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2017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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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
1、是负责收取辖区内的市场设施租赁费和货物存放服务费。
2、是及时处理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和纠纷。
3、是合理安排辖区内摊位、门面,督促业主搞好自己摊前的卫生。
4、是管好辖区内的摊位、门面,实行划行归市,严禁超越摊位摆摊、占道经营、乱搭乱盖、乱摆乱放。
5、是注意辖区内的市场行情,对具备招标条件的行业,及时向物业管理所汇报,尽量提高摊位、门面的收费收入。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江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是主管全县市场的事业单位,中心内设4个职能股室(主任室、办公室、财务股、市场物业经营管理股):下属6所。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中心编制总数为30人,其中:自收自支事业编30人.实有在职在编24人,编外人员1人,退休5人,临时聘请人员15人。
四、部门资产配置情况
1、房屋资产:办公用房34座(其中:市场部分为23座面积为34656.96平方米;办公住宿楼为11座,面积为1695.4平方米)
2、办公设备:(注:2009年没有以下办公设备:200D压力机一台,100KN万能机1台、照相机1部、平衡器1台、30升砼搅拌机1台、5升砼搅拌机1台、砼振动台钢筋1台、石子压碎机1台,我市场中心没有以上设备,2009年预算审核有误。)
3、交通工具:车辆2台。其中:一台桂B90933 小型普通客车,2005年购入,一台桂B97237一般轿车,2011年4月份购入。
4、办公室设备:电脑6台,复印机1台、打印机4台、传真机1台。
5、办公家具:文柜8组,办公桌椅26套,办公沙发、茶几3套,办公电脑桌椅5套,办公会议室桌椅 35套。
五、2017年工作任务与目标。
1、是完成收费任务320万元。2017年是三江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第九年,计划在年内将完成320万元的收费任务。
2、是县市场中心于2017年县市场中心拟在河东开发区库区办附近重新建设新的猪仔市场,给县城附近的农民有一个良好的猪仔交易场所。
3、是重点改造一些乡级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卫生、舒适的交易环境。
六、编制收支预算的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
2、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建设部门收费项目,其他收入为单位服务收入。
3、根据三政办[2007]7号、三政办[2007]8号、三政办发[2008]130号文件规定,工资、 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根据人事部门核准的标准核定(单位编制属自收自支单位,人事部门按自收自支的工资标准审批职工工资和离退休工资,经费形式以建设部门的收费项目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供给)。
4、部门编制综合“零基预算”。
第二部分:部门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3261788元,同比增加190928元,同比增加6.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61788元(经费拨款61788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200000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3261788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77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9%。
(2)城乡社区支出300101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0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
(1)基本支出2681788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2.2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 1880033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82650元;
ƒ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9105元。
(2)项目支出58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78%,其中:
经常性项目80000元
--债务还本付息80000元;
‚一次性项目500000元;
--预留职工调资300000元;
--归还财政借款200000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3000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年初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的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000元。
年初预算数为30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减少0 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车辆的使用,在市内短程(或非重要事务)的用车一般不予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丹州、同乐、富禄、独峒等各乡镇的收费及管理所发生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17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0000元。平均每辆1500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年初预算为 0元,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15000元 。同减少100%,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 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次,人次0次。
(三)国库支付管理情况。
1.个人报酬和生活费部分支付方式。财政支付中心根据国库股通知,在部门预算指标内,按财政预算、对口业务股据编委办确认的人员、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审核的工资花名册,支付在职职工工资和离退休职工生活费入职工开设的银行账户。
2.年终一次性奖和年终奖励。根据人事部门的年度考核结果,国库支付部门单位银行账户,由部门发放。
3.财政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指标。一是社会保障费;二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元。
4.财政工资统发中心代扣事项。一是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的2%部分;二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的12%;三是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四、细化基本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
(一)细化预算。结合已预拨的部门经费,据物资耗材定量控制数和结合实际在控制数内重新安排、细化支出报财政部门对口业务股。
(二)核对拨款账。部门与财政对口业务股核对部门预拨经费,作好相关已拨付项目支出预算指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