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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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和自治县有关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入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3、承办县直部门、事业单位划入的涉及投资建设、市场服务、食药卫计、安全质量、基建项目、市政公用、环保城管、交通运输、社会事务、涉农事务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政府服务事项及相关勘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实施行政审批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4、负责统筹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县本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的协调、推进、指导和监督,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5、建立和完善全县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县直部门、双重管理部门及中(区)、市直驻三江部门设置的窗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大厅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管、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6、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规定,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协调、监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协助各行业监管部门建设和管理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8、负责贯彻落实各级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信息化建设。
9、负责对进入自治县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他政务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10、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工作目标。
1.积极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总要求,纵深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为全县经济转型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
1.按照县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县行政审批局于2019年3月15日挂牌成立,配备班子成员一正两副,党支部、工会等逐一配备完整,各项工作规范开展。积极理顺各审批职能单位划转的审批事项和人员,各项便民工作有序开展,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审批工作没有受到机构改革带来的影响。行政审批局是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加挂自治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内设综合办公室、综合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二)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⑴部门编制情况: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20人,在编在岗共32人;公益性岗位4人,县聘10人。
⑵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选派“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技术精、电脑操作熟、廉洁自律强”的人员进驻大厅的要求从全县各部门选派的业务人员,共100人。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的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公开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851850.35元,比上年减少1273446.09元,下降20.79%;总支出4851850.35元,比上年减少1273446.09元,下降20.79%。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851850.35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51850.35元,比上年减少1273446.09元,下降20.79%。
(1)经费拨款 4851850.35元,同比减少1273446.09元,下降 20.79 %。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收入预算与上年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单位在职人员社保费、公积金基数下降;则收入预算相应减少。
2.项目经费减少。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总支出4851850.35元,其中:基本支出3452710.35元,占支出总预算71.16%,同比减少1024016.29元,下降22.87%;项目支出1399140.00元,占支出总预算28.84%,同比减少249429.8元,下降15.13%。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收入预算与上年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单位在职人员社保费、公积金基数下降;则支出预算相应减少。
2.项目经费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 4851850.35元,比上年减少1273446.09元,下降20.79%;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4851850.35元,比上年减少1273446.09元,下降20.79%。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3236.21元,占支出总预算82.1%,同比减少843953.95元,下降17.48 %。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829.12元,占支出总预算9.37%,同比减少217251.76元,下降32.33%。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91993.46元,占支出总预算3.96%,同比减少97991.5元,下降33.79%。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 221791.56元,占支出总预算4.57%,同比减少114248.88元,下降34%。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3452710.35元,同比减少1024016.29元,下降22.87%;。
(2)项目支出1399140.00元,同比减少249429.8元,下降15.1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 3452710.35元,占支出总预算71.16%,同比减少1024016.29元,下降22.87%,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2776679.0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42%,同比减少836596.81元,下降23.15%;
(2)商品和服务支出663585.2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22%,同比减少192281.48元,下降22.47%;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46.0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36%,同比增加4862.00元,增长64.11%。
2. 按资金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 2789125.0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76679.09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446.00元。
(2)公用经费 663585.26 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663585.26 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2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 3200.00 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三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本级单位共有 1 个行政机关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3585.26元,比上年减少192281.48元,下降22.47%;减少变动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基数下降。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业务计划,因此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 273.61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0.74万元、固定资产102.05万元、长期待摊费用170.82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 102.05万元中,主要包括:通用设备 182 台,价值 91.84万元;专用设备1台,价值 0.15 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8件,价值10.06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2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485.19万元。
2.2022年没有纳入重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资金。
(说明:上述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