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02-08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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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三江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保证和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协调、健康地发展。具体有: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研究辖区内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等方面的政策;拟定自治县环境保护计划,参与本辖区可持续发展纲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组织拟定和监督国家或自治县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建设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2.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放射性及电磁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指导乡镇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3.监督管理辖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监督辖区内对自然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定自治县自然保护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和指导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与环境有关的规划的审查工作。

4.指导和协调解决本辖区各乡镇、各部门以及跨乡镇的重大环境问题;依法调查处理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辖区内乡镇间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本辖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

5.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审批本辖区内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6.负责本辖区污染源调查工作,管理污染源排污申报登记和发放许可证工作,指导乡镇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保护;组织协调和指导乡镇生态示范区建设及生态农业建设,提出本辖区污染源限期治理的建议。

7.负责本辖区内环境监理,检查污染源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征收排污费。

8.组织辖区内环境监测工作,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出有关改善的对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

9.组织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0.承办同级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提案、议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和业务工作。

(二)2021年工作目标。

1.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确保三江2021年空气质量达到柳州市下达指标要求,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2.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薄弱及管理欠缺问题。

3.严格环境执法。要严格环境执法监督,花大力气解决一批群众关注、领导关心的扰民环境问题,要在烟尘污染、油烟污染和噪声污染综合整治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树立环境保护执法队伍良好的执法形象。

4.深入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将存在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列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治。同时,继续加大力度查处环境违法企业,严厉打击、关停取缔非法企业。    

5.继续抓好污染源现场监管。加大企业环保工作规范化;加大对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的现场排查和督察,确保环境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加大对县污水处理厂等沿江企业的监管,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延伸保护;强化对危险废物与辐射安全监管;加大对辖区内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加大对辖区内小企业的监管。做到全面摸清,监管到位;加大对项目建设期的环境监管。要切实落实环评批复提出的建设期环境保护要求。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实行“一岗双责”;继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7.加强政府各部门联动协同机制,落实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按照自治区提出的“迅速完善整改方案、坚决落实整改责任、严格整改督办验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及时公开整改信息”要求,确保自治区环保督察问题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力促我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8.努力完成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属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部门内设职能股室5个,即:办公室、综合股、污防股、生态股、执法大队。由于机构改革,已取消原有的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改为执法大队。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编制总数为22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5人、执法大队参公事业编制1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2人,其中行政在职6人,事业参公在职15人,事业工勤在职1人,退休人员3人。由于机构改革,所有行政人员归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事业参公人员归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接管理。

第二部分: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的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193919.46元,比上年增加12594841.15元,增长349.95%;总支出16193919.46元,比上年增加12594841.15元,增长349.95%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193919.46元,明细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93919.46元,比上年增加12594841.15元,上年增长349.95%,全部为经费拨款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由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预算,仅保留聘用人员经费和退休人员经费,基本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度增加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桂财资环﹝2020﹞86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治理工程)”1500.00万元,项目资金增加。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193919.46元,其中:基本支出57359.46元,占支出总预算0.35%,同比减少2343258.85元,下降97.61%;项目支出16136560.00元,占支出总预算99.65%,同比增加14938100.00元,增长1246.44%。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由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预算,仅保留聘用人员经费和退休人员经费,基本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度增加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桂财资环﹝2020﹞86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治理工程)”1500.00万元,项目资金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6193919.46元,比上年增加12594841.15元,增长349.95%;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6193919.46元,比上年增加12594841.15元,增长349.95%。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10类卫生健康支出3330.26元,占支出总预算0.02%,同比减少174791.01元,下降98.13%

2.211类节能环保支出16175589.20元,占支出总预算99.89%,同比增加13256129.32元,增长454.06%

3.213类农林水支出15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0.09%,与上年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57359.46元,占支出预算0.35%,同比减少2343258.85元,下降97.61%,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9509.2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1.45%,同比减少1770862.88元,下降98.36%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50.2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00%,同比增加131.65元,增长1.10%

2.项目支出预算16136560.00元,占支出总预算99.65%,同比增加14938100.00元,增长1246.44%其中:

1)经常性项目113656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04%,同比增加136560.00,增长13.66%

2)一次性项目150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2.96%,同比增加14801540.00元,增长7458.20%。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41559.4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509.2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50.26

2.公用经费15800.0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800.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减少112440.00元,下降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0元,同比减少13000.00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全部划转至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少99440.00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为:机构改革车辆全部划转至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800.00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72527.62元,下降97.31%,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机关运行经费由柳州市生态环境局预算,仅保留第一书记驻村专项经费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000000.00元,同比增加401100.00元,增长66.9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0元;分散采购1000000.00其中:货物类采购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100000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96.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8.68万元、固定资产27.92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27.92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945㎡,价值27.92万元(净值)

2.无形资产期末数1元,包括:土地(面积)423㎡,名义价值1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1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1619.39万元。

2.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金额160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00.00万元,

1)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经费项目,金额100万元;

2)桂财资环﹝2020﹞86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治理工程)项目,金额1500   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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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2-08 22:55

来源: 县财政局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三江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保证和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协调、健康地发展。具体有: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研究辖区内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等方面的政策;拟定自治县环境保护计划,参与本辖区可持续发展纲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组织拟定和监督国家或自治县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建设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2.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放射性及电磁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指导乡镇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3.监督管理辖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监督辖区内对自然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定自治县自然保护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和指导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与环境有关的规划的审查工作。

4.指导和协调解决本辖区各乡镇、各部门以及跨乡镇的重大环境问题;依法调查处理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辖区内乡镇间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本辖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

5.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审批本辖区内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6.负责本辖区污染源调查工作,管理污染源排污申报登记和发放许可证工作,指导乡镇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保护;组织协调和指导乡镇生态示范区建设及生态农业建设,提出本辖区污染源限期治理的建议。

7.负责本辖区内环境监理,检查污染源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征收排污费。

8.组织辖区内环境监测工作,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出有关改善的对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

9.组织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0.承办同级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提案、议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和业务工作。

(二)2021年工作目标。

1.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确保三江2021年空气质量达到柳州市下达指标要求,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2.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薄弱及管理欠缺问题。

3.严格环境执法。要严格环境执法监督,花大力气解决一批群众关注、领导关心的扰民环境问题,要在烟尘污染、油烟污染和噪声污染综合整治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树立环境保护执法队伍良好的执法形象。

4.深入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将存在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列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治。同时,继续加大力度查处环境违法企业,严厉打击、关停取缔非法企业。    

5.继续抓好污染源现场监管。加大企业环保工作规范化;加大对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的现场排查和督察,确保环境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加大对县污水处理厂等沿江企业的监管,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延伸保护;强化对危险废物与辐射安全监管;加大对辖区内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加大对辖区内小企业的监管。做到全面摸清,监管到位;加大对项目建设期的环境监管。要切实落实环评批复提出的建设期环境保护要求。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实行“一岗双责”;继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7.加强政府各部门联动协同机制,落实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按照自治区提出的“迅速完善整改方案、坚决落实整改责任、严格整改督办验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及时公开整改信息”要求,确保自治区环保督察问题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力促我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8.努力完成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属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部门内设职能股室5个,即:办公室、综合股、污防股、生态股、执法大队。由于机构改革,已取消原有的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改为执法大队。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编制总数为22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5人、执法大队参公事业编制1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2人,其中行政在职6人,事业参公在职15人,事业工勤在职1人,退休人员3人。由于机构改革,所有行政人员归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事业参公人员归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接管理。

第二部分: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的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193919.46元,比上年增加12594841.15元,增长349.95%;总支出16193919.46元,比上年增加12594841.15元,增长349.95%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193919.46元,明细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93919.46元,比上年增加12594841.15元,上年增长349.95%,全部为经费拨款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由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预算,仅保留聘用人员经费和退休人员经费,基本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度增加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桂财资环﹝2020﹞86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治理工程)”1500.00万元,项目资金增加。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193919.46元,其中:基本支出57359.46元,占支出总预算0.35%,同比减少2343258.85元,下降97.61%;项目支出16136560.00元,占支出总预算99.65%,同比增加14938100.00元,增长1246.44%。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由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预算,仅保留聘用人员经费和退休人员经费,基本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度增加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桂财资环﹝2020﹞86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治理工程)”1500.00万元,项目资金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6193919.46元,比上年增加12594841.15元,增长349.95%;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6193919.46元,比上年增加12594841.15元,增长349.95%。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10类卫生健康支出3330.26元,占支出总预算0.02%,同比减少174791.01元,下降98.13%

2.211类节能环保支出16175589.20元,占支出总预算99.89%,同比增加13256129.32元,增长454.06%

3.213类农林水支出15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0.09%,与上年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57359.46元,占支出预算0.35%,同比减少2343258.85元,下降97.61%,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9509.2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1.45%,同比减少1770862.88元,下降98.36%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50.2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00%,同比增加131.65元,增长1.10%

2.项目支出预算16136560.00元,占支出总预算99.65%,同比增加14938100.00元,增长1246.44%其中:

1)经常性项目113656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04%,同比增加136560.00,增长13.66%

2)一次性项目150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2.96%,同比增加14801540.00元,增长7458.20%。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41559.4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509.2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50.26

2.公用经费15800.0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800.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减少112440.00元,下降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0元,同比减少13000.00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全部划转至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少99440.00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为:机构改革车辆全部划转至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800.00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72527.62元,下降97.31%,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机关运行经费由柳州市生态环境局预算,仅保留第一书记驻村专项经费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000000.00元,同比增加401100.00元,增长66.9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0元;分散采购1000000.00其中:货物类采购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100000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96.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8.68万元、固定资产27.92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27.92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945㎡,价值27.92万元(净值)

2.无形资产期末数1元,包括:土地(面积)423㎡,名义价值1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1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1619.39万元。

2.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金额160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00.00万元,

1)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经费项目,金额100万元;

2)桂财资环﹝2020﹞86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治理工程)项目,金额1500   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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