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4-02-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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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社保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社保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五部分:社保中心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单位主要职能

(一)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登记、审核、征缴、管理和支付工作;

(二)建立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内控管理制度;

(四)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五)编制和执行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六)负责全县各项社会保险统计及运行分析工作;

(七)负责对各乡镇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江县社保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机构,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经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业务,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受理缴费单位、缴费个人的缴费申报、审核,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建立和管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按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保险金等工作。单位内设12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稽核风控股、档案管理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参保管理股、基金结算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和职业年金股、工伤失业保险待遇股、审核股、信息统计股12个股室。

1.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1)单位编制情况:参公编制38人。

2)在职人员情况:在职在编参公编制人员30人。其中:享受副科级待遇17人(非领导职务16人),科员12人。工勤1人。

3)退休人员情况:参公退休职工6,其中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职工2人(退休职工2人)。

4)其他人员情况: 编制外聘用17人,公益性岗位人员7人。其中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由劳务公司人社局统一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乡村振兴局和就业中心统一发放,社保中心按月发放生活补助(从定额公用经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支出)。





第二部分:社保中心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预算总收入87817313.51元,比上年增加36623963.92元,增长71.54%;总支出87817313.51元,比上年增加36623963.92元,增长71.54 %。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预算总收入87817313.51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366313.51元,比上年增加38700362.42元,上年增长82.93%。

2.政府性基金拨款2451000元,同比减少830760元,下降25.31%。

3.上年结余收入1245638.5元,同比减少1245638.5元,增下降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1245638.5元,同比减少1245638.5元,下降100%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24增加基础性绩效随工资按月发放,故各项人员经费较上年相应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项目资金需求较大,故项目所需资金增多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预算总支出87817313.51元,其中:基本支出5369971.51元,占支出总预算6.11%,同比增加472680.22元,增长9.65 %;项目支出82447342元,占支出总预算93.89%,同比增加36151283.7元,增长78.09%。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2024年较2023年减少1人,故定额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相应减少;同时个人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费基数由于调资较上年有所增加,故额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87817313.51元,比上年增加36623963.92元,增长71.54 %;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87817313.51元,比上年增加36623963.92元,增长71.54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441719.33元,占支出总预算 96%,同比增加38337511.27元,增长83.15%。

2)210卫生健康支出404748.54元,占支出总预算0.46%,同比增加106804.87元,增加35.85%。

3)212类城乡社区支出2451000元,占支出总预算2.82%,同比增加245100 元,增长100%。

4)213农林水支出1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0.02%,同比增加0元,增长0%。

5221住房保障支出504845.64元,占支出总预算0.57%,同比增加256046.28元,增长102.91 %。

2.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5369971.51元,占支出预算6.11%,同比增加664240.22元,增长14.12%,其中

2)项目支出预算79996342元,占支出总预算91.1%,同比增加38036122.2元,增长90.65%。其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5369971.51元,占支出预算6.11%,同比增加664240.22元,增长14.12%,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4484904.8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52%,同比增加624335.31元,增长16.17%;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769932.9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34%,同比减少2313.62元,下降0.3%;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133.71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21%,同比增加42218.53元,增长57.9%。

2.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4600038.5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84904.8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133.71

2)公用经费769932.94。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69932.94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40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1040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51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同比增加0元,增长0%;项目支出2451000元,同比减少830760元,下降25.31 %。其中:

212类城乡社区支出2451000元,同比减少830760元,下降25.31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主要根据被征地农民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补贴人数相关,根据对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基金的预算定稿数,符合规定的领取待遇条件人数为950人,补贴金额:950人×215元/月×12月=245100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江县社保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9932.94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313.62元,下降0.3%,。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4年较2023年较少1人,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197.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0.78万元、固定资产16.63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16.63万元中,通用设备98台,价值16.63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4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5个,金额8140.7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895.63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5.1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重点项目一: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补贴项目,预算资金705.1464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705.1464万元

重点项目二: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项目,预算资金57.4838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57.4838万元。

重点项目三:县级财政对被征地农民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项目,预算资金245.1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245.1万元。

重点项目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金,预算资金

80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800万元。

重点项目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预算资金5933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5933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三江县社保中心2024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上传预算报表9张)




第五部分:三江县社保中心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

(详见上预算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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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社保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4-02-08 17:00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社保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社保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社保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五部分:社保中心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单位主要职能

(一)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登记、审核、征缴、管理和支付工作;

(二)建立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内控管理制度;

(四)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五)编制和执行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六)负责全县各项社会保险统计及运行分析工作;

(七)负责对各乡镇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江县社保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机构,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经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业务,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受理缴费单位、缴费个人的缴费申报、审核,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建立和管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按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保险金等工作。单位内设12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稽核风控股、档案管理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参保管理股、基金结算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和职业年金股、工伤失业保险待遇股、审核股、信息统计股12个股室。

1.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1)单位编制情况:参公编制38人。

2)在职人员情况:在职在编参公编制人员30人。其中:享受副科级待遇17人(非领导职务16人),科员12人。工勤1人。

3)退休人员情况:参公退休职工6,其中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职工2人(退休职工2人)。

4)其他人员情况: 编制外聘用17人,公益性岗位人员7人。其中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由劳务公司人社局统一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乡村振兴局和就业中心统一发放,社保中心按月发放生活补助(从定额公用经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支出)。





第二部分:社保中心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预算总收入87817313.51元,比上年增加36623963.92元,增长71.54%;总支出87817313.51元,比上年增加36623963.92元,增长71.54 %。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预算总收入87817313.51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366313.51元,比上年增加38700362.42元,上年增长82.93%。

2.政府性基金拨款2451000元,同比减少830760元,下降25.31%。

3.上年结余收入1245638.5元,同比减少1245638.5元,增下降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1245638.5元,同比减少1245638.5元,下降100%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24增加基础性绩效随工资按月发放,故各项人员经费较上年相应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项目资金需求较大,故项目所需资金增多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预算总支出87817313.51元,其中:基本支出5369971.51元,占支出总预算6.11%,同比增加472680.22元,增长9.65 %;项目支出82447342元,占支出总预算93.89%,同比增加36151283.7元,增长78.09%。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2024年较2023年减少1人,故定额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相应减少;同时个人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费基数由于调资较上年有所增加,故额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87817313.51元,比上年增加36623963.92元,增长71.54 %;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87817313.51元,比上年增加36623963.92元,增长71.54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441719.33元,占支出总预算 96%,同比增加38337511.27元,增长83.15%。

2)210卫生健康支出404748.54元,占支出总预算0.46%,同比增加106804.87元,增加35.85%。

3)212类城乡社区支出2451000元,占支出总预算2.82%,同比增加245100 元,增长100%。

4)213农林水支出1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0.02%,同比增加0元,增长0%。

5221住房保障支出504845.64元,占支出总预算0.57%,同比增加256046.28元,增长102.91 %。

2.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5369971.51元,占支出预算6.11%,同比增加664240.22元,增长14.12%,其中

2)项目支出预算79996342元,占支出总预算91.1%,同比增加38036122.2元,增长90.65%。其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5369971.51元,占支出预算6.11%,同比增加664240.22元,增长14.12%,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4484904.8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52%,同比增加624335.31元,增长16.17%;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769932.9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34%,同比减少2313.62元,下降0.3%;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133.71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21%,同比增加42218.53元,增长57.9%。

2.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4600038.5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84904.8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133.71

2)公用经费769932.94。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69932.94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40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1040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51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同比增加0元,增长0%;项目支出2451000元,同比减少830760元,下降25.31 %。其中:

212类城乡社区支出2451000元,同比减少830760元,下降25.31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主要根据被征地农民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补贴人数相关,根据对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基金的预算定稿数,符合规定的领取待遇条件人数为950人,补贴金额:950人×215元/月×12月=245100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江县社保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9932.94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313.62元,下降0.3%,。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4年较2023年较少1人,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197.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0.78万元、固定资产16.63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16.63万元中,通用设备98台,价值16.63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4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5个,金额8140.7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895.63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5.1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重点项目一: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补贴项目,预算资金705.1464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705.1464万元

重点项目二: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项目,预算资金57.4838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57.4838万元。

重点项目三:县级财政对被征地农民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项目,预算资金245.1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245.1万元。

重点项目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金,预算资金

80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800万元。

重点项目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预算资金5933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5933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三江县社保中心2024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上传预算报表9张)




第五部分:三江县社保中心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

(详见上预算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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