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残联2019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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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县残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三江县残联)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残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残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三江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是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能: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②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③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培训、文化、体育、辅具需求、福利、残疾预防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④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的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⑤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⑥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⑦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⑧指导各乡镇残联和基础组织的业务工作;⑧担县委、县政府和自治区、市残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9年工作目标。
1、继续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拒腐应变能力。
2、组织实施好2019年度各项惠残民生工程。
3、做好抓党建促脱贫的扶贫攻坚工作。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精准帮扶,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等方式,结合残联工作实际,开展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康复扶贫、教育扶贫等工作,确保残疾人同步脱贫。
4、继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残联安排的各项工作和任务。确保残疾人康复托养、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组织建设、信访维权、宣传文体等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组联维权股、教育就业股、康复股,下设二级机构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站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我会编制数为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参公编制1人事业人员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9人,其中行政在职5人,事业参公在职1人; 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2人;聘请临时人员15人。
第二部分:三江县残联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三江县残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051383.23元,比上年增加1163883.23元,增长29.94%;总支出5051383.23元,比上年增加1163883.23元,增长29.94%。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051383.23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65383.23元,比上年增加2595483.23元,上年增长146.64%。
(1)经费拨款2376183.23元,同比增加1043320.23元,增长78.28%。
(2)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989200.00元,细项名称变化无法对比。
2.政府性基金拨款686000.00元,同比增加335000.00元,增长95.44%。
3. 上年结余收入0元,没有结余资金。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减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及上级项目开展指标加大。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51383.23元,其中:基本支出1793843.23元,占支出总预算35.51%,同比增加300596.23元,增长20.13%;项目支出3257540.00元,占支出总预算64.49%,同比增加863287.00元,增长57.81%。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二是部分公用经费提高标准。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5051383.23元,比上年增加1163883.23元,增长29.94%;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5051383.23元,比上年增加1163883.23元,增长29.9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0003.21元,占支出总预算82.56%,同比增加784558.21元,增长23.17 %。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95638.66元,占支出总预算1.89%,新科目没有同比。
(3)221类住房保障支出99741.36元,占支出总预算1.97%,同比增加27969.36元,增长38.97 %。
(4)229类其他支出686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13.58%,同比增加335000.00元,增长95.44 %。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1793843.23元,占支出总预算35.51%,同比增加300596.23元,增长20.13%,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1474832.7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22%,同比增加211241.75元,增长16.72%;
(2)商品和服务支出290362.7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19%,同比增加85180.76元,增长41.51%;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647.7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9%,同比增加4173.72元,增长17.05%。
2.项目支出预算3257540.00元,占支出总预算64.49%,同比增加863287.00元,增长57.81%。其中:
(1)经常性项目299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18%,同比增加22347.00元,增长8.08%;
(2)一次性项目295854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0.82%,同比增加840940.00元,增长39.71%;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1503480.4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74832.7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647.72元。
2.公用经费290362.76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90362.76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6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686000.00元,同比增加335000.00元,增长95.44%。其中:
1.229类其他支出 686000.00元,同比增加335000.00元,增长95.4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2019年本部门工作量指标加大。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2100.00元,同比减少100.00元,下降0.2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500.00元,同比减少100.00元,下降3.85%。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600.0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1500.00元,同比减少2600.00元,下降63.41%。下降原因为:结合我会年度工作实际,减少会议,厉行节约。(三)培训费支出预算1100.00元,同比减少75.00元,下降6.39%。下降原因为:根据我会年度工作实际,严格控制培训次数,厉行节约。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三江县残联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0362.76元,较上年预算增加85180.76元,增长41.51%,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的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78100.00元,2018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因此没有同比。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7810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781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4242702.77元,其中:流动资产327403.46元、固定资产3915299.31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3915299.31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1634.72㎡,价值3065146.31元;通用设备81台,价值820533.0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值物24台,价值29620.00元。
2.本部门公务用车编制数为 1 辆,实有 1 辆,价值163000.00元,其中,特殊业务用车 1 辆,价值163000.00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19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5051383.23元。
2.2019年没有达到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03三江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