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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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三江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三江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三江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部门职能是负责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征地拆迁任务,确保城市扩容和各项旅游、民生等重大项目工程项目用地需求。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三江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是县委直属参公事业单位。
(二)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构成情况单位人员构成情况:在职在编参公人员8人,长期借调29人,临时聘请38人。
第二部分:三江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2509545.15元,比上年减少39423849.32元,下降48.12%;总支出42509545.15元,比上年减少39423849.32元,下降48.12%。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2509545.15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1849.15元,比上年增加498454.78元,增长53.40%。
经费拨款1431849.15元,同比增加498454.78元,增长53.40%。
2.政府性基金拨款41000000元,同比减少40000000元,下降49.38%。
3.上年结余收入77696元,同比增加77696元,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77696元,同比增加77696元,增长100%。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1人,经费相应增加;二是2022年度未发放的人员经费结转至2023年度发放。
2.政府性基金减少主要原因:征地亩数和拆迁规模缩小,补偿资金相应减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509545.15元,其中:基本支出 1494545.15元,占支出总预算3.52 %,同比增加483454.68元,增长51.80%;项目支出4101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96.48%,同比减少39985000元,下降49.36%。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1人,经费相应增加;二是2022年度未发放的人员经费结转至2023年度发放。
2.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征地亩数和拆迁规模缩小,补偿资金相应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42509545.15元,比上年减少39423849.32元,下降48.12%;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42509545.15元,比上年减少39423849.32元,下降48.1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777.52元,占支出总预算0.37 %,同比增加35698.56元,增长29.73%。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88411.89元,占支出总预算 0.21 %,同比增加22802.75元,增长34.75 %。
(3)220类支出1113730.98元,占支出总预算 2.62 %,同比增加422105.09元,增长61.03%。
(3)221类住房保障支出73928.76元,占支出总预算 0.17 %,同比增加17849.28元,增长31.83%。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1416849.15元,同比增加483454.68元,增长51.8%。
(2)项目支出15000元,同比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1416849.15元,占支出总预算3.33%,同比增加483454.68 元,增长51.8 %,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1180207.6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43 %,同比增加465259.8元,增长65.08%;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4601.4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99 %,同比增加18194.88元,增长9.2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04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4%,同比持平 。
2. 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1202247.6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0207.6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040元。
(2)公用经费214601.46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14601.46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80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41000000元,同比减少39985000元,下降49.36%。其中:
212类城乡社区支出 41000000元,同比减少39985000元,下降49.36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征地规模减少,需要补偿资金相应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江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4601.46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8194.88元,增长9.09%。增加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33000元,同比增加133000元,增长100%。其中:政府性基金133000元,同比增加133000元,增长100%。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 133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33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5807.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97.38万元、固定资产10.36万元。
固定资产期末数10.36万元中,主要包括:通用设备 23 台及其他办公用品一批,价值 10.36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3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42509545.15元。
2.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2个,金额1000000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000000元。具体项目如下:
(1)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项目,金额1000000元;
(说明:上述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三江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上传预算报表9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