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住建局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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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三江县住建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三江县住建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统筹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拟定全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负责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监督城镇建设项目报建和招投标活动,管理工程监理、监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建筑装饰、设备安装、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建筑制品行业及建设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的资质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指导建筑企业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3.承担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现场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拟订房地产开发规划、年度计划及开发项目,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全县房屋产权产籍,负责指导公、私房的修缮养护、白蚁防治、危旧房屋鉴定和直管房屋的租赁经营等工作。
5.承担城市道路交通、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环卫、综合管廊、绿地系统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职责。承担城市设计(主要包含风貌特色、形态格局、公共空间、建筑高度、建筑体量、建筑密度、建筑色彩,以及景观风貌、绿地率等控制性要求)、建筑设计职责。承担城市有机更新、城市“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职责。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
6.承担县城规划区内的市政设施、排水(排涝)的管理,负责供水、燃气、生活污水处理等行业管理,负责城建档案的监督管理,拟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公共事业行业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与管理措施,维护运营秩序,保障安全供应。
7.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拟定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与本级有关部门协同实施。
8.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与监督检查,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和分配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的责任。
10.负责全县建设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合作交流、技术创新和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工作。
11.负责人民防空工作的管理。
12.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建设工程管理和人防指挥股、住房保障管理股、村镇建设股、综合股5个职能股室。二层事业单位为:乡村风貌站、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招标投标管理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房地产交易所、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二)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1.住建局本级行政编制核定11人,行政后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在编行政11人,行政退休14人;参公编制核定6个,参公在职在编4个,退休1个;县聘21人。
事业编制19人,其中:乡村风貌站核定编制7人,实有在职在编7人,退休2人;招投标管理站核定编制7人,实有在职在编6人;退休1人;人防办核定编制5人,实有在职在编5人。
2.三江侗族自治县房地产交易所编制6人,实有在职人数16人,退休7人。
3.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编制19人,实有在职人数19人,退休9人。
第二部分:三江县住建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39080347.83 元,比上年增加3724151.72 元,增长10.53 %;总支出 39080347.83 元,比上年增加3724151.72 元,增长10.53 %。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39080347.83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04488.56元,比上年减少14755407.55 元,下降63.71 %。
(1)经费拨款 8404488.56 元,同比减少14755407.55 元,下降63.71 %。
2.政府性基金拨款 11496300.00 元,同比减少700000.00 元,下降5.74 %。
3.上年结余收入19179559.27 元,上年无结余资金,无法同比。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控制预算支付。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9080347.83 元,其中:基本支出 9576047.83元,占支出总预算 24.50 %,同比增加2661151.72 元,增长38.48 %;项目支出 295043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 75.50 %,同比增加1063000.00 元,增长3.74 %。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含有上年结余资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 39080347.83元,比上年增加3724151.72 元,增长10.53 %;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 39080347.83 元,比上年增加3724151.72 元,增长10.53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0588.72元,占支出总预算 3.12 %,同比增加62645.36 元,增长5.41 %。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 426981.22 元,占支出总预算 1.09 %,同比增加14223.80 元,增长3.45 %。
(3)212类城乡社区支出 6315373.46 元,占支出总预算 16.16 %,同比减少11039399.19 元,下降63.61 %。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 441545.16 元,占支出总预算 1.13 %,同比减少15944177.52 元,下降97.31 %。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8309488.56元,同比增加1394592.45 元,增长20.17 %。
(2)项目支出95000.00元,同比减少28346300.00 元,下降99.66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 8309488.56 元,占支出总预算21.26 %,同比增加1394592.45 元,增长20.17 %,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 6826589.87 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15 %,同比增加1511573.67 元,增长28.44 %;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55670.86 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2.71 %,同比减少159842.92 元,下降13.15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7227.83 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14 %,同比增加42861.70 元,增长11.15 %。
2. 按资性质划分,其中:
(1)人员经费 7253817.70 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6826589.87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27227.83 元。
(2)公用经费1055670.86 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1055670.86 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7400.00 元,同比减少15800.00 元,下降36.57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13400.00 元,同比减少 6800.00 元,下降 33.66 %。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000.00 元,同比减少9000.00 元,下降39.13 %。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节约运行维护费开支。
4.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5526300.00 元,其中:项目支出 15526300.00 元,同比增加3330000.00 元,增长27.30 %。其中:
1.212类城乡社区支出 15526300.00 元,同比增加3330000.00 元,增长27.3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增加主要是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含有上年结余资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 1 个行政机关和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697077.42 元,较上年预算减少 119519.88 元,下降 14.64 %。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减少的原因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开源节流压减支出。
另外,本级下属共有 2 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8593.44 元,较上年预算减少 40323.04 元,下降10.11 %。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减少的原因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开源节流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业务计划,因此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90571828.93元,其中:流动资产11801889.26元、固定资产78769936.67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 78769936.67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49733.83㎡,价值78203560.03元;通用设备 102 台,价值490883.37元;专用设备 9 台,价值1020.0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7台,价值74476.27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3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 39080347.83 元
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 2 个,金额 5596300.00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96300.00元。具体项目如下:
(1)三江县清洁乡村长效管理机制项目,金额 4596300.00元;
(2)三江县县城城市道路养护和维修经费项目,金额 1000000.00元;
(说明:上述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三江县住建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上传预算报表9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