。
(3)今后,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支出进度通报制度,督促各部门对已下达的项目指标加快支付进度,同时要求所有追加项目必须明确支付时限,确保在当年完成实际支出。
(二)延伸部门审计情况、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整改情况或说明:关于延伸核查各预算单位和专项资金审计发现存在问题,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积极整改,举一反三,并由相关部门将整改情况向审计局作专题报告。
二、关于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2017年审计发现的‘三江县财政局对历年往来账长期挂账’的问题,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或说明:已完成部分整改。由于财政暂付性款项形成时间跨度长、原因复杂,目前财政局已对暂付性款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按形成原因和资金性质进行分类,根据实际情况和财力状况分类处理,该核销的按程序逐年核销,2020年已完成柳州市暂付款消化任务。按上级要求在三年内完成清理目标任务,剩余暂付款2511万元按上报柳州市暂付款消化方案,2021年消化207万元,2022年消化200万元,2023年消化2104万元。
(二)关于“重复出现2020年审计发现并已完成整改的问题1个:2020年6月,通过调整预算对2020年审计发现的‘预拨经费未在年终前转列支出或清理收回20229万元’问题进行整改,但2020年底预拨经费科目当年又新增预拨非下年度年初预算资金17,478万元并结转下年”的问题。
整改情况或说明:
1.2020年审计发现的2019年“预拨经费未在年终前转列支出或清理收回20229万元”已完成整改。
2.2020年底新增预拨经费情况。2020年脱贫攻坚补短板和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年末项目结算及支付农民工工资17478万元。由于当年无财力安排,财政局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超调资金用来支付刚性民生支出、农民工工工资以及政府急需安排的事项。根据预算法“收支平衡”的原则,财政不列赤字,将此项支付作“预拨经费”账务处理,并于2021年3月份列作支出,将在2021年预算调整时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
3.预拨经费完成整改后当年底又出现新增情况说明。预拨经费形成的原因主要是:我县财力困难,财政自给率低,而民生刚生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凸显。年底为保障脱贫攻坚补短板、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领域支出需要,财政局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超调资金用来支付刚性民生、农民工工工资以及政府急需安排的事项,作“预拨经费”账务处理。符合《财政部关于严格规范地方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的通知》有关“暂付款项不得超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支出之和5%”的规定;符合桂财库〔2021〕62号文件“2019年及以后新增形成的累计余额已经超过同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之和的5%的地区,务必将已经超过的部分在2021年底前清理消化完毕,确保新增规模占比压降至5%以下”规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的研判分析,准确预判当前经济形势,科学稳妥制定预算编制方案。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合理确定收支预算规模,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准确性。
二是加强财政保障能力,大力涵养优质财源,加快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见效,形成可持续的税收收入新增长点,切实提高地方财政自给率。同时准确研判中央、自治区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配合全县各部门争取上级资金的最大支持。创新方式方法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发展,增加资金有效供给。
三是严格预算约束,不随意开新增支出口子,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取消低效无效支出。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安排新增支出预算,经县政府批准确需在当年安排新增支出的,应优先考虑通过调整部门预算、统筹既有专项资金等方式解决。同时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是加大对各预算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确保固定资产账卡和账实相符。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内控制度,规范报账手续,加强公务卡使用的监督,并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
三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