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江中学2021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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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江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部门基本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本部门职责是:(一)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二)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发挥示范性高中示范作用。(三)为高一级学校输送一批合格的新生,力争高考再创辉煌,为我县培养人才。
(二)2021年工作目标。
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六中全会为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年)》,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围绕“把三江中学建设成为三省交界的具有侗民族特色的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办学目标,落实“传承民族精神,培育侗乡英才“的办学理念、“学生健康成长,教师幸福提升,学校科学发展”的办学思想,继承“团结和谐,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认真落实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在拓开思路的管理中稳中求新,让学校办学质量稳步提高。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校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完善教学楼内部设施,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加强学校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学校管理规范化,各项常规工作均达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标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尤其今年高考要力创佳绩;促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培训;重点做好迎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创示工作、新校区配套设施及运动场地建设。
⑴ 新校区配套设施及运动场地建设。
⑵ 迎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创示。
⑶ 做好基建工作。塑胶球场建设工程,电路改造工程。
⑷ 做好校舍维修。加强巡察,及时维修水电设备,做好校园电路改造工程,教研组办公室建设和办公桌更新工作。积极服务师生。
⑸ 格财物制度。加强采购管理、公物的使用管理,及时采 购一批教师办公电脑。
⑹落实八项规定。规范经费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出差报销的有关制度。
⑺绿化美化校园。做好校园美化工作,种植、护理好学校花草树木。
⑻提升助学工程。做好助学工作。建立好贫困学生档案,做好免学费、助学金、大学生的学费路费补助、生源地信用贷款等工作。继续办好上汽通用五菱励志班。
确保部门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校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做好学校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重点做好迎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查评估工作、新校区配套设施及运动场地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
本部门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事业单位。
(二)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1.编制情况:编制数为181人。
2.单位在册人员情况:在职人员198人。学生在册人数3050人,班级数为53个(其中:高一18个、高20二个、高三15个)
3.退休人员情况:退休职工45人。
4.其他人员情况:享受班主任津贴53人,享受独生子女保健津贴8人(双职工),遗属生活补助0人,临时人员26人。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江中学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的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江中学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8421641.79元,比上年增加6377094.42 元,增长19.90 %;总支出38421641.79 元,比上年增加6377094.42 元,增长19.90 %。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8421641.79 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771641.79 元,比上年增加6277094.42 元,上年增长19.93 %。
(1)经费拨款 37771641.79 元,同比增加6277094.42 元,增长19.93 %。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650000元,同比增加100000元,增长18.18 %,其中:
(1)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650000 元,同比增加100000 元,增长18.18 %。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减主要原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减主要原因:综合2019、2020年收入情况,贫困生免学杂人数增加,收入增加。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421641.79 元,其中:基本支出 32050641.79元,占支出总预算 83.42 %,同比增加5448194.42 元,增长20.48 %;项目支出6371000 元,占支出总预算 16.58 %,同比增加928900 元,增长17.07 %。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二是职工社保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基数提高等原因增加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8421641.79元,比上年增加6377094.42元,增长19.90%;总支出38421641.79元,比上年增加6377094.42元,增长19.9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5类教育支出38421641.79元,占支出总预算 100 %,同比增加6377094.42元,增长 19.90 %。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32050641.79元,占支出总预算83.13 %,同比增加5448194.42元,增长20.48 %,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 25595408.59 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9.86 %,同比增加4496091.01元,增长21.30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599199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8.69 %,同比增加932789.01 元,增长18.43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3235.2 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45 %,同比增加 19314.4元,增长4.35 %。
2.项目支出预算 6371000 元,占支出总预算 16.87 %,同比增加928900 元,增长17.07 %。其中:
(1)经常性项目 6371000 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100 %,同比增加928900元,增长17.07 %;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 26058643.7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5595408.59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63235.2元。
2.公用经费 5991998 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5991998 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 元,同比减少 0元,下降 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 0 元,同比减少 0 元,下降 0 %。公务接待费 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元,同比减少 0 元,下降 0 %。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同比减少 0 元,下降 0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江中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9.19万元。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江中学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 1 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9.1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93.27万 元,增长4.35 %。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971000 元,同比增加353500 元,增长57.24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71000 元,同比增加353500 元,增长57.24 %。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971000 元(其中:货物类采购971000 元,工程类采购 0 元,服务类采购 0 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度末,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8076.40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3113.16 万元、固定资产6047.92 万元、无形资产0.0001 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 6047.92 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36067.36㎡,价值 3967.38 万元;通用设备 570 台,价值 1021.66万元;专用设备 115 台,价值93.81 万元。
2.本部门(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 0辆,实有 0辆,价值0 万元。
3.无形资产期末数 1,包括:土地(面积)3005 ㎡,价值1。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1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3842.16万元
2、2021年没有达到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