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斗江镇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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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斗江镇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斗江镇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斗江镇卫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承担本乡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对本乡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辖区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能完成孕产妇顺产、应急处理孕产妇难产转诊;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阑尾、疝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承担公共卫生管理:对本乡镇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严格执行居民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4)卫生行政管理: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本镇卫生状况;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镇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负责本镇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斗江镇卫生院2022年财政差额补助预算事业单位1个,隶属于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二层机构,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实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全额,其他工资50%的差额财政补助拨款。
(2)人员情况:
单位事业编制43人,财政差额编制43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2人。离退休财政差额人员7人。其他人员情况,乡聘村用村医8人,临聘人员11人(自收自支),遗属补助2人,独生子女3人。
(3)单位车辆构成情况。
单位实有3辆车,其中:无编制3辆,车辆来源均为上级捐赠。车辆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村体检,卫生院内重症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运时使用的。
第二部分:斗江镇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889698.05元,比上年增加1328631.20元,增长23.89%;总支出6889698.05元,比上年增加1328.631.20元,增长23.89%。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889698.05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82203.88元,比上年增加527082.76元,上年增长25.65%。
经费拨款2582203.88元,比上年增加527082.76元,上年增长25.65%。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4307494.17元,同比增加4307494.17元,增长100%;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同比减少3505945.73元,下降100%。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减主要原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减主要原因:本年度收入增长原因能维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确保职工自筹工资及社保费能够足额发放及足额缴纳,有效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89698.05元,其中:基本支出3924487.12元,占支出总预算56.96%,同比增加596589.75元,增加17.93%;项目支出2965210.93元,占支出总预算43.04%,同比增加571672.97元,增加23.88%。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本年度支出增长原因能维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保障职工工资及社保费足额发放及足额缴纳,有效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2582203.88元,比上年增加527082.76元,增长25.65%;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2582203.88元,比上年增加527082.76元,增长25.65%。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820.16元,占支出总预算13.51%,同比增加34979.32元,增长11.15 %。
(2)210卫生健康支出2092757.64元,占支出总预算81.04%,同比增加351477.36元,增长20.18%。
(3)221住房保障支出140626.08元,占支出总预算5.45%,同比增加140626.08元,增加100%。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2301692.95元,同比增加479741.31元,增长26.33%。
(2)项目支出280510.93元,同比增加47341.45元,增长20.3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2301692.95元,占支出总预算98.14 %,同比增加479741.31元,增长26.33%,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2233884.9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7.05%,同比增加479801.31元,增长27.35%;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80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95%,同比较少60元,下降0.09%。
2. 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2301692.9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33884.9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808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事业相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业务计划,因此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5102875.33元,其中:流动资产3306215.39元、固定资产1796659.94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1796659.94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2360.00㎡,价值631946.99万元;通用价值433634.20元;专用设备价值701316.14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价值29762.61元。
2.本单位其他用车编制数为3辆,实有3辆,价值74590.00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达到纳入重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资金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斗江镇卫生院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上传预算报表9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