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02-1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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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监督、检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全国、省、市、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开展代表专题视察活动;根据立法规划主导推进抓好民族立法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布置,配合抓好国家立法、修法征求意见工作。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监督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5)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和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主任)的任免;通过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主任、副主任、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缺位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6)联系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总结交流经验。

7)督促、检查“一府一委两院”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议案工作和信访案件查结工作。

8)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和运行工作。

9)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工作目标。

2022年,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是贯彻县委决定,切实维护县委权威。常委会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始终把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作为推动人大工作的内在要求,坚决维护县委权威。二是服务发展大局,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紧紧围绕县委重要决策确定年度工作要点,综合运用调研、视察、工作审议、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三是积极有效作为,促进重点任务落实,参与、支持全县改革发展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建设及阶段性重点工作。四是加强对联系乡镇、部门和行政村的工作指导和检查,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任务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五是强化司法监督,着力推动公正司法。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视察,积极推进司法公正,深化司法监督,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六是规范任免程序,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坚持任前法律考试、供职发言、任后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七是创新机制、提高代表素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地位作用。坚持代表主体地位,积极搭建履职平台,优化服务保障,保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八是为加强我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接完成立法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走访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立法调研,立法评估,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理,向上汇报向下指导,建档立帐,宣传交流、学习考察,业务培训等相关事宜。九是加强议案督办,提高代表议案办理实效,加强对建议议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跟踪督办。九是坚持联系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2021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三江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机关实际,经研究,拟订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公室:一正二副;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含信访室):一正一副;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一正一副;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一正一副;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一正一副;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一正一副;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一正一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三江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室:事业编实有3人。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①实有在编行政人员38人,其中:正处1人,副处4人,正科7人,副科8人,一级调员2人,二级调员1人,三级调员1人,四级调员5人,二级主任科员人6人,事业3人。 ② 退休公务员23人,其中:正县(处)级5人,副县(处)级6人,正科级(主任科员)10人,副科级1人,行政工勤1人(高级工)。退休费于2017年1月由县社保局发放。 ③其他人员情况。独生子女人数4人(双职工2人,单职工2人),享受生活补助1人(遗属配偶),县聘人员5人。长期抽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6名。

  

    

  

  

  

  

第二部分:三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的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公开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584402.68元,比上年减少1443737.74元,下降14.4%;总支出8584402.68元,比上年减少1443737.74元,下降14.4%。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584402.68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84402.68元,比上年减少1443737.74元,下降14.4%。

1)经费拨款8584402.68元,比上年减少1443737.74元,下降14.4%。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84402.68元,其中:基本支出6592482.68元,占支出总预算77%,同比减少78155.74元,下降1.2%;项目支出1991920.00元,占支出总预算23%,同比减少1365582.00元,下降41%。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主要是社保费、公积金基数调整影响支出变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584402.68元,比上年减少1443737.74元,下降14.4%;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8584402.68元,比上年减少1443737.74元,下降14.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83909.72元,占支出总预算77%,同比减少1164432.24元,下降15%。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8810.48元,占支出总预算11%,同比减少27307.64元,下降3%。

3)210卫生健康支出554723.04元,占支出总预算6%,同比减少130898.24元,下降19%。

4)213农林水支出1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0.2%,维持上年预算数。

5)221住房保障支出371959.44元,占支出总预算4%,同比减少121099.62元,下降25%。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659.25万元,同比减少78155.74元,下降1.2%

2)项目支出199.19万元,同比减少1365582.00元,下降4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6592482.68元,占支出预算77%,同比减少78155.74元,下降1.2%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729179.9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同比减少367561.17元,下降7.2%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05873.2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3%,同比减少1052076.51元,下降8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7429.5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同比增加12008.7元,增长3%

2.  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5086609.4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29179.9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7429.54

2)公用经费1505873.24。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05873.24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000元,同比减少  0元,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600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2600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三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505873.24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77396.73元,增长22%。增加的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51200.00元,同比增加88700.00元,增长 14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51200.00元,同比增加88700.00元,增长 14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17.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7.22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17.22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806㎡,价值0.33万元;通用设备150台,价值16.89万元;专用设备5台,价值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2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858.44万元。

2.2022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2个,金额7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6.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2)县级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项目,金额46.2万元

(3)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经费项目,金额30.49万元。


(说明:上述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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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三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2-02-14 17:30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监督、检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全国、省、市、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开展代表专题视察活动;根据立法规划主导推进抓好民族立法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布置,配合抓好国家立法、修法征求意见工作。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监督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5)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和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主任)的任免;通过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主任、副主任、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缺位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6)联系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总结交流经验。

7)督促、检查“一府一委两院”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议案工作和信访案件查结工作。

8)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和运行工作。

9)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工作目标。

2022年,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是贯彻县委决定,切实维护县委权威。常委会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始终把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作为推动人大工作的内在要求,坚决维护县委权威。二是服务发展大局,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紧紧围绕县委重要决策确定年度工作要点,综合运用调研、视察、工作审议、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三是积极有效作为,促进重点任务落实,参与、支持全县改革发展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建设及阶段性重点工作。四是加强对联系乡镇、部门和行政村的工作指导和检查,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任务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五是强化司法监督,着力推动公正司法。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视察,积极推进司法公正,深化司法监督,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六是规范任免程序,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坚持任前法律考试、供职发言、任后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七是创新机制、提高代表素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地位作用。坚持代表主体地位,积极搭建履职平台,优化服务保障,保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八是为加强我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接完成立法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走访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立法调研,立法评估,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理,向上汇报向下指导,建档立帐,宣传交流、学习考察,业务培训等相关事宜。九是加强议案督办,提高代表议案办理实效,加强对建议议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跟踪督办。九是坚持联系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2021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三江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机关实际,经研究,拟订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公室:一正二副;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含信访室):一正一副;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一正一副;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一正一副;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一正一副;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一正一副;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一正一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三江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室:事业编实有3人。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①实有在编行政人员38人,其中:正处1人,副处4人,正科7人,副科8人,一级调员2人,二级调员1人,三级调员1人,四级调员5人,二级主任科员人6人,事业3人。 ② 退休公务员23人,其中:正县(处)级5人,副县(处)级6人,正科级(主任科员)10人,副科级1人,行政工勤1人(高级工)。退休费于2017年1月由县社保局发放。 ③其他人员情况。独生子女人数4人(双职工2人,单职工2人),享受生活补助1人(遗属配偶),县聘人员5人。长期抽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6名。

  

    

  

  

  

  

第二部分:三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的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公开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584402.68元,比上年减少1443737.74元,下降14.4%;总支出8584402.68元,比上年减少1443737.74元,下降14.4%。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584402.68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84402.68元,比上年减少1443737.74元,下降14.4%。

1)经费拨款8584402.68元,比上年减少1443737.74元,下降14.4%。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84402.68元,其中:基本支出6592482.68元,占支出总预算77%,同比减少78155.74元,下降1.2%;项目支出1991920.00元,占支出总预算23%,同比减少1365582.00元,下降41%。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主要是社保费、公积金基数调整影响支出变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584402.68元,比上年减少1443737.74元,下降14.4%;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8584402.68元,比上年减少1443737.74元,下降14.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83909.72元,占支出总预算77%,同比减少1164432.24元,下降15%。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8810.48元,占支出总预算11%,同比减少27307.64元,下降3%。

3)210卫生健康支出554723.04元,占支出总预算6%,同比减少130898.24元,下降19%。

4)213农林水支出1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0.2%,维持上年预算数。

5)221住房保障支出371959.44元,占支出总预算4%,同比减少121099.62元,下降25%。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659.25万元,同比减少78155.74元,下降1.2%

2)项目支出199.19万元,同比减少1365582.00元,下降4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6592482.68元,占支出预算77%,同比减少78155.74元,下降1.2%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729179.9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同比减少367561.17元,下降7.2%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05873.2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3%,同比减少1052076.51元,下降8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7429.5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同比增加12008.7元,增长3%

2.  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5086609.4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29179.9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7429.54

2)公用经费1505873.24。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05873.24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000元,同比减少  0元,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600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2600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三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505873.24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77396.73元,增长22%。增加的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51200.00元,同比增加88700.00元,增长 14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51200.00元,同比增加88700.00元,增长 14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17.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7.22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17.22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806㎡,价值0.33万元;通用设备150台,价值16.89万元;专用设备5台,价值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2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858.44万元。

2.2022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2个,金额7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6.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2)县级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项目,金额46.2万元

(3)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经费项目,金额30.49万元。


(说明:上述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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