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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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三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三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五部分:三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双拥优抚。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有待、抚恤等工作。承担协调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移交安置。拟定全县退役士兵年度移交计划并组织实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移交地方全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参负责军队复员干部接收工作。
3.创业就业。落实退役军人就业政策,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工作。
4.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舆论宣传和信访工作。
5.负责烈士纪念活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等工作,依法承担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6.是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基础信息,为全县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和参战人员建档立卡,提高服务保障精细化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按三定方案我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行政编制6名。县级退役军人事务中心为局二级机构,副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8名。15个乡镇下设15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每个服务站1名事业编制,共15人。
(二)部门人员编制:
①行政在职人数5人.
②全额事业在职人数8人。
③其他人员:县聘人员2人(劳务公司派遣)。
④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三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072273.6元,比上年减少1196688.49元,下降14.47%;总支出7072273.6元,比上年1196688.49元,下降14.47%。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072273.6 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72273.6元,比上年减少1196688.49元,下降14.47%。
(1)经费拨款7072273.6元,同比减少1196688.49元,下降14.47%。
3.上年结余收入0元,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减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72273.6元,其中:基本支出2045523.60元,占支出总预算28.92 %,同比减少116744.10元,下降5.4 %;项目支出50267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71.08%,同比减少366920.4元,下降15.21%。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项目减少,节约成本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072273.6元,比上年减少1196688.49元,下降14.47%;总支出7072273.6元,比上年1196688.49元,下降14.4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节约成本。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552607.32 元,占支出总预算92.65%,同比增加 2304113.95元,增长54.23 %。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330925.84元,占支出总预算4.68%,同比增加122747.07元,增长58.96%。
(3)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88740.44元,占支出总预算2.67%,同比增加70700.88元,增长59.90%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2045523.6万元,同比减少116744.10元,下降5.4 %。
(2)项目支出5026750万元,同比减少366920.4元,下降15.2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2045523.6万元,同比减少116744.10元,下降5.4 %,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1769465.6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5.02%,同比减少114128.75元,下降6.06%;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7860.0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65%,同比减少20573.22元,下降7.39%;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97.87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26%,同比增加17957.87元,增长7482.45%。
2. 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1787663.5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69465.6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97.87元。
(2)公用经费257860.04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7860.04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87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387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支出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 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7860.04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0573.22元,下降7.39%。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厉行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业务计划,因此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531469.82 元,其中:流动资产 218787.89元、固定资产312681.93 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 236163.93 元中,主要包括:通用设备73 台,价值 181576.75 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4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7072273.6万元。
2.2024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3个,金额3588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882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重点项目一:大学生入伍及现役军立功受奖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7.03万元。
重点项目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预算资金230.36万元。
重点项目二:优抚对象购买城乡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险经费项目,预算资金81.435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预算报表9张)
第五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
(详见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