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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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三江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保证和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协调、健康地发展。具体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研究辖区内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等方面的政策;拟定自治县环境保护计划,参与本辖区可持续发展纲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组织拟定和监督国家或自治县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建设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二)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放射性及电磁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指导乡镇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三)监督管理辖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监督辖区内对自然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定自治县自然保护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和指导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与环境有关的规划的审查工作。
(四)指导和协调解决本辖区各乡镇、各部门以及跨乡镇的重大环境问题;依法调查处理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辖区内乡镇间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本辖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
(五)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审批本辖区内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六)负责本辖区污染源调查工作,管理污染源排污申报登记和发放许可证工作,指导乡镇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保护;组织协调和指导乡镇生态示范区建设及生态农业建设,提出本辖区污染源限期治理的建议。
(七)负责本辖区内环境监理,检查污染源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征收排污费。
(八)组织辖区内环境监测工作,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出有关改善的对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十)承办同级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提案、议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和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属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部门内设职能股室5个,即:办公室、综合股、污防股、生态股、执法大队。
(二)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编制总数为20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4人、执法大队参公编制1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0人,其中行政在职4人,事业参公在职15人,事业工勤在职1人,退休人员4人。由于机构改革,所有行政人员归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相应的基本支出预算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编制;事业参公人员归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接管理,相应的基本支出预算由市支队统一编制。
第二部分: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0000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00000.00元,明细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全部为经费拨款。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收入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1000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100 %,与上年持平。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000000.00元,与上年持平;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000000.00元,与上年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211类节能环保支出1000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100%,与上年持平。
2.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项目支出1000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100%,与上年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由于机构改革,基本支出从2022年起全部由市级承担,县本级无基本支出预算。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备注: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全部划转至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及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市局和市支队统一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县本级无“三公”经费预算。)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由于机构改革,2022年起人员全部划转至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及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市局和市支队统一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因此没有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业务计划,因此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26.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8万元、固定资产24.37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24.37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945㎡,价值24.37万元。
2.无形资产期末数1元,包括:土地(面积)423㎡,名义价值1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3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100万元。
2.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1个,金额1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经费项目,金额100万元。
(说明:上述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上传预算报表9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