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2018年政府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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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第三年,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县2017年政府债务总限额67300万元(一般债务66900万元、专项债务400万元)。债务限额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公开。
2017年末,全县政府性存量债务71655万元,比上年增长52.25%。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6622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6129万元、专项债务100万元。未突破债务限额。主要是城乡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公益性项目形成的债务。我县政府债务的债务率在警戒线以下,风险可控。
2017年底,全县负有担保责任债务3671万元。负有一定救助责任负债1755万元。政府性债务逾期额9775万元。
2018年初,财政厅尚未核定我县年度政府债务限额。债务仍是2017年年末数。我们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兼顾好融资发展和防范风险,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和拓宽融资渠道,发挥政府举债积极作用。
项目 |
2017年预算数 |
2017年 决算数 |
本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 |
67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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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般债务 |
66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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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务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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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末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
66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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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般债务 |
66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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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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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
3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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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
1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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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三江县政府性债务情况 |
71655 |
注:地方政府债务数含世纪城工程(博物馆)债务4100万元,因项目业主更换,2017年12月31日根据自治区要求在地方政府债务系统核销2018年不能置换的世纪城债务4100万元。该债务仅是债务系统数的核销,但实际债务额仍存,工程款需根据实际支出数按原渠道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