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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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组织机构情况
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是主管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职能股室十一个:办公室、财务室、文体办、广电办、申遗办、市场办、总编室、新闻部、技术部、专题文艺部、广告部等。下设六个直属二层单位: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物管理所)、非遗中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业余体校。
(二)部门人员编制情况
1.单位人员编制情况:三江县文体新广局人员编制数为9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参公编制34人,事业编制 56人。
2.单位实有在职人员:三江县文体新广局实有在职人员88人。其中行政编制 10 人,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参公编制24人,事业编制 50人。
3.离退休人员情况:退休干部 45人。
4.其他供给人员:聘用人员23人。
(三)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组织拟定相关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推动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和产业发展工作;依法负责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3.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监管;依法监管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文化产品、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资料,依法实施有关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乡(镇)、村(社区)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负责全县印刷复制及发行行业监管;依法实施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相关行政审核报批工作。
4.负责对全县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互联网出版、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监管网络文艺类产品、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5.负责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广播影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及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6.组织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负责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管理全县公共文化体育事业,负责农家书屋和社区书屋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图书馆、业余体校、文化馆(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扶助乡(镇)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推动开展各类公共文化体育工作;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和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7.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
8.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9.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10.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指导重点文化体育艺术科研项目攻关及重大成果推广工作和文化体育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11.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我县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等业务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的管理工作。
12.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工作。
14.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5.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16.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7.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8.领导县广播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1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部门全年财政拨款收入284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5.77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部门经费支出284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5.01万元,项目支出1845.24万元。
经费主要保障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日常业务、公务,工作协调,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建设等。
三、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用3.33万元。
一是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与上年持平;
二是公务接待费: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33万元,增加0.01万元,同比增长0.30%。增长的原因是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新增考试录用参照管理事业编制1人、调入参照管理事业编制1人。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制定本部门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各地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到我县进行工作调研考察、检查指导、学习交流以及请示汇报工作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标准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