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三江侗族自治县2020年产业 扶贫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补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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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三江侗族自治县2020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三政办发〔2020〕15号)中的“奖补范围”进行补充完善。补充内容如下:
一、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在安置点所在乡(镇)辖区内实施的产业项目纳入奖补范围,其发展的产业项目由贫困户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组织验收并申报。
二、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在安置点所在乡(镇)辖区内实施的产业项目纳入奖补范围的执行时间参照《三江侗族自治县2020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三政办发〔2020〕15号)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联系电话:0772—8611013。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