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9-02-12 19:03   
  • 字体大小:[
  • ]

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根据《宪法》规定,县人大常委会职责如下其职权主要有:

①监督、检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全国、省、市、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

②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③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④监督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消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⑤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和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主任的任免;通过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主任、副主任、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缺位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⑥联系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总结交流经验。

⑦督促、检查“一府一委两院”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议案工作和信访案件查结工作。

⑧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工作目标。

1、进一步履行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保证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正确处理好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党委重大事项决策权的关系,围绕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确保党委各项决议决定落到实处。

2、依法行使好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按照自治县“十三五”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围绕县委的工作重点及社会民生问题,听取和审议 “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即:(1)审查和批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2)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报告、关于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算调整报告;(4)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5)专题听取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为民办实事、新农活专题工作情况的报告;(6)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科教文卫、环境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的报告;(7)听取审议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县反贪工作情况的报告;(8)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报告;(9)听取审议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报告,提升司法效率。

3、加强对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力度,探索和落实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工作要求,把预算监督贯穿到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审计以及非税收入管理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提高对经济运行情况监督的实效。

4、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积极引导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带头贯彻党委意图,通过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及时了解被任命人员的工作情况,不断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执政为民、勤政廉政意识。

5、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9月-10月将组织县级人大代表对我县贯彻实施《禁毒法》《禁毒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确保《禁毒法》《禁毒条例》在我县得到正确、全面、有效地贯彻落实,同时配合自治区人大、柳州市人大做好其他法律法规的专项检查。

6、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视察等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闭会期间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跟踪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年内将召开人大代表经验交流会,探讨发挥代表作用,对事迹突出的人大代表进行宣传和表彰。加强对代表的学习培训。针对换届后新代表较多的实际,以乡镇为单位,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等形式,进一步做好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开展人大代表履职实体平台建设工作,为基层代表小组活动提供服务保障。

7、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创造条件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大秘书有更多学习培训的机会,年内将组织全县人大系统赴外省人大培训基地学习培训一次。同时争取改善乡镇人大的办公条件。组织自治区、市、县、乡人大代表分时分批进行考察学习。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及时研究、反映和帮助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指导乡镇人大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及相关工作,年内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人大进行表彰。

8、做好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党的领导,将人大信访工作纳入同级信访大格局,把握当前人大信访工作特色,加强机构建设严格工作责任,畅通信访渠道。按照信访事项办理程序,认真做好受理、交办、转办、催办、督办和反馈等环节工作,搞好重点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9、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继续办好《三江人大》刊物,不断增加人大工作透明度,让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新闻媒体更多地了解、参与和监督工作,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开展。

10、及时整理、交办、督办自治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选定重点建议,由常委会班子成员牵头进行重点督办。建立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激励机制,年内对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和办结率。

11、认真做好《选举法》、《监督法》、《组织法》、《代表法》的学习和培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的集中学习和外出考察、培训。积极加强与市人大、周边兄弟县市人大的联系,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经验。提高人大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一法”学习制度。

12、依法召开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及年度各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全县人大系统业务会议。

13、根据三发办[2016]28号《 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县处级领导干部联系乡镇、贫困村及区市县后盾单位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柳政研通[2016]6号《关于征求〈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意见建议的通知。对《三江侗族自治县百家宴保护条例》进行制订。

15、根据《印发<关于加强全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履职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人办发[2017]75号)和《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履职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作方案》(柳人办[2017]89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包括“履职实体平台”和“履职网络平台”)建设,切实保障人大代表履职平台有效运行,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6、加强机关设施建设。为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高效地行使职权服务,为保证人大常委会委员进行表决时的数据准确、安全:通过数据加密处理;授权表决的特点确保一人一票,避免人为作弊和误操作, 按时对人大表决系统进行维护。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我县根据桂发[2015]12号文和柳发[2016]5号文件精神,结合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实际,制定《三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即: 县编制委员会于2016年6月8日召开编委会,通过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机构方案,即:办公室(含信访室):一正二副;法制与内务司法专委:一正一副;财政经济专委:一正一副;教科文卫与民族工委:一正一副;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委:一正一副;选举联络工委:一正一副。

窗体底端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单位人员构成情况:①实有在编行政人员23人,其中:正处1人,副处4人,正科9人,副科4人,主任科员人4人,副主任科员1人。 ② 退休公务员22人,其中:正县(处)级5人,副县(处)级6人,正科级(主任科员)9人,副科级1人,行政工勤1人(高级工)。退休费于2017年1月由县社保局发放。 ③其他人员情况。独生子女人数5人(双职工3人,单职工2人),享受生活补助1人(遗属配偶),县聘人员1人。长期抽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6名。

预算科目为2010101,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第二部分:三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三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905522.33元,比上年增加893916.33元,增长15%;总支出6905522.33元,比上年增加893916.33元,增长15%。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905522.33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05522.33元,比上年增加893916.33元,上年增长15%。

(1)经费拨款6905522.33元,同比增加893916.33元,增长15%。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二是部分公用经费提高标准;三是日常公用经费增长;四是根据桂人办发[2017]75号和柳人办[2017]89号文,增加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建设经费350,000元;五是“三江县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140,000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05522.33元,其中:基本支出5011268.33元,占支出总预算73%,同比增加489970.33元,增长11%;项目支出1894254元,占支出总预算27%,同比增加403430元,增长27%。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二是部分公用经费提高标准;三是日常公用经费增长;四是根据桂人办发[2017]75号和柳人办[2017]89号文,增加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建设经费350,000元;五是“三江县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140,000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6905522.33元,比上年增加893916.33元,增长15%;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6905522.33元,比上年增加893916.33元,增长15%。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05522.33元,占支出总预算 100 %,同比增加893916.33元,增长15%。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118.60元,占支出总预算8%,同比增加18168.60元,增长4%。

3.210卫生健康支出463119.54元,占支出总预算7%,同比增加18293.54元,增长4 %。

4.213农林水支出1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0.2%,同比增加(减少)15000元,增长100%。

5.221住房保障支出363402.36元,占支出总预算5%,同比增加65232.36元,增长22%。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5,011268.33元,占支出总预算73%,同比增加489970.33元,增长11%,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3541639.5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同比增加181908.52元,增长5%;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36,291.8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3%,同比增加273,303.86元,增长2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3,336.9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同比增加70,757.95元,增长27%。

2.项目支出预算1894254.00元,占支出总预算27%,同比增加403430.00元,增长27%。其中:

(1)经常性项目1,069,524.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6%,同比减少14,970.00元,下降1%;

(2)一次性项目825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2%,同比增加825000.00元,增长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3,874,976.4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41,639.5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3,336.95元。

2.公用经费1,136,291.86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36,291.86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480元,同比减少3,970元,下降1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35,480元,同比减少3,970元,下降10%。下降原因为:根据有关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等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617,884.00,同比增加84,240元,增长16%。增长原因为:在对“县级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进行预算时,预算总数与上年持平,只是对预算经济科目进行调整,增加代表视察会议费支出,减少培训费支出。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340,540.00,同比减少159,220元,下降32%。降原因为:在对“县级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进行预算时,预算总数与上年持平,只是对预算经济科目进行调整,增加代表视察会议费支出,减少培训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三江县人大办本级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36,291.86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73,303.86元,增长26%,。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的增长。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87,484.00元,同比增加76.215.00元,增长6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7,484.00元,同比增加76.215.00元,增长676%。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87,484.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87,484.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16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44万元、固定资产 117.76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 117.76 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720㎡,价值13.56万元;通用设备94台,价值83.92万元;专用设备5台,价值1.32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19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690.55万元。

2.2019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1个,金额 690.5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90.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0.55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县级人大代表履职经费40.2万元;

(2)人大代表履职实体平台建设工作经费35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打印正文】
分享本文至:
×
×

2019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2-12 19:03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根据《宪法》规定,县人大常委会职责如下其职权主要有:

①监督、检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全国、省、市、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

②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③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④监督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消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⑤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和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主任的任免;通过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主任、副主任、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缺位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⑥联系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总结交流经验。

⑦督促、检查“一府一委两院”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议案工作和信访案件查结工作。

⑧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工作目标。

1、进一步履行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保证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正确处理好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党委重大事项决策权的关系,围绕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确保党委各项决议决定落到实处。

2、依法行使好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按照自治县“十三五”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围绕县委的工作重点及社会民生问题,听取和审议 “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即:(1)审查和批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2)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报告、关于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算调整报告;(4)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5)专题听取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为民办实事、新农活专题工作情况的报告;(6)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科教文卫、环境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的报告;(7)听取审议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县反贪工作情况的报告;(8)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报告;(9)听取审议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报告,提升司法效率。

3、加强对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力度,探索和落实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工作要求,把预算监督贯穿到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审计以及非税收入管理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提高对经济运行情况监督的实效。

4、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积极引导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带头贯彻党委意图,通过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及时了解被任命人员的工作情况,不断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执政为民、勤政廉政意识。

5、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9月-10月将组织县级人大代表对我县贯彻实施《禁毒法》《禁毒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确保《禁毒法》《禁毒条例》在我县得到正确、全面、有效地贯彻落实,同时配合自治区人大、柳州市人大做好其他法律法规的专项检查。

6、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视察等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闭会期间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跟踪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年内将召开人大代表经验交流会,探讨发挥代表作用,对事迹突出的人大代表进行宣传和表彰。加强对代表的学习培训。针对换届后新代表较多的实际,以乡镇为单位,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等形式,进一步做好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开展人大代表履职实体平台建设工作,为基层代表小组活动提供服务保障。

7、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创造条件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大秘书有更多学习培训的机会,年内将组织全县人大系统赴外省人大培训基地学习培训一次。同时争取改善乡镇人大的办公条件。组织自治区、市、县、乡人大代表分时分批进行考察学习。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及时研究、反映和帮助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指导乡镇人大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及相关工作,年内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人大进行表彰。

8、做好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党的领导,将人大信访工作纳入同级信访大格局,把握当前人大信访工作特色,加强机构建设严格工作责任,畅通信访渠道。按照信访事项办理程序,认真做好受理、交办、转办、催办、督办和反馈等环节工作,搞好重点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9、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继续办好《三江人大》刊物,不断增加人大工作透明度,让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新闻媒体更多地了解、参与和监督工作,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开展。

10、及时整理、交办、督办自治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选定重点建议,由常委会班子成员牵头进行重点督办。建立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激励机制,年内对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和办结率。

11、认真做好《选举法》、《监督法》、《组织法》、《代表法》的学习和培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的集中学习和外出考察、培训。积极加强与市人大、周边兄弟县市人大的联系,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经验。提高人大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一法”学习制度。

12、依法召开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及年度各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全县人大系统业务会议。

13、根据三发办[2016]28号《 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县处级领导干部联系乡镇、贫困村及区市县后盾单位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柳政研通[2016]6号《关于征求〈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意见建议的通知。对《三江侗族自治县百家宴保护条例》进行制订。

15、根据《印发<关于加强全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履职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人办发[2017]75号)和《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履职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作方案》(柳人办[2017]89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包括“履职实体平台”和“履职网络平台”)建设,切实保障人大代表履职平台有效运行,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6、加强机关设施建设。为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高效地行使职权服务,为保证人大常委会委员进行表决时的数据准确、安全:通过数据加密处理;授权表决的特点确保一人一票,避免人为作弊和误操作, 按时对人大表决系统进行维护。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我县根据桂发[2015]12号文和柳发[2016]5号文件精神,结合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实际,制定《三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即: 县编制委员会于2016年6月8日召开编委会,通过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机构方案,即:办公室(含信访室):一正二副;法制与内务司法专委:一正一副;财政经济专委:一正一副;教科文卫与民族工委:一正一副;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委:一正一副;选举联络工委:一正一副。

窗体底端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单位人员构成情况:①实有在编行政人员23人,其中:正处1人,副处4人,正科9人,副科4人,主任科员人4人,副主任科员1人。 ② 退休公务员22人,其中:正县(处)级5人,副县(处)级6人,正科级(主任科员)9人,副科级1人,行政工勤1人(高级工)。退休费于2017年1月由县社保局发放。 ③其他人员情况。独生子女人数5人(双职工3人,单职工2人),享受生活补助1人(遗属配偶),县聘人员1人。长期抽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6名。

预算科目为2010101,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第二部分:三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三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905522.33元,比上年增加893916.33元,增长15%;总支出6905522.33元,比上年增加893916.33元,增长15%。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905522.33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05522.33元,比上年增加893916.33元,上年增长15%。

(1)经费拨款6905522.33元,同比增加893916.33元,增长15%。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二是部分公用经费提高标准;三是日常公用经费增长;四是根据桂人办发[2017]75号和柳人办[2017]89号文,增加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建设经费350,000元;五是“三江县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140,000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05522.33元,其中:基本支出5011268.33元,占支出总预算73%,同比增加489970.33元,增长11%;项目支出1894254元,占支出总预算27%,同比增加403430元,增长27%。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二是部分公用经费提高标准;三是日常公用经费增长;四是根据桂人办发[2017]75号和柳人办[2017]89号文,增加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建设经费350,000元;五是“三江县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140,000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6905522.33元,比上年增加893916.33元,增长15%;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6905522.33元,比上年增加893916.33元,增长15%。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05522.33元,占支出总预算 100 %,同比增加893916.33元,增长15%。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118.60元,占支出总预算8%,同比增加18168.60元,增长4%。

3.210卫生健康支出463119.54元,占支出总预算7%,同比增加18293.54元,增长4 %。

4.213农林水支出1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0.2%,同比增加(减少)15000元,增长100%。

5.221住房保障支出363402.36元,占支出总预算5%,同比增加65232.36元,增长22%。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5,011268.33元,占支出总预算73%,同比增加489970.33元,增长11%,其中 :

(1)工资福利支出3541639.5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同比增加181908.52元,增长5%;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36,291.8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3%,同比增加273,303.86元,增长2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3,336.9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同比增加70,757.95元,增长27%。

2.项目支出预算1894254.00元,占支出总预算27%,同比增加403430.00元,增长27%。其中:

(1)经常性项目1,069,524.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6%,同比减少14,970.00元,下降1%;

(2)一次性项目825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2%,同比增加825000.00元,增长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3,874,976.4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41,639.5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3,336.95元。

2.公用经费1,136,291.86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36,291.86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480元,同比减少3,970元,下降1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35,480元,同比减少3,970元,下降10%。下降原因为:根据有关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等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617,884.00,同比增加84,240元,增长16%。增长原因为:在对“县级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进行预算时,预算总数与上年持平,只是对预算经济科目进行调整,增加代表视察会议费支出,减少培训费支出。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340,540.00,同比减少159,220元,下降32%。降原因为:在对“县级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进行预算时,预算总数与上年持平,只是对预算经济科目进行调整,增加代表视察会议费支出,减少培训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三江县人大办本级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36,291.86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73,303.86元,增长26%,。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的增长。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87,484.00元,同比增加76.215.00元,增长6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7,484.00元,同比增加76.215.00元,增长676%。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87,484.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87,484.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16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44万元、固定资产 117.76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 117.76 万元中,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720㎡,价值13.56万元;通用设备94台,价值83.92万元;专用设备5台,价值1.32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19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690.55万元。

2.2019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1个,金额 690.5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90.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0.55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县级人大代表履职经费40.2万元;

(2)人大代表履职实体平台建设工作经费35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版权所有 广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府
地址/AD: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江峰街7号
政府热线:0772-8612234 维护电话:0772-8611297
网站标识码:450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