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02-08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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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三江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三江县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部门职能为: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自治县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有关财政经济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自治县党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自治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情况报告。向自治县县长提出年度自治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自治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

(1)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及自治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自治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自治县各机关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及柳州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自治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自治县投资和以自治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自治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自治县党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自治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9.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承担重大项目稽查职责、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和自治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职责。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2021年工作目标。

2021年在审计项目选定上,除关注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外,拓展审计范围,加大对二级预算单位或二级机构进行延伸检查,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积极主动配合和完成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或委托的审计项目。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县审计局是主管全县审计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财政预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有下属二级机构——三江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股两个职能股室。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1.人员编制情况:审计局行政编制8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三江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事业参公编制7人。

2.在职人员情况:在职15人。其中:行政公务员8人(正科级4人、副科级3人、科员1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参公人员6人。

3.退休人员情况:退休公务员3人、退休事业参公人员1人。

4.其他人员情况: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人数2人,遗嘱人员2人。

5.借调人员1人、扶贫公益岗位人员1人。

第二部分:三江县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三江县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112474.86元,比上年增加498820.43元,增长19.09%;总支出3112474.86元,比上年增加498820.43元,增长19.09%。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112474.86元,明细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12474.86元,比上年增加498820.43元,比上年增长19.09%。

1.经费拨款3112474.86元,同比增加498820.43元,增长19.09%。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月预发绩效增加

2.新增一名正科级干部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12474.86元,其中:基本支出2868234.86元,占支出总预算92.15%,同比增加294580.43元,增长10.27%;项目支出244240.00元,占支出总预算7.85%,同比增加204240.00元,增长83.62%。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二是月预发绩效增加;二是职工社保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3112474.86元,比上年增加498820.43元,比上年增长19.09%;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3112474.86元,比上年增加498820.43元,比上年增长19.09%。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7462.69元,占支出总预算70.60%,同比增加353226.09元,增长16.07%。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440.24元,占支出总预算13.83%,同比增加68130.24元,增长15.83%。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54351.81元,占支出总预算8.17%,同比增加38990.10元,增长15.33%。

4.213类农林水扶贫支出15,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0.48%,与上年持平。

5.221类住房公积金支出215220.12元,占支出总预算6.91%,同比增加34065.12元,增长15.83%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2868234.86元,占支出总预算92.15%,同比增加294580.43元,增长10.27%,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2251381.5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49%,同比增加265376.07元,增长11.79%;

2)商品和服务支出541890.0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89%,同比增加16677.52元,增长3.08%;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963.31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61%,同比增加12526.84元,增长16.71%。

2.项目支出预算244240.00元,占支出总预算7.85%,同比增加204240.00元,增长83.62%。其中:

1)经常性项目68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7.84%,同比增加28000.00元,增长41.18%;

2)一次性项目17624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2.16%,同比增加176240.00元,增长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2326344.8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51381.5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963.31元。

2.公用经费541890.02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41890.02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6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560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江县审计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1890.02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6677.52元,增长3.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45600.00元,同比减少2900.00元,下降5.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5600.00元,同比减少2900.00元,下降5.98%。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4560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456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176.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3万元、固定资产176.40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176.40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1000.50㎡,价值141.55万元;通用设备63台,价值26.30万元;专用设备 1 台,价值0.4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98件,价值8.14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1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311.25万元。

2.2021年没有达到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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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三江县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2-08 17:50

来源: 县财政局


第一部分:三江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三江县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部门职能为: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自治县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有关财政经济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自治县党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自治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情况报告。向自治县县长提出年度自治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自治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

(1)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及自治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自治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自治县各机关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及柳州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自治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自治县投资和以自治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自治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自治县党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自治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9.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承担重大项目稽查职责、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和自治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职责。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2021年工作目标。

2021年在审计项目选定上,除关注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外,拓展审计范围,加大对二级预算单位或二级机构进行延伸检查,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积极主动配合和完成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或委托的审计项目。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县审计局是主管全县审计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财政预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有下属二级机构——三江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股两个职能股室。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1.人员编制情况:审计局行政编制8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三江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事业参公编制7人。

2.在职人员情况:在职15人。其中:行政公务员8人(正科级4人、副科级3人、科员1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参公人员6人。

3.退休人员情况:退休公务员3人、退休事业参公人员1人。

4.其他人员情况: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人数2人,遗嘱人员2人。

5.借调人员1人、扶贫公益岗位人员1人。

第二部分:三江县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三江县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112474.86元,比上年增加498820.43元,增长19.09%;总支出3112474.86元,比上年增加498820.43元,增长19.09%。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112474.86元,明细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12474.86元,比上年增加498820.43元,比上年增长19.09%。

1.经费拨款3112474.86元,同比增加498820.43元,增长19.09%。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月预发绩效增加

2.新增一名正科级干部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12474.86元,其中:基本支出2868234.86元,占支出总预算92.15%,同比增加294580.43元,增长10.27%;项目支出244240.00元,占支出总预算7.85%,同比增加204240.00元,增长83.62%。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二是月预发绩效增加;二是职工社保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3112474.86元,比上年增加498820.43元,比上年增长19.09%;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3112474.86元,比上年增加498820.43元,比上年增长19.09%。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7462.69元,占支出总预算70.60%,同比增加353226.09元,增长16.07%。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440.24元,占支出总预算13.83%,同比增加68130.24元,增长15.83%。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54351.81元,占支出总预算8.17%,同比增加38990.10元,增长15.33%。

4.213类农林水扶贫支出15,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0.48%,与上年持平。

5.221类住房公积金支出215220.12元,占支出总预算6.91%,同比增加34065.12元,增长15.83%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2868234.86元,占支出总预算92.15%,同比增加294580.43元,增长10.27%,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2251381.5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49%,同比增加265376.07元,增长11.79%;

2)商品和服务支出541890.0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89%,同比增加16677.52元,增长3.08%;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963.31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61%,同比增加12526.84元,增长16.71%。

2.项目支出预算244240.00元,占支出总预算7.85%,同比增加204240.00元,增长83.62%。其中:

1)经常性项目68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7.84%,同比增加28000.00元,增长41.18%;

2)一次性项目17624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2.16%,同比增加176240.00元,增长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2326344.8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51381.5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963.31元。

2.公用经费541890.02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41890.02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6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560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江县审计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1890.02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6677.52元,增长3.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45600.00元,同比减少2900.00元,下降5.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5600.00元,同比减少2900.00元,下降5.98%。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4560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456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176.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3万元、固定资产176.40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176.40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1000.50㎡,价值141.55万元;通用设备63台,价值26.30万元;专用设备 1 台,价值0.4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98件,价值8.14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1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311.25万元。

2.2021年没有达到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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