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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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
2.紧密围绕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和组织全县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县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的研究与拟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实施。扩大社会联动维权工作格局,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4.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教育和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5.坚持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6.指导全县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海外华侨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国外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7.创新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弘扬家庭美德,培养良好家风,促进家庭和谐。
8.承担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推动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9.完成自治县党委和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工作目标。
三江县妇联2022年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 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化群团改革、服务妇女的工作体系,着力多做雪中送炭、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工作;团结引领全县各族各界妇女坚定不移跟党走,与时代同行、做新时代女性,助力乡村振兴,推动三江跨越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
三江县妇联是正科级行政单位(群众团体),按照上级妇联内设机构,本级妇联对应的职能部门有四部两室,即:宣发部、权益部、家儿部、组联部、办公室、妇儿工委办公室。妇儿工委办公室是三江县妇联的下属机构。
(二)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1.部门编制情况:三江县县妇联设有行政编制5个,事业编制3个。
2.部门人员情况:实有行政在职在编人3人,后勤服务人员1人,妇儿工委办公室事业编制3人,实有3人。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的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公开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07033.06元,比上年减少399175.63元,下降22.10%;总支出1407033.06元,比上年减少399175.63元,下降22.10%。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7033.06元,比上年减少399175.63元,下降22.10%。
(1)经费拨款1407033.06元,同比减少399175.63元,下降22.10%。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与上年持平。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预算比上年有所减少;二是上级财政补助比上年有所减少。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07033.06元,其中:基本支出870033.06元,占支出总预算61.83%,同比减少506175.63元,下降36.78%;项目支出537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38.17%,同比增加107000.00元,增长24.88%。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预算比上年有所减少;二是上级财政补助比上年有所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407033.06元,比上年减少399175.63元,下降22.10%;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407033.06元,比上年减少399175.63元,下降22.1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4964.85元,占支出总预算79.24 %,同比减少274557.77元,下降19.76%。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834.16元,占支出总预算11.01 %,同比减少55759.19元,下降26.48%。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75336.97元,占支出总预算5.35 %,同比减少25459.07元,下降25.26%。
(4)213类农林水支出15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1.07 %,同比增加15000.00元,增长100%。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46897.08元,占支出总预算3.33%,同比减少58399.60元,下降55.46%。
2.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870033.06元,同比减少506175.63元,下降36.78%。
(2)项目支出537000.00元,同比增加107000.00元,增长24.8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870033.06元,占支出总预算61.83%,同比减少506175.63元,下降36.78%,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90787.8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7.90%,同比减少458858.06元,下降43.72%;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8456.1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51%,同比减少56793.27元,下降24.14%;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789.0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59%,同比增加9475.70元,增长10.38%
2.按资金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691576.8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0787.8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789.05元。
(2)公用经费178456.18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78456.18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800.0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三江县妇联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单位和1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8456.18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6793.27元,下降24.14%。减少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4500.00元,同比增加14500.00元,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4500.00元,同比增加14500.00元,增长100%;政府性基金0元,同比增加0元,增长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资金0元,同比增加0元,增长0%。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分散采购1450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4500.0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99.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9.51万元、固定资产0.46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0.46万元中,主要包括:通用设备5台,价值0.46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2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 140.70万元。
2.2022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1个,金额3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儿童之家配套工作经费项目31.20万元。
2
(说明:上述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