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三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发布日期: 2018-10-12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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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单位基本情况  

  三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县人民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内设职能股室4个:办公室、人事纪检股、财审资产股、综合业务股。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事业参公单位。

  (一)单位编制与人员情况。 

  (1)单位编制情况:行政公务员编制4人,事业参公编制6人。

  (2)单位人员情况:在职9人。其中:领导职务副处级1人、正科1人,非领导职务正科1人、副科3人,非领导职务副科3人。

  (3)单位退休人员情况:退休人员11人(事业参公工资补助差额9人)财政全额拨款2人。

  (二)部门资产配置情况 

  1、办公用房情况:现有办公用房300平方米。

  2、交通工具:桑塔纳轿车一辆(2001年购买)。

  3、办公设备:计算机8台,便携计算1台,针式打印机1台,激光打印机4台,复印机1台、照相机1部、空调9台。

  4、办公家具:办公桌椅13张。

  (三)部门基本职能和2016年内主要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桂政发(2011)10号文件和区联社“四代会”精神,努力把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量和优质安全商品供应的保障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依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联社的工作要求,结合本社实际,制定2017年经营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

  1、主要经营目标:(1)综合经营总额保持40000万元。其中商品购进总额18000万元,商品销售总额22000万元;(2)组织农资供应5000万元以上,其中化肥20000吨以上,农药150吨以上,确保全县生产需要。

  2、专业合作社发展目标。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专业合作社管理,促进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引导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商标注册,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搞好品牌化经营,提高专业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体系建设,培育1—2家达到区社或总社示范社标准的示范专业合作社,以点代面,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快速发展。

  3、项目建设目标。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农业产业化发展思路,以总社、区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工程”和“新农村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为契机,结合我社实际,大力开展“新网工程”建设。(1)依据旧城改造和乡镇改造规划,盘活供销社土地资产,改造供销社资产设施,加大乡镇超市、直营店、综合服务社建设,力争突破。(2)开展系统内外联合与合作,指导业务范围内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力争在供销社“新农村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工程”项目申报上取得突破,争取更多资金扶持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4、安全生产目标。按照县安委会《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和市联社的工作部署,做好全系统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是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抓好本系统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工作,配合执法部门开展市场经营整治和管理,抓好本系统经营场所的消防等各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系统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5、其他工作目标。(1)给我社负责的挂点村屯,派驻指导员,帮助该村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开展村寨消防工作、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指导开展扶贫和产业发展等,在人、财、物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2)认真履行信访维稳联席成员单位职责,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是做好本系统信访维稳事项,处理好本系统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3)认真履行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主要工作目标是按要求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组织工作。(4)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预算编制法律、法规、文件依据 

  1、三江县供销合作社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三江县供销合作社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3、三江县供销合作社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说明

  4、三江县供销合作社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

  表

  5、三发(2010)10号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

  6、柳政人(2008)63号关于同意三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等5个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批复

  7、编制证

  8、人员工资审批表

  9、独生子女证

  10、唐焕妹遗属

  11、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经费

  12、关于2015年广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的通知

  13、乡镇供销改革发展项目工作经费

  14、三江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

  15、2016年度绩效考评供销社改革指标核验标准

  16、三政发办(2015)97号关于印发供销社综合改革方案通知

  17、柳供销(2016)23号关于印发绩效考评供销社综合改革指标核验标准的通知

  18、开展健康食材经营工作经费

  19、三办会纪(2016)4号三江县文化旅游产品和高山生态农产品推广座谈会议纪要

  20、三办会纪(2016)14号三江县高山鱼稻收购工作会议纪要

  21、三江县供销合作社普法工作经费

  22、三治县办(2016)4号关于印发三江县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的通知

  23、三办(2016)19号关于落实中共三江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任务通知

  24、三江县供销社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要点

  三、预算编制重点 

  支农服务:一是计划早安排,货源早落实,着手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的储备工作,保证农业耕种用肥需要;二是搞好优质服务,做好农资配送工作,方便群众购买。

  “两社两化”:以化肥、农药、农膜为主的传统经项目的同时,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探索新形势下为农服务的新路子,搞好“以创办综合服务社,实现商品经营连锁化,创办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为重点的“两社两化”创办工作,不断提高专业合作社的质量,以点带面,推动全面发展。

  “新网工程”:以供销社现有的经营网点为基础,发挥点多面广,布局合理的优势,完成“新网工程”建设,县级配送中心和农家店建设,严格按照标准拓宽营业面积,丰富商品品种,使农家店从外观到内部经营、从软件到硬件都达到标准和要求;巩固供销社在农村的服务阵地;改变农民购买难的问题,净化农村消费品市场,营造良好的农村商品流通秩序。

  内部管理:以提高效益、实现增收盈利目标为中心,完善内部管理措施:一、是增收盈利目标责任制考核,落实目标责任。把增收盈利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实行奖惩挂钩,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从上至下建立和完善财务规章制度,把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处,堵塞一切管理漏洞;三、是严格费用管理,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利润。

  四、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支出预算1539422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1539422元,部门当年收支预算平衡如下:

   (一)2017年经费拨款1539422元其中:①、基本支出拨款1159422,(工资褔利支出78628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223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908元);②、项目支出380000元。

   (二)2017年支出预算1539422元。其中:基本支出1159422元,项目支出380000元 。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86280元

  (1)基本工资357816元。

  (2)津贴补贴229056元。

  (3)奖金29818元

  (4)在职医疗保险费46252元。

  (5)养老保险费12333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2234元。 

  (1)定额公用经费112500元;

  (2)工会经费12334元;

  (3)公务交通补贴78600元;

  (4)退休公用经费88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0908元。 

  (1)退休人员慰问金8800元。

  (2)遗属生活补助2340元。

  (3)在职住房公积金74003元。

  (4)在职人员医疗补助35789元

  (5)退休人员医疗补助36316元

  (6)独生子女保健费60元

  (7)其他人员生活补助3600元

      4、项目支出预算380000元。 

  (1)经常性项目支出50000元,其中:安全生产检查经费15000元,乡镇供销社改革发展项目工作经费25000元,农民专业社发展工作经费10000元。

  (2)一次性项目支出30000元,其中:三江高山稻鱼SJGSDY商标购买经费10000元;开展健康食材经营工作经费20000元。

  (3)跨年度项目项目支出300000元,其中:三江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支出300000元.。

  五、国库支付管理情况。 

  1、个人报酬和生活费部分支付方式。财政支付中心根据国库股通知,在部门预算指标内,按财政预算、对口业务股据编委办确认的人员、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审核的工资花名册,支付在职职工工资和离退休职工生活费入职工开设的银行账户。

  2、年终一次性奖励。根据人事部门的年度考核结果,国库支付至部门单位银行账户,由部门发放。

  3、财政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指标。一是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二是工会经费。

  4、财政工资统发中心代扣事项。一是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的2%部分(单位申报);二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的12%部分,三是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6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600元。比上年减少200元。下降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制定本部门公务接待制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经费用途:接待各地来我社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指示汇报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流、用餐、住宿等费用。

  七、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1、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1539422 元,同比上年预算收入减少41691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编制人数减少。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1539422 元,同比上年预算收入支出41691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编制人数减少。

  2、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39422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41691元,减少2.6%,主要原因是编制人数减少。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

  4、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三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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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8-10-12 16:13

来源: 三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一、单位单位基本情况  

  三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县人民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内设职能股室4个:办公室、人事纪检股、财审资产股、综合业务股。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事业参公单位。

  (一)单位编制与人员情况。 

  (1)单位编制情况:行政公务员编制4人,事业参公编制6人。

  (2)单位人员情况:在职9人。其中:领导职务副处级1人、正科1人,非领导职务正科1人、副科3人,非领导职务副科3人。

  (3)单位退休人员情况:退休人员11人(事业参公工资补助差额9人)财政全额拨款2人。

  (二)部门资产配置情况 

  1、办公用房情况:现有办公用房300平方米。

  2、交通工具:桑塔纳轿车一辆(2001年购买)。

  3、办公设备:计算机8台,便携计算1台,针式打印机1台,激光打印机4台,复印机1台、照相机1部、空调9台。

  4、办公家具:办公桌椅13张。

  (三)部门基本职能和2016年内主要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桂政发(2011)10号文件和区联社“四代会”精神,努力把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量和优质安全商品供应的保障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依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联社的工作要求,结合本社实际,制定2017年经营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

  1、主要经营目标:(1)综合经营总额保持40000万元。其中商品购进总额18000万元,商品销售总额22000万元;(2)组织农资供应5000万元以上,其中化肥20000吨以上,农药150吨以上,确保全县生产需要。

  2、专业合作社发展目标。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专业合作社管理,促进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引导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商标注册,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搞好品牌化经营,提高专业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体系建设,培育1—2家达到区社或总社示范社标准的示范专业合作社,以点代面,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快速发展。

  3、项目建设目标。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农业产业化发展思路,以总社、区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工程”和“新农村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为契机,结合我社实际,大力开展“新网工程”建设。(1)依据旧城改造和乡镇改造规划,盘活供销社土地资产,改造供销社资产设施,加大乡镇超市、直营店、综合服务社建设,力争突破。(2)开展系统内外联合与合作,指导业务范围内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力争在供销社“新农村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工程”项目申报上取得突破,争取更多资金扶持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4、安全生产目标。按照县安委会《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和市联社的工作部署,做好全系统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是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抓好本系统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工作,配合执法部门开展市场经营整治和管理,抓好本系统经营场所的消防等各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系统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5、其他工作目标。(1)给我社负责的挂点村屯,派驻指导员,帮助该村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开展村寨消防工作、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指导开展扶贫和产业发展等,在人、财、物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2)认真履行信访维稳联席成员单位职责,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是做好本系统信访维稳事项,处理好本系统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3)认真履行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主要工作目标是按要求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组织工作。(4)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预算编制法律、法规、文件依据 

  1、三江县供销合作社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三江县供销合作社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3、三江县供销合作社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说明

  4、三江县供销合作社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

  表

  5、三发(2010)10号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

  6、柳政人(2008)63号关于同意三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等5个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批复

  7、编制证

  8、人员工资审批表

  9、独生子女证

  10、唐焕妹遗属

  11、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经费

  12、关于2015年广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的通知

  13、乡镇供销改革发展项目工作经费

  14、三江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

  15、2016年度绩效考评供销社改革指标核验标准

  16、三政发办(2015)97号关于印发供销社综合改革方案通知

  17、柳供销(2016)23号关于印发绩效考评供销社综合改革指标核验标准的通知

  18、开展健康食材经营工作经费

  19、三办会纪(2016)4号三江县文化旅游产品和高山生态农产品推广座谈会议纪要

  20、三办会纪(2016)14号三江县高山鱼稻收购工作会议纪要

  21、三江县供销合作社普法工作经费

  22、三治县办(2016)4号关于印发三江县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的通知

  23、三办(2016)19号关于落实中共三江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任务通知

  24、三江县供销社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要点

  三、预算编制重点 

  支农服务:一是计划早安排,货源早落实,着手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的储备工作,保证农业耕种用肥需要;二是搞好优质服务,做好农资配送工作,方便群众购买。

  “两社两化”:以化肥、农药、农膜为主的传统经项目的同时,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探索新形势下为农服务的新路子,搞好“以创办综合服务社,实现商品经营连锁化,创办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为重点的“两社两化”创办工作,不断提高专业合作社的质量,以点带面,推动全面发展。

  “新网工程”:以供销社现有的经营网点为基础,发挥点多面广,布局合理的优势,完成“新网工程”建设,县级配送中心和农家店建设,严格按照标准拓宽营业面积,丰富商品品种,使农家店从外观到内部经营、从软件到硬件都达到标准和要求;巩固供销社在农村的服务阵地;改变农民购买难的问题,净化农村消费品市场,营造良好的农村商品流通秩序。

  内部管理:以提高效益、实现增收盈利目标为中心,完善内部管理措施:一、是增收盈利目标责任制考核,落实目标责任。把增收盈利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实行奖惩挂钩,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从上至下建立和完善财务规章制度,把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处,堵塞一切管理漏洞;三、是严格费用管理,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利润。

  四、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支出预算1539422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1539422元,部门当年收支预算平衡如下:

   (一)2017年经费拨款1539422元其中:①、基本支出拨款1159422,(工资褔利支出78628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223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908元);②、项目支出380000元。

   (二)2017年支出预算1539422元。其中:基本支出1159422元,项目支出380000元 。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86280元

  (1)基本工资357816元。

  (2)津贴补贴229056元。

  (3)奖金29818元

  (4)在职医疗保险费46252元。

  (5)养老保险费12333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2234元。 

  (1)定额公用经费112500元;

  (2)工会经费12334元;

  (3)公务交通补贴78600元;

  (4)退休公用经费88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0908元。 

  (1)退休人员慰问金8800元。

  (2)遗属生活补助2340元。

  (3)在职住房公积金74003元。

  (4)在职人员医疗补助35789元

  (5)退休人员医疗补助36316元

  (6)独生子女保健费60元

  (7)其他人员生活补助3600元

      4、项目支出预算380000元。 

  (1)经常性项目支出50000元,其中:安全生产检查经费15000元,乡镇供销社改革发展项目工作经费25000元,农民专业社发展工作经费10000元。

  (2)一次性项目支出30000元,其中:三江高山稻鱼SJGSDY商标购买经费10000元;开展健康食材经营工作经费20000元。

  (3)跨年度项目项目支出300000元,其中:三江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支出300000元.。

  五、国库支付管理情况。 

  1、个人报酬和生活费部分支付方式。财政支付中心根据国库股通知,在部门预算指标内,按财政预算、对口业务股据编委办确认的人员、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审核的工资花名册,支付在职职工工资和离退休职工生活费入职工开设的银行账户。

  2、年终一次性奖励。根据人事部门的年度考核结果,国库支付至部门单位银行账户,由部门发放。

  3、财政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指标。一是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二是工会经费。

  4、财政工资统发中心代扣事项。一是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的2%部分(单位申报);二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的12%部分,三是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6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600元。比上年减少200元。下降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制定本部门公务接待制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经费用途:接待各地来我社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指示汇报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流、用餐、住宿等费用。

  七、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1、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1539422 元,同比上年预算收入减少41691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编制人数减少。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1539422 元,同比上年预算收入支出41691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编制人数减少。

  2、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39422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41691元,减少2.6%,主要原因是编制人数减少。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

  4、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三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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