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江县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02-14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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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三江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负责推动、完善与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负责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乡(镇)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负责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负责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负责对政法工作的监督,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负责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二)2022年工作目标。

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抓好平安建设、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持之以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聚焦主责主业,狠抓平安三江、法治三江建设。坚决防范和抵御“颜色革命”,筑牢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线。全面开展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充分继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县域特点三江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着力实现网格全覆盖、工作无缝隙、服务零距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全力推进“打伞破网”,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案件评查办法,推动案件评查评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3.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融入贯穿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抓好政法系统干部的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筑牢政治建设的思想根基、本领根基、纪律根基。进一步推动落实平安三江建设领导责任制,把执行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作为全面推进平安三江、法治三江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抓手。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中共三江县委政法委成立于1981年2月23日,是三江县领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指导政法工作的县委工作部门,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政法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维稳指导和执法监督股、综治督导和反邪教协调股三个科室。下设三江县综治中心一个二层机构,主要依托系统平台,对辖区内群众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求助、投诉和有关矛盾纠纷联动受理、处理、监督、反馈、明确、负责单位和负责人,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期限办理;依托系统平台实现对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状况的实施监控、分析研判等;组织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市场等基层平安细胞的创建活动;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群防群治队伍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促进相关社会组织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三江县委政法委人员编制共10人(行政编制9人,行政工勤人员编制1人),二级机构三江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员编制共4人(事业编制)。

第二部分:中共三江县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的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公开表))

第三部分:中共三江县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159124.22元,比上年减少7102305.93元,下降57.92%;总支出5159124.22元,比上年减少7102305.93元,下降57.92%。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159124.22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59124.22元,比上年减少7102305.93元,下降57.92%

1)经费拨款5159124.22元,比上年减少7102305.93元,下降57.92%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收入减主要原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视联网建设专项经费项目和“雪亮工程”租赁费项目从县级科技强警经费中安排。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59124.22元,其中:基本支出3926924.22元,占支出总预算76.12%,同比减少310821.93元,下降7.33%;项目支出1232200元,占支出总预算23.88%,同比减少6791484元,下降84.64%。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2022年社保费、公积金基数调整影响支出变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5159124.22元,比上年减少7102305.93元,下降57.92%;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5159124.22元,比上年减少7102305.93元,下降57.9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1979.73元,占支出总预算71.95%,同比减少368263.83元,下降9.03 %。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906000元,占支出总预算17.56 %,同比减少6445780元,下降87.68%。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713.12元,占支出总预算5.03%,同比减少87053.76元,下降25.10%。

4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36574.81元,占支出总预算2.65%,同比减少82681.46元,下降37.71%。

5213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0.29 %,同比增加15000元,增加100 %。

6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29856.56元,占支出总预算2.52 %,同比减少43526.88元,减少25.36%。

2.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3926924.22元,同比减少310821.93元,下降7.33%

2)项目支出1232200元,同比减少6791484元,下降84.64%。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1.基本支出3926924.22元,占支出总预算76.12%,同比减少310821.93元,下降7.33%;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418368.21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05%,同比减少324995.51元,下降8.68%;

2)商品和服务支出429082.7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93%,同比增加23425.52元,增加5.77%;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473.2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2%,同比减少9251.94元,下降10.43%。

2.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3497841.4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18368.2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473.25

2)公用经费429082.76。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29082.76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2920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920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下降原因为:无公车。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中共三江县委政法委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6000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7000元,增长8.13%。增加的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3800元,同比减少13000元,下降48.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3800元,同比减少13000元,下降48.51%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13800其中:货物类采购13800元,工程类采购 0元,服务类采购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159.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96万元、固定资产65.20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65.20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1020㎡,价值39.54万元;通用设备153台,价值23.13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2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515.91万元。

2.2022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1个,金额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项目,金额78万元;

(说明:上述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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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中共三江县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2-02-14 17:45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三江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负责推动、完善与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负责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乡(镇)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负责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负责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负责对政法工作的监督,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负责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二)2022年工作目标。

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抓好平安建设、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持之以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聚焦主责主业,狠抓平安三江、法治三江建设。坚决防范和抵御“颜色革命”,筑牢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线。全面开展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充分继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县域特点三江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着力实现网格全覆盖、工作无缝隙、服务零距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全力推进“打伞破网”,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案件评查办法,推动案件评查评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3.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融入贯穿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抓好政法系统干部的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筑牢政治建设的思想根基、本领根基、纪律根基。进一步推动落实平安三江建设领导责任制,把执行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作为全面推进平安三江、法治三江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抓手。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中共三江县委政法委成立于1981年2月23日,是三江县领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指导政法工作的县委工作部门,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政法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维稳指导和执法监督股、综治督导和反邪教协调股三个科室。下设三江县综治中心一个二层机构,主要依托系统平台,对辖区内群众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求助、投诉和有关矛盾纠纷联动受理、处理、监督、反馈、明确、负责单位和负责人,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期限办理;依托系统平台实现对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状况的实施监控、分析研判等;组织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市场等基层平安细胞的创建活动;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群防群治队伍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促进相关社会组织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三江县委政法委人员编制共10人(行政编制9人,行政工勤人员编制1人),二级机构三江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员编制共4人(事业编制)。

第二部分:中共三江县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的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公开表))

第三部分:中共三江县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159124.22元,比上年减少7102305.93元,下降57.92%;总支出5159124.22元,比上年减少7102305.93元,下降57.92%。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159124.22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59124.22元,比上年减少7102305.93元,下降57.92%

1)经费拨款5159124.22元,比上年减少7102305.93元,下降57.92%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收入减主要原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视联网建设专项经费项目和“雪亮工程”租赁费项目从县级科技强警经费中安排。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59124.22元,其中:基本支出3926924.22元,占支出总预算76.12%,同比减少310821.93元,下降7.33%;项目支出1232200元,占支出总预算23.88%,同比减少6791484元,下降84.64%。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2022年社保费、公积金基数调整影响支出变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5159124.22元,比上年减少7102305.93元,下降57.92%;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5159124.22元,比上年减少7102305.93元,下降57.9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1979.73元,占支出总预算71.95%,同比减少368263.83元,下降9.03 %。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906000元,占支出总预算17.56 %,同比减少6445780元,下降87.68%。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713.12元,占支出总预算5.03%,同比减少87053.76元,下降25.10%。

4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36574.81元,占支出总预算2.65%,同比减少82681.46元,下降37.71%。

5213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0.29 %,同比增加15000元,增加100 %。

6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29856.56元,占支出总预算2.52 %,同比减少43526.88元,减少25.36%。

2.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3926924.22元,同比减少310821.93元,下降7.33%

2)项目支出1232200元,同比减少6791484元,下降84.64%。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1.基本支出3926924.22元,占支出总预算76.12%,同比减少310821.93元,下降7.33%;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418368.21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05%,同比减少324995.51元,下降8.68%;

2)商品和服务支出429082.7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93%,同比增加23425.52元,增加5.77%;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473.2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2%,同比减少9251.94元,下降10.43%。

2.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3497841.4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18368.2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473.25

2)公用经费429082.76。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29082.76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2920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920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下降原因为:无公车。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中共三江县委政法委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6000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7000元,增长8.13%。增加的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3800元,同比减少13000元,下降48.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3800元,同比减少13000元,下降48.51%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13800其中:货物类采购13800元,工程类采购 0元,服务类采购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159.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96万元、固定资产65.20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65.20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1020㎡,价值39.54万元;通用设备153台,价值23.13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2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515.91万元。

2.2022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1个,金额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项目,金额78万元;

(说明:上述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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