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 字体大小:[小
- 中
- 大]
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承担全县就业创业失业登记服务、就业援助服务、职业介绍服务、职业培训服务、创业服务、就业资金各项补贴申报服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等工作。
2.指导各乡镇的就业服务工作。协助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就业公共事务管理。
3.完成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工作目标。
促进就业创业不断增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稳妥有序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安置工作,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着力结构性就业矛盾,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情况:本部门为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二级机构,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设下列内设6个股室,1.办公室。协助主任开展单位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收文、机要、文秘、信息、后勤、考勤管理等单位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中心党群、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和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2.财务股。负责会计核算,依法筹集和使用资金,做好资金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工作,做好就业服务中心年度预算及各种有关财务报表工作。完成财务各项平台运维、更新工作。3.就业促进股。 负责贯彻落实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就业专项活动,负责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开发、指导及监管工作。4.人力资源市场股。负责数字人社一门式、劳务输出、职业介绍、求职登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的指导、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农村劳动力就业实名制登记、劳务输出统计。完成交通补贴审核与发放、衔接乡村振兴有关信息系统工作。负责就业创业登记和失业人员的管理、城镇实名制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5.创业指导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负责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 创业孵化基地指导、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就业工作、创业大赛、创业项目征集和创业推介会、创业后续服务。完成帮扶车间认定和管理工作。6.就业培训股。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全县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两后生”培训等各类就业培训工作,负责民办学校、定点培训学校的认定、培训监督管理、农民工技能大赛。
(二)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本部门于2009年8月经由柳州市人事局下达柳政人【2009】53号文件,批准我部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属于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根据三编办【2020】13号文规定三江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是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9个参公事业编制,2021年底在职在编8人,退休10人。
在职在编参公人员中,领导职务副科1人,非领导职务副科2人,科员5人。
从三江县国营牛浪坡林场抽调3人,为事业编制人员。退休人员中,参公7人,工勤 3人。其他人员:遗属配偶1人。
第二部分:三江县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的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公开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01891.61元,比上年减少14733217.94元,下降91%;总支出1401891.61元,比上年减少14733217.94元,下降91%。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01891.61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1891.61元,比上年减少14733217.94元,上年下降91%。
(1)经费拨款1401891.61元元,同比减少14733217.94元,下降91%。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上级列入2022年预算的资金未下达。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01891.61元,其中:基本支出1078491.61元,占支出总预算76.93%,同比减少306617.94元,下降28.40%;项目支出323400元,占支出总预算23.07%,同比减少14356600元,下降 97%。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预算减少是因为社保费、公积金基数调整影响支出变动。项目支出预算减少是因为上级列入2022年预算的资金未下达。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401891.61元,比上年减少14733217.94元,下降91%;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401891.61元,比上年下降14733217.94元,下降9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8070.4元,占支出总预算89.03%,同比减少13098217.94元,下降1049.48%。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98861.93元,占支出总预算2.83%,同比增加98861.93元,增长100%。
(3)221类住房保障支出54959.28元,占支出总预算6.44%,同比增加54959.28元,增长100%。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1078491.61元,同比减少306617.94元,下降28.40%。
(2)项目支出323400元,同比减少14356600元,下降 9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1078491.61元,占支出总预算76.93%,同比减少306617.94元,下降28.40%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701444.2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5.04%,同比减少313138.79元,下降30.86%;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7879.8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13%,同比减少8264.7元,下降3.5%;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9167.4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83%,同比增加14785.53元,上涨11%。
2. 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850611.7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1444.2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9167.44元。
(2)公用经费227879.88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7879.88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00元,同比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40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即安排的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保证单位运转的费用)。
2022年本级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7879.88元,较上年预算减少8264.68元,下降3.5%。增减变动变化的原因是今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40290元,同比增加40290元,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0290元,同比增加40290元,增长100%。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 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分散采购4029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4029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186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1.64万元、固定资产1258.06万元。
固定资产期末数1258.06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2375.30㎡,价值857.84万元;通用设备302台,价值400.22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没有达到纳入重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