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文体局2013年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7-06-23 20:2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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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三政办发[2012]220号)文件精神,本单位及时组织了2013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在本单位认真测算的基础上,汇总编制了本单位2013年预算。现将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人员情况:2002年机构改革文体局和体育局合并,编制由两局的9人(文化局5人,体育局4人)精简为5人(行政4人,事业1人),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但目前文体局编制数9个(其中事业后勤编制1个),在职人员10人(正科3人、副科3人、科员3人、行政工勤1人),退休人员3人。

  (二)单位资产状况

  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余额215万元。

  (1)办公用房:文化局现有办公室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体育局有办公综合楼一栋,篮球、游泳综合馆一栋,灯光球场一个,200米跑道田径场一个;

  (2)办公设备:1.5匹空调机4台(208年12月购入,使用中),    3匹空调机2台(208年12月购入,使用中),计算机11台(使用中),打印机5台(使用中),复印机1台(使用中),摄像机2台(使用中),监控设备1套(2008年购入,使用中),数码相机1台(使用中),电扇11台,饮水机2台。

  (3)办公家具:办公桌椅11套,办公文柜10组,办公电脑桌椅3套,办公会议室桌椅20套。

  (4)账户开设情况。三江县文化和体育局 155101040003872(农行)基本账户。

  (三)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

  (1)积极争取三江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和做好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2)继续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

  (3)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4)强化文化市场治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文化市场治理体系。

  (5)做好三江侗画产业发展,基地提升及各项管理工作。

  (6)做好“七个一”文化工程建设。“七个一”即:发行一张光碟,出版一本书,演好一台戏,开展一场体育比赛,举办一个美术展、抓好一个项目建设、举办一个培训班。

  (7)做好我县侗族村寨“申遗”各项保护管理工作。

  (8)做好体育各项管理工作,提高群众健身科学化和运动水平;加强举重、游泳项目的选材和训练;抓行政执法。

  (9)做好自治区级侗族生态保护区工作。

  二、编制预算文件依据

  1、三政办发[2012]220号《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2、三办〔2012〕111号《自治县党委办公室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3、2013年柳州市文化局目标责任书。

  4、三江县文体局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5、三宣发〔2010〕8号《关于举办三江县第四届农村文艺会演的通知》(2013年举办第五届)。

  6、桂文办发〔2012〕10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原生民歌大赛选拔活动的通知》。

  7、桂文函〔2012〕10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更新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8、桂财教〔2012〕111号《关于下达2012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2013年另有文件)

  9、桂财教〔2012〕275号《关于提前下达2013年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10、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区级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

  11、柳宣发〔2012〕24号《关于选拔优秀节目参加全区首届基层群众文艺会演工作的通知》。

  12、桂体群字〔2012〕24号《关于印发<2012年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13、桂体群字〔2012〕25号《关于印发<2012年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14、桂体群字〔2012〕26号《关于印发<2012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和城乡风貌改造四期工程篮球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15、柳体通〔2012〕14号《关于认真实施柳州市2012年全民健身工程项目的通知》。

  16、桂文发〔2012〕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开展广西文

  化先进县评选工作的通知》。

  17、三办〔2011〕116号《自治县党委办公室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侗族村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18、《三江县文化产业发展经费预算方案》。

  19、《关于要求解决大顺村新建戏台资金的请示》。

  2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

  21、《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2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广西建设若干政策的规定》(桂政发[2006]60号):县级以上政府每年必须安排有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强化政府在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和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村文化广播电视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4、预算编制重点

  财政经费保障的重点:文化体育工作围绕体育法、非遗法以及相关法规条例、国家“十二五”文化发展纲要和自治区、柳州市文体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促进三江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一是发掘和保护文物,二是加强图书馆建设;三是加快文化市场管理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四是重视群众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五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按照“三下乡”、“四进村”工作要求,开展农村文化建设,完成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与时事政治、政策宣传相结合的各类群众文化工作。

  三、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一)预算管理情况。

  部门总收入22,841,174.00元,全部属于财政经费拨款(其中上级补助1,436,800.00元)。总支出22,841,174.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2,274.00元(工资福利支出360,233.00元、商品与服务支出303,669.00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38,372.00元),项目支出22,038,900.00元(专项业务费3,678,7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12,660,200.00元、其他支出5,700,000.00元)。

  (二)国库支付管理情况。

  1、个人报酬、生活费、年终一次性奖励和年终奖支付方式。财政支付中心根据国库股通知,在部门预算指标内,按财政预算、对口业务股据编委办确认的人员、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审核的工资花名册,支付在职职工工资和离退休职工生活费入职工开设的银行账户。年终一次性奖励根据人事部门的年度考核结果,国库支付至个人账户。

  2、财政集中直接支付入管理部门预算指标36702 元。职工住房公积金36702元。

  3、财政工资统发中心代扣事项。一是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的2%部分(单位负责申报);二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的12%部分;三是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其他资金支付方式,具体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基本支出802,274.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360,233.00元。①基本工资144456元;②津贴补贴154128元(边远山区津贴25560元、民族地区补助1200元、工作性补贴50928元、生活性补贴5268元);③年终一次性奖 24882元;④社会保障费 20056 元(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障 19336元、职工大病统筹720元);⑤临时人员经费:16711元(工资10680元,五险6031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3,669.00元。

  ——基本定额支出170,669.00元。

  ①定额公用经费 131469元,工会经费6469元;②车辆交通费35000元;③领导职务消费1200元;④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000元。

  ——文体局基本专项支出133,000.00元。

  ——经常性文体活动经费30000元,列2070108款;

  ——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训班经费9000元,列2070111款;

  ——三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25000元,列2070111款;

  ——中国夜郎遗址三江和里三王庙文化节9000元,列2070111款;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申报经费10000元,列2070111款;

  ——安全生产、排查经费10000元,列2070199款;

  ——创建广西文化先进县工作经费5000元,列2070199款;

  —— 100名文化能人、农家乐经营户致富工程培训费10000元,列2070199款;

  ——文化产业人才培训经费10000元,列2070199款;

  ——三江县青少年才艺大赛经费15000元,列2070111款。

  (3)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38,372.00元。

  ①离退休工资88620元;②离退休人员慰问金600 元;③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 42682元;④公务员医疗补助6350元。⑤独生子女保障费120元。

  文体局项目支出2203.98万元。

  (一)艺术工作:122.9万元,列2070109款;

  1、全县农村文艺会演15.3万元,列2070109款;

  2、举办“中国·柳州三江”农民画精品展35.6万元;

  3、第七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10万元;

  4、举办“柳江明珠”水上大舞台专场展演2场,每场15万元,共30万元;

  5、参加第五届广西戏剧青年演员大奖赛10万元;

  6、参加柳州市农民文化艺术节经费:10万元;

  7、《侗不离酸》节目到北京参加全国“群星奖”总决赛经费:12万元。

  (二)群文工作:630万元,列2070109款;

  1、参加“中国原生民歌大赛”2万元;

  2、参加“柳江之夏”文化活动15万元;

  3、“周周练,月月演,季季赛”活动及多耶广场音响600万元;

  4、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优秀村屯文艺队建设:5万元;

  5、组队参加柳州市首届“鱼峰歌圩”刘三姐传歌歌王邀请赛:3万元;

  6、2013年5月自治区文化厅到我县举办柳州市县区文化馆、图书馆馆长、村“两委”培训班:5万元。

  (三)体育工作:913万元,列2070308款;

  1、龙舟陈列馆建设50万元;

  2、建设5个乡镇体育广场100万元(每个20万元);

  3、三江体育中心建设前期经费352万元;

  4、乡镇(每乡2条共30条)健身路径建设150万元;

  5、配备文化站、行政村乒乓球台21万元;

  6、村级篮球场建设经费30个,每个8万元,合计:240万元(按“六个一”文件)。

  (四)非遗保护工作:185.06万元,列2070111款;

  1、侗族村寨“申遗”工作、保护经费94.99万元;

  2、自治区侗族生态保护区工作、保护经费20.07万元;

  3、制作《三江原创歌曲》20万元;

  4、编写出版《丹洲传奇》50万元;

  5、非遗保护中心9名临时人员医保补助(单位交部分)。

  (五)基础设施建设:353.02万元,列2070109款。

  1、8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配套128万元;

  2、富禄乡大顺村戏台建设15.02万元;

  3、花炮陈列馆布展10万元;

  4、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经费不足(2011年10个项目120万元、2012年6个项目80万元),共200万元。

  四、细化基本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

  1、细化预算。结合已预拨的部门经费,据物资耗材定量控制数和结合实际细化支出报财政部门对口业务股和预算股。

  2、核对拨款账。部门与财政对口业务股核对1-4 月预拨的部门经费,作好年内后几个月资金用款计划。

  五、支出预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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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文体局2013年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6-23 20:23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三政办发[2012]220号)文件精神,本单位及时组织了2013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在本单位认真测算的基础上,汇总编制了本单位2013年预算。现将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人员情况:2002年机构改革文体局和体育局合并,编制由两局的9人(文化局5人,体育局4人)精简为5人(行政4人,事业1人),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但目前文体局编制数9个(其中事业后勤编制1个),在职人员10人(正科3人、副科3人、科员3人、行政工勤1人),退休人员3人。

  (二)单位资产状况

  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余额215万元。

  (1)办公用房:文化局现有办公室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体育局有办公综合楼一栋,篮球、游泳综合馆一栋,灯光球场一个,200米跑道田径场一个;

  (2)办公设备:1.5匹空调机4台(208年12月购入,使用中),    3匹空调机2台(208年12月购入,使用中),计算机11台(使用中),打印机5台(使用中),复印机1台(使用中),摄像机2台(使用中),监控设备1套(2008年购入,使用中),数码相机1台(使用中),电扇11台,饮水机2台。

  (3)办公家具:办公桌椅11套,办公文柜10组,办公电脑桌椅3套,办公会议室桌椅20套。

  (4)账户开设情况。三江县文化和体育局 155101040003872(农行)基本账户。

  (三)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

  (1)积极争取三江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和做好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2)继续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

  (3)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4)强化文化市场治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文化市场治理体系。

  (5)做好三江侗画产业发展,基地提升及各项管理工作。

  (6)做好“七个一”文化工程建设。“七个一”即:发行一张光碟,出版一本书,演好一台戏,开展一场体育比赛,举办一个美术展、抓好一个项目建设、举办一个培训班。

  (7)做好我县侗族村寨“申遗”各项保护管理工作。

  (8)做好体育各项管理工作,提高群众健身科学化和运动水平;加强举重、游泳项目的选材和训练;抓行政执法。

  (9)做好自治区级侗族生态保护区工作。

  二、编制预算文件依据

  1、三政办发[2012]220号《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2、三办〔2012〕111号《自治县党委办公室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3、2013年柳州市文化局目标责任书。

  4、三江县文体局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5、三宣发〔2010〕8号《关于举办三江县第四届农村文艺会演的通知》(2013年举办第五届)。

  6、桂文办发〔2012〕10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原生民歌大赛选拔活动的通知》。

  7、桂文函〔2012〕10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更新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8、桂财教〔2012〕111号《关于下达2012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2013年另有文件)

  9、桂财教〔2012〕275号《关于提前下达2013年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10、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区级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

  11、柳宣发〔2012〕24号《关于选拔优秀节目参加全区首届基层群众文艺会演工作的通知》。

  12、桂体群字〔2012〕24号《关于印发<2012年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13、桂体群字〔2012〕25号《关于印发<2012年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14、桂体群字〔2012〕26号《关于印发<2012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和城乡风貌改造四期工程篮球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15、柳体通〔2012〕14号《关于认真实施柳州市2012年全民健身工程项目的通知》。

  16、桂文发〔2012〕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开展广西文

  化先进县评选工作的通知》。

  17、三办〔2011〕116号《自治县党委办公室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侗族村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18、《三江县文化产业发展经费预算方案》。

  19、《关于要求解决大顺村新建戏台资金的请示》。

  2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

  21、《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2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广西建设若干政策的规定》(桂政发[2006]60号):县级以上政府每年必须安排有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强化政府在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和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村文化广播电视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4、预算编制重点

  财政经费保障的重点:文化体育工作围绕体育法、非遗法以及相关法规条例、国家“十二五”文化发展纲要和自治区、柳州市文体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促进三江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一是发掘和保护文物,二是加强图书馆建设;三是加快文化市场管理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四是重视群众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五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按照“三下乡”、“四进村”工作要求,开展农村文化建设,完成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与时事政治、政策宣传相结合的各类群众文化工作。

  三、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一)预算管理情况。

  部门总收入22,841,174.00元,全部属于财政经费拨款(其中上级补助1,436,800.00元)。总支出22,841,174.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2,274.00元(工资福利支出360,233.00元、商品与服务支出303,669.00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38,372.00元),项目支出22,038,900.00元(专项业务费3,678,7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12,660,200.00元、其他支出5,700,000.00元)。

  (二)国库支付管理情况。

  1、个人报酬、生活费、年终一次性奖励和年终奖支付方式。财政支付中心根据国库股通知,在部门预算指标内,按财政预算、对口业务股据编委办确认的人员、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审核的工资花名册,支付在职职工工资和离退休职工生活费入职工开设的银行账户。年终一次性奖励根据人事部门的年度考核结果,国库支付至个人账户。

  2、财政集中直接支付入管理部门预算指标36702 元。职工住房公积金36702元。

  3、财政工资统发中心代扣事项。一是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的2%部分(单位负责申报);二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的12%部分;三是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其他资金支付方式,具体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基本支出802,274.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360,233.00元。①基本工资144456元;②津贴补贴154128元(边远山区津贴25560元、民族地区补助1200元、工作性补贴50928元、生活性补贴5268元);③年终一次性奖 24882元;④社会保障费 20056 元(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障 19336元、职工大病统筹720元);⑤临时人员经费:16711元(工资10680元,五险6031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3,669.00元。

  ——基本定额支出170,669.00元。

  ①定额公用经费 131469元,工会经费6469元;②车辆交通费35000元;③领导职务消费1200元;④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000元。

  ——文体局基本专项支出133,000.00元。

  ——经常性文体活动经费30000元,列2070108款;

  ——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训班经费9000元,列2070111款;

  ——三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25000元,列2070111款;

  ——中国夜郎遗址三江和里三王庙文化节9000元,列2070111款;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申报经费10000元,列2070111款;

  ——安全生产、排查经费10000元,列2070199款;

  ——创建广西文化先进县工作经费5000元,列2070199款;

  —— 100名文化能人、农家乐经营户致富工程培训费10000元,列2070199款;

  ——文化产业人才培训经费10000元,列2070199款;

  ——三江县青少年才艺大赛经费15000元,列2070111款。

  (3)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38,372.00元。

  ①离退休工资88620元;②离退休人员慰问金600 元;③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 42682元;④公务员医疗补助6350元。⑤独生子女保障费120元。

  文体局项目支出2203.98万元。

  (一)艺术工作:122.9万元,列2070109款;

  1、全县农村文艺会演15.3万元,列2070109款;

  2、举办“中国·柳州三江”农民画精品展35.6万元;

  3、第七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10万元;

  4、举办“柳江明珠”水上大舞台专场展演2场,每场15万元,共30万元;

  5、参加第五届广西戏剧青年演员大奖赛10万元;

  6、参加柳州市农民文化艺术节经费:10万元;

  7、《侗不离酸》节目到北京参加全国“群星奖”总决赛经费:12万元。

  (二)群文工作:630万元,列2070109款;

  1、参加“中国原生民歌大赛”2万元;

  2、参加“柳江之夏”文化活动15万元;

  3、“周周练,月月演,季季赛”活动及多耶广场音响600万元;

  4、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优秀村屯文艺队建设:5万元;

  5、组队参加柳州市首届“鱼峰歌圩”刘三姐传歌歌王邀请赛:3万元;

  6、2013年5月自治区文化厅到我县举办柳州市县区文化馆、图书馆馆长、村“两委”培训班:5万元。

  (三)体育工作:913万元,列2070308款;

  1、龙舟陈列馆建设50万元;

  2、建设5个乡镇体育广场100万元(每个20万元);

  3、三江体育中心建设前期经费352万元;

  4、乡镇(每乡2条共30条)健身路径建设150万元;

  5、配备文化站、行政村乒乓球台21万元;

  6、村级篮球场建设经费30个,每个8万元,合计:240万元(按“六个一”文件)。

  (四)非遗保护工作:185.06万元,列2070111款;

  1、侗族村寨“申遗”工作、保护经费94.99万元;

  2、自治区侗族生态保护区工作、保护经费20.07万元;

  3、制作《三江原创歌曲》20万元;

  4、编写出版《丹洲传奇》50万元;

  5、非遗保护中心9名临时人员医保补助(单位交部分)。

  (五)基础设施建设:353.02万元,列2070109款。

  1、8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配套128万元;

  2、富禄乡大顺村戏台建设15.02万元;

  3、花炮陈列馆布展10万元;

  4、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经费不足(2011年10个项目120万元、2012年6个项目80万元),共200万元。

  四、细化基本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

  1、细化预算。结合已预拨的部门经费,据物资耗材定量控制数和结合实际细化支出报财政部门对口业务股和预算股。

  2、核对拨款账。部门与财政对口业务股核对1-4 月预拨的部门经费,作好年内后几个月资金用款计划。

  五、支出预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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