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就业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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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 6506007 元,同比上年预算收入增加3945607元,增长 154.10 %,增长率大是因为从2017年开始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纳入我部门预算。
2、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9703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107963 元,增加150.49 %,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车补)。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00元,其中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和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0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100%。
4、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 事业运行:反映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四、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