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文体新广局2016年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  |   发布日期: 2017-08-08 20:23   
  • 字体大小:[
  • ]
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三政办发[2015]92号)文件精神,本单位及时组织了2016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在本单位认真测算的基础上,汇总编制了本单位2016年预算。现将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人员情况: 

  三江县文体新广局是主管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工作的县人民政府挂牌机构,现有下属二级单位6个及乡镇文广站15个,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全局核定编制数117个(包括6个下属单位及15个乡镇文广站),其中:行政编制8个,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个,事业编制107个。截止2015年12月实有在职在编人数85人,其中:局机关9人,二级机构58人。退休人员43人。 

  (二)单位资产状况 

  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余额2175.93万元。 

  (1)办公用房:现有办公用房23栋(其中局机关2栋,二级单位6栋,乡镇文广站15栋); 

  (2)办公设备:1.5匹空调机17台, 3匹空调机5台,计算机30台,打印机10台,复印机2台,摄像机8台,监控设备1套,数码相机3台等。 

  (3)办公家具:办公文柜28组,办公电脑桌椅30套,办公会议室桌椅50套等。 

  (4)账户开设情况。三江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155101040003872(农行)基本账户。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组织拟定相关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推动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和产业发展工作;依法负责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3.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监管;依法监管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文化产品、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资料,依法实施有关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乡(镇)、村(社区)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负责全县印刷复制及发行行业监管;依法实施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相关行政审核报批工作。 

  4.负责对全县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互联网出版、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监管网络文艺类产品、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5.负责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广播影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及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6.组织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负责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管理全县公共文化体育事业,负责农家书屋和社区书屋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图书馆、业余体校、文化馆(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扶助乡(镇)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推动开展各类公共文化体育工作;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和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7.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 

  8.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9.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10.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指导重点文化体育艺术科研项目攻关及重大成果推广工作和文化体育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11.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我县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等业务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的管理工作。 

  12.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工作。 

  14.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5.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16.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7.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8.领导县广播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1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编制预算文件依据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三政办发[2015]92号) 

  三、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入情况。 

  部门总收入27572468元。其中经费拨款9784795元,上年结余收入17,787,273元。总支出27572468 元。其中:基本支出4864795 元(工资福利支出2988237 元、商品与服务支出539888 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336670 元),项目支出4920000元(经常性项目支出695000 元、一次性项目支出4225000 元),上年结余项目支出17,787,273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 4864795 元。 

  (1)工资福利支出  2988237  元。①基本工资  1077504  元;②津贴补贴 916968 元(边远山区津贴 107760 元、民族地区补助           

  4440 元、工作性补贴269424 元、生活性补贴 404184 元);③年终一次性奖 72491 元;④社会保障费 571273 元(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障  154981 元、职工大病统筹 504 元);⑤临时人员经费: 350001 元(工资264537.60 元,五险 85462.80 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39888 元。 

  ——定额公用经费420500 元。①办公费60400 元,②印刷费话16850 元,③水费8940 元,④电费用39790 元,⑤邮电费话37200    元,⑥物业管理费12600元,⑦差旅费159260 元,⑧维修(护)费    9560元,⑨会议费15450 元,⑩培训费5100 元,⑾公务接待费    16500元,1⑿劳务费8700 元,⒀福利费17550 元,⒁其他12600   元; 

  ——工会经费 41328 元; 

  ——交通费补助45260 元; 

  ——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1400元; 

  ——领导职务消费  11400 元。 

  (3)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1336670 元。 

  ①离退休工资921685元;②离退休人员慰问金4600 元;③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247971 元;④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142694 元。⑤遗属生活补助9360元;⑥独生子女保健遇费360 元。 

  2、项目预算支出4920000元(经费拨款)。 

  (1) 经常性项目 695000元 

  ○1  文体新广局安全生产工作经费10000元;列2070101 款 

  ○2申遗村寨经费和申遗工作经费80000元;列 2070199 款 

  ○3广播电视新闻采集制作专项经费70200元;列2070405 款 

  ○4卖柴坡转播台运转经费60000元;列2070405  款 

  ○52016年广西电视节目交流供片费33000元;列2070405 款 

  ○6广播电视器材维护费5000元;列 2070405 款 

  ○7侗语新闻专项经费6000元;列2070405 款 

  ○8村村通卫星覆盖工程建设维护工作经费7000元;列 2070405 款 

  ○9公益性广告、惠农政策宣传经费10000元;列2070405 款 

  ○10临时人员工资( 从单位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安排)160000元;列2070405 款 

  ○11广场屏幕维护费3000元;列 2070405 款 

  ○1212个乡镇发射站台维护管理费24000元;列 2070405 款 

  ○13侗语电影译制配音经费100000元;列2070406 款 

  ○14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配套资金76800元;列 2070406 款 

  ○15三江县“扫黄打非”工作经费20000元;列2070499 款 

  ○16全民阅读活动经费5000元;列2070499 款 

  ○17农家书屋工作经费25000元;列2070499款 

  (2)一次性项目4225000元 

  ○12016年三江县城大侗寨月月节活动2000000元;列 2070109款 

  ○2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58300元;列 2070199款 

  ○3三江县文体新广局附属工程(大门口长栏及挡土墙围墙,从单位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安排)维修114580元;列2070199款 

  ○4申报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经费70000元;列2070199 款 

  ○5县博物馆创建AAA景区缺口资金1200000元;列 2070205款 

  ○6采购电视台安播及监测系统项目经费(调剂)212120元;列2070405款 

  ○7直通县区栏目经费250000元;列2070405 款 

  3、上年结转—已拨单位资金17,787,273元 

  ——已拨单位经费--县级财政补助结转0 元 

  ——已拨单位经费—上级财政补助结转17,787,273 元 

  (1)桂财教[2015]44号,2015年村级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补助经费100000元,列2070199款; 

  (2)桂财教[2015]35号,2015年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补助经费-三江侗族农民画经费60,558元;列2070199 款 

  (3)桂财教[2013]197号,2014年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189,867元;列  2070199款,桂财教[2014]154号和桂财教[2015]103号, 

  (4)桂财教[2012]214号、桂财教[2013]179号、桂财教[2014]154号,2012-2014年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奖励资金)179,210元;列 2070199 款, 

  (5)2013年自治区级侗族文化(三江)生态保护区建设一次性补助100,000元;列2070199  款 

  (6)柳财预[2015]44号县文化馆维修改造费70,000元;列  2070199款 

  (7)桂财教[2014]169号,2014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3,719,999元;列2070204  款 

  (8)丹洲古城维修费(历史名城与古迹)78,154元;列  2070206款 

  (9)桂财预[2011]207号三江侗族自治县补助资金丹洲书院和闽会馆维修费(历史名城与古迹)268,297元;列 2070206 款 

  (10)桂财建[2015]135号,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中央资金(历史名城与古迹)10,713,220元;列 2070206 款 

  (11)桂财教[2014]116号,2014年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等补助经费4,598元;列2070306  款 

  (12)2014年7-12月和2015年1-3月体育彩票公益金114400元;列 2070399款 

  (13)和里三王宫维修经费70,000元;列 2079999 款 

  (14)2014年结转村村通工程款和户户通工程款(以前年度结转)94987元;列 2070499 款 

  (15)2012-2014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423,383元;列2079999款 

  (16)桂财教[2012]197号,201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19,600元;列  2296099款 

  (17)桂财教[2015]137号,2015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990700元,列 2070199 款 

  (18)桂财教[2015]142号,下达2015年4-6月体育彩票公益金40700元,列 2296099款 

  (19)“月月节”文体活动经费150000元, 列 2070109 款 

  四、细化基本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 

  1、细化预算。结合已预拨的部门经费,据物资耗材定量控制数和结合实际细化支出报财政部门对口业务股和预算股。 

  2、核对拨款账。部门与财政对口业务股核对1-4 月预拨的部门经费,作好年内后几个月资金用款计划。 

  五、支出预算审核分析评价:单位提供的预算资料整理规范,文件依据收集齐全,部门基础数据收集齐全,测算过程详实。 

   


【打印正文】
分享本文至:
×
×

其他

三江县文体新广局2016年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8-08 20:23

来源: 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

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三政办发[2015]92号)文件精神,本单位及时组织了2016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在本单位认真测算的基础上,汇总编制了本单位2016年预算。现将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人员情况: 

  三江县文体新广局是主管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工作的县人民政府挂牌机构,现有下属二级单位6个及乡镇文广站15个,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全局核定编制数117个(包括6个下属单位及15个乡镇文广站),其中:行政编制8个,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个,事业编制107个。截止2015年12月实有在职在编人数85人,其中:局机关9人,二级机构58人。退休人员43人。 

  (二)单位资产状况 

  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余额2175.93万元。 

  (1)办公用房:现有办公用房23栋(其中局机关2栋,二级单位6栋,乡镇文广站15栋); 

  (2)办公设备:1.5匹空调机17台, 3匹空调机5台,计算机30台,打印机10台,复印机2台,摄像机8台,监控设备1套,数码相机3台等。 

  (3)办公家具:办公文柜28组,办公电脑桌椅30套,办公会议室桌椅50套等。 

  (4)账户开设情况。三江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155101040003872(农行)基本账户。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组织拟定相关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推动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和产业发展工作;依法负责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3.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监管;依法监管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文化产品、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资料,依法实施有关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乡(镇)、村(社区)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负责全县印刷复制及发行行业监管;依法实施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相关行政审核报批工作。 

  4.负责对全县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互联网出版、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监管网络文艺类产品、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5.负责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广播影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及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6.组织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负责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管理全县公共文化体育事业,负责农家书屋和社区书屋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图书馆、业余体校、文化馆(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扶助乡(镇)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推动开展各类公共文化体育工作;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和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7.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 

  8.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9.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10.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指导重点文化体育艺术科研项目攻关及重大成果推广工作和文化体育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11.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我县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等业务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的管理工作。 

  12.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工作。 

  14.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5.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16.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7.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8.领导县广播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1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编制预算文件依据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三政办发[2015]92号) 

  三、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入情况。 

  部门总收入27572468元。其中经费拨款9784795元,上年结余收入17,787,273元。总支出27572468 元。其中:基本支出4864795 元(工资福利支出2988237 元、商品与服务支出539888 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336670 元),项目支出4920000元(经常性项目支出695000 元、一次性项目支出4225000 元),上年结余项目支出17,787,273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 4864795 元。 

  (1)工资福利支出  2988237  元。①基本工资  1077504  元;②津贴补贴 916968 元(边远山区津贴 107760 元、民族地区补助           

  4440 元、工作性补贴269424 元、生活性补贴 404184 元);③年终一次性奖 72491 元;④社会保障费 571273 元(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障  154981 元、职工大病统筹 504 元);⑤临时人员经费: 350001 元(工资264537.60 元,五险 85462.80 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39888 元。 

  ——定额公用经费420500 元。①办公费60400 元,②印刷费话16850 元,③水费8940 元,④电费用39790 元,⑤邮电费话37200    元,⑥物业管理费12600元,⑦差旅费159260 元,⑧维修(护)费    9560元,⑨会议费15450 元,⑩培训费5100 元,⑾公务接待费    16500元,1⑿劳务费8700 元,⒀福利费17550 元,⒁其他12600   元; 

  ——工会经费 41328 元; 

  ——交通费补助45260 元; 

  ——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1400元; 

  ——领导职务消费  11400 元。 

  (3)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1336670 元。 

  ①离退休工资921685元;②离退休人员慰问金4600 元;③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247971 元;④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142694 元。⑤遗属生活补助9360元;⑥独生子女保健遇费360 元。 

  2、项目预算支出4920000元(经费拨款)。 

  (1) 经常性项目 695000元 

  ○1  文体新广局安全生产工作经费10000元;列2070101 款 

  ○2申遗村寨经费和申遗工作经费80000元;列 2070199 款 

  ○3广播电视新闻采集制作专项经费70200元;列2070405 款 

  ○4卖柴坡转播台运转经费60000元;列2070405  款 

  ○52016年广西电视节目交流供片费33000元;列2070405 款 

  ○6广播电视器材维护费5000元;列 2070405 款 

  ○7侗语新闻专项经费6000元;列2070405 款 

  ○8村村通卫星覆盖工程建设维护工作经费7000元;列 2070405 款 

  ○9公益性广告、惠农政策宣传经费10000元;列2070405 款 

  ○10临时人员工资( 从单位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安排)160000元;列2070405 款 

  ○11广场屏幕维护费3000元;列 2070405 款 

  ○1212个乡镇发射站台维护管理费24000元;列 2070405 款 

  ○13侗语电影译制配音经费100000元;列2070406 款 

  ○14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配套资金76800元;列 2070406 款 

  ○15三江县“扫黄打非”工作经费20000元;列2070499 款 

  ○16全民阅读活动经费5000元;列2070499 款 

  ○17农家书屋工作经费25000元;列2070499款 

  (2)一次性项目4225000元 

  ○12016年三江县城大侗寨月月节活动2000000元;列 2070109款 

  ○2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58300元;列 2070199款 

  ○3三江县文体新广局附属工程(大门口长栏及挡土墙围墙,从单位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安排)维修114580元;列2070199款 

  ○4申报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经费70000元;列2070199 款 

  ○5县博物馆创建AAA景区缺口资金1200000元;列 2070205款 

  ○6采购电视台安播及监测系统项目经费(调剂)212120元;列2070405款 

  ○7直通县区栏目经费250000元;列2070405 款 

  3、上年结转—已拨单位资金17,787,273元 

  ——已拨单位经费--县级财政补助结转0 元 

  ——已拨单位经费—上级财政补助结转17,787,273 元 

  (1)桂财教[2015]44号,2015年村级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补助经费100000元,列2070199款; 

  (2)桂财教[2015]35号,2015年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补助经费-三江侗族农民画经费60,558元;列2070199 款 

  (3)桂财教[2013]197号,2014年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189,867元;列  2070199款,桂财教[2014]154号和桂财教[2015]103号, 

  (4)桂财教[2012]214号、桂财教[2013]179号、桂财教[2014]154号,2012-2014年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奖励资金)179,210元;列 2070199 款, 

  (5)2013年自治区级侗族文化(三江)生态保护区建设一次性补助100,000元;列2070199  款 

  (6)柳财预[2015]44号县文化馆维修改造费70,000元;列  2070199款 

  (7)桂财教[2014]169号,2014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3,719,999元;列2070204  款 

  (8)丹洲古城维修费(历史名城与古迹)78,154元;列  2070206款 

  (9)桂财预[2011]207号三江侗族自治县补助资金丹洲书院和闽会馆维修费(历史名城与古迹)268,297元;列 2070206 款 

  (10)桂财建[2015]135号,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中央资金(历史名城与古迹)10,713,220元;列 2070206 款 

  (11)桂财教[2014]116号,2014年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等补助经费4,598元;列2070306  款 

  (12)2014年7-12月和2015年1-3月体育彩票公益金114400元;列 2070399款 

  (13)和里三王宫维修经费70,000元;列 2079999 款 

  (14)2014年结转村村通工程款和户户通工程款(以前年度结转)94987元;列 2070499 款 

  (15)2012-2014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423,383元;列2079999款 

  (16)桂财教[2012]197号,201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19,600元;列  2296099款 

  (17)桂财教[2015]137号,2015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990700元,列 2070199 款 

  (18)桂财教[2015]142号,下达2015年4-6月体育彩票公益金40700元,列 2296099款 

  (19)“月月节”文体活动经费150000元, 列 2070109 款 

  四、细化基本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 

  1、细化预算。结合已预拨的部门经费,据物资耗材定量控制数和结合实际细化支出报财政部门对口业务股和预算股。 

  2、核对拨款账。部门与财政对口业务股核对1-4 月预拨的部门经费,作好年内后几个月资金用款计划。 

  五、支出预算审核分析评价:单位提供的预算资料整理规范,文件依据收集齐全,部门基础数据收集齐全,测算过程详实。 

   



版权所有 广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府
地址/AD: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江峰街7号
政府热线:0772-8612234 维护电话:0772-8611297
网站标识码:450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