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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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三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三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关于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组织起草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责任制度和工作规划,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或监督检查。
(二)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三)承担自治县人民政府部署的全县性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执法工作,负责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应急管理,综合管理、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和考核评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和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查,负责受理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
(五)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招聘工作,负责全县城管执法和环卫队伍的培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管理工作,会同自治县党委组织部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导班子的拟任人选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意见。
(六)负责编制全县市容环卫以及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县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规划的编制会审和城市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会审,负责规范市容环卫管理并对其行业进行监管,指导环卫设施建设,负责县城规划区域内河道的水上保洁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经费使用计划。
(八)负责自治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管理三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水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容市政服务站。
(十)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其他有关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关于组建自治县城市管理和水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事项的通知》(三编办〔2019〕18号)文件精神,将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和自治县水上执法大队职责整合,组建自治县城市管理和水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在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挂牌子。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办公室,下设二层机构市容市政服务站。
(二)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和水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①局机关行政编制为7人,实有人数为7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副处非领导1人,正科非领导2人。享受四级调研员待遇1人,一级主任科员待遇1人,二级主任科员待遇2人,副科待遇3人。实行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管理方式。人员经费预算科目为2120104城管执法。
②三江县城市管理和水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财政全额事业(参公)编制36人,设队长1人,副队长2人。事业参公实有在职人员24人,其中,事业在职人员1人,参公在职23人,空编12人。有退休职工6人,临时人员74人。因工作需要,从三江县国营牛浪坡林场调入事业人员5人。调出1人至三江县政府办,调出1人至南站管委会,调出1人至三江县河长办。人员经费预算科目为2120104城管执法。
③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8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3名。实有在职人数26人,空编2人。有退休人员25人,临聘人员19人。人员经费预算科目为2120104城管执法,财务由三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施统一管理。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7866191.21元,比上年增加4887076.74元,增长14.82%;总支出37866191.21元,比上年增加4887076.74元,增长14.82%。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基础绩效奖励(或绩效工资增量)增加;
2.结转2022年重点项目资金,确保重点项目正常运转。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7866191.21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037486.56元,比上年增加10779606.17元,比上年增长53.21%。
本级财政拨款31037486.56元,同比增加10779606.17元,增长53.2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比上年减少12721234.08元,比上年下降100%。
3.上年结转结余6828704.65元,比上年增加6828704.65元,比上年增长100%。
收入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本级财政拨款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项目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
3.上年结转结余增加的主要原因:结转2022年重点项目资金,确保重点项目正常运转。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866191.21元。其中:基本支出9133331.56元,占支出总预算24.12%,同比增加2627068.32元,增长40.38%;项目支出28732859.65元,占支出总预算75.88%,同比增加2260008.42元,增长8.54%。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基础绩效奖励(或绩效工资增量)增加;
2.结转2022年重点项目资金,确保重点项目正常运转。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37866191.21元,比上年增加4887076.74元,增长14.82%;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37866191.21元,比上年增加4887076.74元,增长14.82%。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基础绩效奖励(或绩效工资增量)增加;
2.结转2022年重点项目资金,确保重点项目正常运转。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9394.33元,占支出总预算3.2%,同比增加91402.56元,增长8.18%。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413486.31元,占支出总预算1.09%,同比增加38754.54元,增长10.34%。
(3)212类城乡社区支出28981713.46元,占支出总预算93.38%,同比增加10608799.79元,增长57.74%。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432892.46元,占支出总预算1.14%,同比增加40649.28元,增长10.36%。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8209086.56元,占支出总预算26.45%,同比增加1702823.32元,增长26.17%。
(2)项目支出22828400元,占支出总预算73.55%,同比增加9076782.85元,增长66.0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8209086.56元,占支出总预算26.45%,同比增加1702823.32元,增长26.17%。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6771705.8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49%,同比增加1830959.31元,增长37.06%;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37948.7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37%,同比减少141845.12元,下降12.02%;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9431.9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37%,同比增加13709.13元,增长3.55%。
2. 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7171137.8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71705.8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9431.96元。
(2)公用经费1037948.74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37948.74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6200元,比上年减少4000,下降5.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120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00元,比上年减少4000元,下降5.8%。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节约运行维护费开支。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购置公务车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37948.74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8074.88元,下降4.85%,下降的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节约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5400359.65元,同比增加5603884.07元,增长28.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5400359.65元,同比增加5603884.07元,增长28.37%。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574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57400元);分散采购25342959.65,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25342959.65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 341.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154.62 万元、固定资产186.56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186.56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价值 4.84 万元;通用设备361台,价值 122.98万元;专用设备39台,价值41.05万元。
2.本部门(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3辆,实有3辆,价值 17.41万元,其中,旅行越野车1辆,价值10.57万元;特殊业务用车1辆,价值1.25万元;经济型车1辆,价值5.59万元。
3.无形资产期末数0万元中,包括:土地(面积)705㎡,价值0万元;软件系统1套,价值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3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3786.62万元。
2.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6个,金额226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69.25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三江县环卫绿化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金额1200万元;
(2)三江县城路灯、景观灯电费项目,金额230万元;
(3)三江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系统租赁费项目,金额107.8万元;
(4)三江县市政零星维修工程项目,金额100万元;
(5)三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维经费项目,金额357.7万元;
(6)三江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用项目,金额273.75万元。
(说明:上述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上传预算报表9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