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字体大小:[小
- 中
- 大]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中国共产党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五部分:中国共产党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统一战线工作是全党的工作,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统战部按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规定,认真履行九个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建议县委调整充实自治县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统战部),负责对本县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研究、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统战工作。
(二)统战部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积极参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实现以党建带动统战,以统战服务党建。
(三)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统战部牵头、党政有关部门参加、社会有关团体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分类施策,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重点做好各领域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四)围绕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脱贫攻坚、依法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纠纷、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
(五)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六)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坚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困难与思想“两关注”、鼓励支持与教育引导“两手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七)做好对台统一战线工作,搭建桂台青少年联谊交流平台,推进桂台两地基层民众和青少年的交流交往,深化各领域合作,促进民心认同,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拓宽港澳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加强与海外华侨及有关团体联系,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引导华侨、归侨和侨眷服务三江对外开展和经济发展。
(八)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以党外代表人数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为建设目标,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工作,按照多于可配备职数的要求,建立统一的党外后备干部名单,并按《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在县级人大、政府、政协的安排。
(九)管理并承担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工作职能。
(十)负责指导乡(镇)党委统战工作,负责党外领导干部和统战部门干部的培训工作,并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十一)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中共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自治县党委统战部”)是自治县党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对外加挂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自治县侨务办公室牌子。自治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局设在自治县党委统战部。三江县统战部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对台、党外非公经济联络股、民族宗教事务股。另设民族事务服务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
(二)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1)统战部设行政编制12人,机关工勤编制3人,县民族事务服务中心设事业编制6人。统战部领导职数4名,设部长1名,由自治县党委领导同志兼任,副部长3名,其中1名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正科长级)。股室人员8名;机关后勤3人;县民族事务服务中心主任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5名。
(2)在职人员情况:统战部在职在编行政人员11人(县处级副职1人、乡科级正职2人、乡科级副职1人、公务员7人),行政工勤3人,借调1人,“三支一扶”2人,实有人数16人。县民族事务服务中心主任1人,办公室工作人员5人。以上合计22人。
(3)离退休人员情况:退休10人(副处级3人、正科级4人、副科级3人);其中享受改革前获得相关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加发退休费政策2人。
(4)其他人员:遗属2人。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319776.85元,比上年增加3539703.71元,增长93.64%;总支出7319776.85元,比上年增加3539703.71元,增长93.64%。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319776.85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19776.85元,比上年增加3909619.71元,上年增长103.43%。
(1)经费拨款7319776.85元,同比增加3909619.71元,增长103.43 %。
2.上年结余收入0元,同比减少369916.00元,下降100.00%;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人员增加;
2.社保公基金基数上调;
3.预算项目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19776.85元,其中:基本支出3832776.85元,占支出总预算52.36%,同比增加312703.71元,增长8.88%;项目支出3487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47.64 %,同比增加3227000元,增长1241.16%。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人员增加;
2.社保公基金基数上调;
3.预算项目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7319776.85元,比上年增加3539703.71元,增长93.64%;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7319776.85元,比上年增加3539703.71元,增长93.64 %,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2.社保公基金基数上调;3.预算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55378.55元,占支出总预算82.73%,同比增加3070131.23元,增长102.84%。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169.44元,占支出总预算8.61%,同比增加209054.48元,增长49.64%。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86072.86元,占支出总预算3.91%,同比增加70755.88元,增长32.86%。
(4)221住房保障支出348156.00元,占支出总预算4.76%,同比增加189762.12元,增长119.80%。
2.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3832776.85元,同比增加312703.71元,增长8.88%。
(2)项目支出3487000.00元,同比增加3227000.00元,增长1241.15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3832776.85元,占支出总预算52.36%,同比增加682619.71元,增长21.67%,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063000.7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92%,同比增加547188.42元,增长21.75%;
(2)商品和服务支出555568.3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50%,同比增加79129.34元,增长16.61%;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4207.8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59%,同比增加56301.95元,增长35.66%。
2. 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3277208.5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63000.7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4207.80元。
(2)公用经费555568.32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55568.32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400.00元,同比不变。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7400.0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中国共产党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的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555568.32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9129.34元,增长16.61%。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3600.00元,同比增加3600.00元,增长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600.00元,同比增加3600.00元,增长100.00%。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分散采购360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3600.0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117.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69万元、固定资产46.12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46.12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796㎡,价值43.48万元;通用设备97台,价值4.15万元;家具和用具52(个、套等),价值2.66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4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731万元。
2.2024年本单位没有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资金。
(说明:上述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中国共产党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上传预算公开报表)
第五部分:中国共产党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
(详见上传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