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三江县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2-12 00:3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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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1.加强思想引领,全面推进团的工作有序开展

  继续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活动,组织全县广大青少年和团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团员青年不断增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动思想教育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发展,坚持在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与信仰对话”“与人生对话”“彩虹人生”“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年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

  2.不断夯实基础,进一步扎实推进党建带团建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团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协调督导机制。争取各级党组织共同建立党建带团建长效机制,通过健全目标管理体系和评估考核标准,加大党建带团建检查考核的工作力度。推动实现党团阵地共建。二是充分借助远程教育等党的活动阵地和资源,建活“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青少年活动阵地,促进基层团的活动经常化,扩大对青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三是加强“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学习。组织各乡镇各村团支书学习并明确“三会两制一课”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学习,开展工作。团县委将会对制度的执行进行定期检查,全面总结,及时修订,使之不断完善,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提高我县团员干部的综合素质,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整体推进我县共青团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在夯实团的基础、推动团的工作、服务青年成才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积极围绕中心,提升服务青年创业就业水平

  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选好形式,找准切入点,锐意探索创新,不断优化服务青年创业就业的工作载体。加强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强化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将培训与青年创业、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各项创业就业培训。对具有自主创业意愿和创业项目的青年,提供市场分析、项目论证、政策指导、决策参考等方面的具体指导,扩大对各类青年群体的引导,增强就业创业本领。极推动青年创业小额信用贷款项目的实施,建立完善青年创业项目库,解决创业青年贷款立项慢、操作难的问题。积极搭建就业创业桥梁,发挥团组织的网络优势,依托劳务输出中介机构和青年企业家等各类资源,加强城乡互动、区域协作,多方收集政策信息、项目信息、市场信息、岗位信息、培训信息和文化技术信息,及时将岗位信息向青年发布。

  4.探索创新建设,促进希望工程工作有序开展

  团县委将继续依托三江县希望公益服务中心深入做好“希望工程”品牌的各项工作。一是从西部计划志愿者人才队伍中选拔优秀志愿者加入中心工作中,负责中心工作的日常事务和活动开展;二是认真做好各捐资项目的过程管理,及时向上反馈和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广泛宣传青基会和中心的工作使命及服务理念;三是根据“希望工程”捐资助学项目,以项目带动活动,开展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关爱行动,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活动,以此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5.继续搞好扶贫工作,贡献青春力量,助力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

  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共青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手段和载体,五措并举,在脱贫攻坚中体现青春担当。一是开展结对帮扶行动。针对我委结对帮扶的林溪镇茶溪村,做到一户一策,力求精准,扶到根上;二是开展农村青年技能培训行动。充分利用共青团组织培训阵地,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村青年;三是开展创业扶持行动。加强示范引领作用,推选优秀青年及项目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和各项工作;四是开展助学扶贫行动。整合资源,争取多方面的资金,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助学力度;五是开展宣传推广行动。我委将立足党政工作大局,积极通过三江县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微邦等新媒体平台做好扶贫工作的宣传,在全县营造关心扶贫、支持扶贫的浓厚氛围。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的基本情况:团县委由书记室、办公室、综合部三个部门组成;

  共青团基本职能:(1)发挥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的事业教育、团结和带领好青年。引导青年坚定信念,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使广大青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锻炼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2)发挥好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年工作事务,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

  (3)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发挥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

  2018年团县委工作主要目标:(1)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桂发〔2014〕11号)文件精神,团县委将结合我县实际,整合资源,通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相关体制,通过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使我县少年儿童明显增强对祖国、对党、对人民的基本感情以及国家意识、科学意识、劳动意识、审美意识;少先队组织定位和基本职能进一步明确,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少年儿童对少先队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上升,参与少先队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自主作用得到发挥;少年儿童和少先队事业焕发出新的活力。

  (2)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转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关于加强希望工程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青发[2015]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公益服务水平,促进我县青少年事业发展。团县委将积极整合资源,已于2015年下半年把我委创办的“希望工程办公室”依法注册为希望公益服务中心,通过创办希望公益服务中心以此来改善我县青少年成长环境,让青少年能够安全、健康、快乐成长。并通过该中心帮助使青少年成为成功的学习者,自信、有创造力的公民。

  (3) 扎实推进党建带团建工作。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团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协调督导机制。争取各级党组织共同建立党建带团建长效机制,通过健全目标管理体系和评估考核标准,加大党建带团建检查考核的工作力度。推动实现党团阵地共建。二是充分借助远程教育等党的活动阵地和资源,建活“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青少年活动阵地,促进基层团的活动经常化,扩大对青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三是以活动活跃基层团组织。组织开展乡村青年文化节、外出务工青年座谈会、大学生联谊座谈会等活动,活跃基层团的工作。四是根据县委组织部、“两新”党工委《关于我县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会议精神》要求,进一步扩大共青团组织在我县“两新”组织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2.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编制情况:部门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2人。

  部门人员情况:单位实有在编行政人员3人(正科1人、副科2人)、事业人员2人。

  3.单位车辆构成情况:团县委无公务用车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50450元,比上年增加590678元,增长55.73%;总支出1650450元,比上年增加590678元,增长55.73%。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50450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7096元,比上年增加154924元,上年增长19.3%。

  (1)经费拨款957096元,同比增加154924元,增长19.3%。

  2.转移性收入693354元,同比增加435754元,增长169.16%;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693354元,同比增加435754元,增长169.16%。

  3.上年无结余结转。

  收入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预算增加主要原因:(1)新增共青团改革工作经费40000元;(2)由于团组织重点专项工作量、开展活动数量都有所增加故预算金额从50500元增加至52700元;(3)少年儿童少先队工作由于少先队人数由42000人增至48000人,按照每年每名1元的标准,故增加预算3000元。

  2.按照《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压减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的通知》三政办发〔2017〕51号文件要求,部分项目经费适当进行压减。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50450元,其中:基本支出629146元,占支出总预算38.12%,同比增加215874元,增长52.2%;项目支出1021304元,占支出总预算61.88%,同比增加435754元,增长169.1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8792元,占支出总预算90.21 %,同比增加515918元,增长53.03%。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 75169元,占支出总预算4.55%,同比增加31050元,增长70.38%。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388元,占支出总预算2.51%,同比增加19562元,增长89.63%。

  (4)221住房保障支出45101元,占支出总预算2.73%,同比增加24057元,增长114.8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629146元,占支出总预算38.12%,同比增加215874元,增长52.2%,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50432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16%,同比增加222770元,增长79.1%;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24817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84%,同比增加31905元,增长34.3%;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38801元,下降 100%。

  (2)项目支出预算1021304元,占支出总预算61.88%,同比增加435754元,增长169.16%。其中:

  ①经常性项目754616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3.89%,同比增加462116元,增长157.99%;

  ②一次性项目4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6.11%,同比减少314000元,下降 88.7%;

  

  三、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87元,同比减少1元,下降0.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987元,同比减少1元,下降0.1%。下降原因为:按照相关规定递减;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公务用车;

  4.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无购车计划;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60100,同比减少212725元,下降26.6%。下降原因为:根据《三江县2018年公用支出定额标准》和《三江县2018年部分预算定额公用经费(日常公用支出)测算说明》文件精神,适当减少。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33800,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固定资产情况。

  1.办公场所:团县委公有房屋位于江峰街26号团委老干部局办公楼内,该建筑由三层砖混楼层和一层木结构楼层(注:第四层)组成,共计四层,总公有房屋面积841.6平方米。其中团县委使用一层和二层,产权归团县委所有,管理的公有房屋总建筑面积有541.6平方米;老干部局使用三层和四层,产权归老干部局所有,管理的公有房屋总建筑面积有300平方米。

  2.办公设备:空调器4台,计算机4台(2002年购入2台已坏、2008年购入2台已坏1台,2010年购入1台,2011年购入1台,2015年购入1台);佳能打印机1台(2008年购入2台已坏1台);电话机1台(2002年购入);传真机1部(2002年购入)。

  3.办公家具:办公桌椅5套,档案柜2组,文件柜7个,办公台1.4米3台,办公桌1.6米2台,沙发1个,衣柜1个,报架1个,饮水机2台,会议桌1套。

  4.信息化建设:政务网络。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共青团三江县委员会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0433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71154元,增长19.27%。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伙食补助、增加预留行政在职年终绩效奖励、增加在职工伤、生育保险等机项资金,工资福利性支出与少年儿童工作经费也有所增加。

  另外,共青团三江县委员会下属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067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39087元,增长489.81%。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17年共青团三江县委员会事业运行经费只有在职工资性支出一项,加上2017年10月共青团三江县委员会通过招考招录事业单位人员一名,故经费有所增长。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金额9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0000元。具体项目如下:(1)五四系列活动经费,金额40000元;(2)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金额50000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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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共青团三江县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2-12 00:39

来源: 县财政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1.加强思想引领,全面推进团的工作有序开展

  继续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活动,组织全县广大青少年和团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团员青年不断增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动思想教育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发展,坚持在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与信仰对话”“与人生对话”“彩虹人生”“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年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

  2.不断夯实基础,进一步扎实推进党建带团建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团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协调督导机制。争取各级党组织共同建立党建带团建长效机制,通过健全目标管理体系和评估考核标准,加大党建带团建检查考核的工作力度。推动实现党团阵地共建。二是充分借助远程教育等党的活动阵地和资源,建活“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青少年活动阵地,促进基层团的活动经常化,扩大对青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三是加强“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学习。组织各乡镇各村团支书学习并明确“三会两制一课”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学习,开展工作。团县委将会对制度的执行进行定期检查,全面总结,及时修订,使之不断完善,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提高我县团员干部的综合素质,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整体推进我县共青团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在夯实团的基础、推动团的工作、服务青年成才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积极围绕中心,提升服务青年创业就业水平

  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选好形式,找准切入点,锐意探索创新,不断优化服务青年创业就业的工作载体。加强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强化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将培训与青年创业、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各项创业就业培训。对具有自主创业意愿和创业项目的青年,提供市场分析、项目论证、政策指导、决策参考等方面的具体指导,扩大对各类青年群体的引导,增强就业创业本领。极推动青年创业小额信用贷款项目的实施,建立完善青年创业项目库,解决创业青年贷款立项慢、操作难的问题。积极搭建就业创业桥梁,发挥团组织的网络优势,依托劳务输出中介机构和青年企业家等各类资源,加强城乡互动、区域协作,多方收集政策信息、项目信息、市场信息、岗位信息、培训信息和文化技术信息,及时将岗位信息向青年发布。

  4.探索创新建设,促进希望工程工作有序开展

  团县委将继续依托三江县希望公益服务中心深入做好“希望工程”品牌的各项工作。一是从西部计划志愿者人才队伍中选拔优秀志愿者加入中心工作中,负责中心工作的日常事务和活动开展;二是认真做好各捐资项目的过程管理,及时向上反馈和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广泛宣传青基会和中心的工作使命及服务理念;三是根据“希望工程”捐资助学项目,以项目带动活动,开展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关爱行动,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活动,以此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5.继续搞好扶贫工作,贡献青春力量,助力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

  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共青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手段和载体,五措并举,在脱贫攻坚中体现青春担当。一是开展结对帮扶行动。针对我委结对帮扶的林溪镇茶溪村,做到一户一策,力求精准,扶到根上;二是开展农村青年技能培训行动。充分利用共青团组织培训阵地,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村青年;三是开展创业扶持行动。加强示范引领作用,推选优秀青年及项目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和各项工作;四是开展助学扶贫行动。整合资源,争取多方面的资金,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助学力度;五是开展宣传推广行动。我委将立足党政工作大局,积极通过三江县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微邦等新媒体平台做好扶贫工作的宣传,在全县营造关心扶贫、支持扶贫的浓厚氛围。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的基本情况:团县委由书记室、办公室、综合部三个部门组成;

  共青团基本职能:(1)发挥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的事业教育、团结和带领好青年。引导青年坚定信念,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使广大青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锻炼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2)发挥好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年工作事务,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

  (3)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发挥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

  2018年团县委工作主要目标:(1)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桂发〔2014〕11号)文件精神,团县委将结合我县实际,整合资源,通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相关体制,通过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使我县少年儿童明显增强对祖国、对党、对人民的基本感情以及国家意识、科学意识、劳动意识、审美意识;少先队组织定位和基本职能进一步明确,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少年儿童对少先队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上升,参与少先队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自主作用得到发挥;少年儿童和少先队事业焕发出新的活力。

  (2)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转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关于加强希望工程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青发[2015]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公益服务水平,促进我县青少年事业发展。团县委将积极整合资源,已于2015年下半年把我委创办的“希望工程办公室”依法注册为希望公益服务中心,通过创办希望公益服务中心以此来改善我县青少年成长环境,让青少年能够安全、健康、快乐成长。并通过该中心帮助使青少年成为成功的学习者,自信、有创造力的公民。

  (3) 扎实推进党建带团建工作。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团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协调督导机制。争取各级党组织共同建立党建带团建长效机制,通过健全目标管理体系和评估考核标准,加大党建带团建检查考核的工作力度。推动实现党团阵地共建。二是充分借助远程教育等党的活动阵地和资源,建活“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青少年活动阵地,促进基层团的活动经常化,扩大对青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三是以活动活跃基层团组织。组织开展乡村青年文化节、外出务工青年座谈会、大学生联谊座谈会等活动,活跃基层团的工作。四是根据县委组织部、“两新”党工委《关于我县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会议精神》要求,进一步扩大共青团组织在我县“两新”组织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2.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编制情况:部门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2人。

  部门人员情况:单位实有在编行政人员3人(正科1人、副科2人)、事业人员2人。

  3.单位车辆构成情况:团县委无公务用车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50450元,比上年增加590678元,增长55.73%;总支出1650450元,比上年增加590678元,增长55.73%。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50450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7096元,比上年增加154924元,上年增长19.3%。

  (1)经费拨款957096元,同比增加154924元,增长19.3%。

  2.转移性收入693354元,同比增加435754元,增长169.16%;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693354元,同比增加435754元,增长169.16%。

  3.上年无结余结转。

  收入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预算增加主要原因:(1)新增共青团改革工作经费40000元;(2)由于团组织重点专项工作量、开展活动数量都有所增加故预算金额从50500元增加至52700元;(3)少年儿童少先队工作由于少先队人数由42000人增至48000人,按照每年每名1元的标准,故增加预算3000元。

  2.按照《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压减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的通知》三政办发〔2017〕51号文件要求,部分项目经费适当进行压减。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50450元,其中:基本支出629146元,占支出总预算38.12%,同比增加215874元,增长52.2%;项目支出1021304元,占支出总预算61.88%,同比增加435754元,增长169.1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8792元,占支出总预算90.21 %,同比增加515918元,增长53.03%。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 75169元,占支出总预算4.55%,同比增加31050元,增长70.38%。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388元,占支出总预算2.51%,同比增加19562元,增长89.63%。

  (4)221住房保障支出45101元,占支出总预算2.73%,同比增加24057元,增长114.8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629146元,占支出总预算38.12%,同比增加215874元,增长52.2%,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50432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16%,同比增加222770元,增长79.1%;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24817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84%,同比增加31905元,增长34.3%;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38801元,下降 100%。

  (2)项目支出预算1021304元,占支出总预算61.88%,同比增加435754元,增长169.16%。其中:

  ①经常性项目754616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3.89%,同比增加462116元,增长157.99%;

  ②一次性项目4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6.11%,同比减少314000元,下降 88.7%;

  

  三、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87元,同比减少1元,下降0.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987元,同比减少1元,下降0.1%。下降原因为:按照相关规定递减;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公务用车;

  4.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无购车计划;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60100,同比减少212725元,下降26.6%。下降原因为:根据《三江县2018年公用支出定额标准》和《三江县2018年部分预算定额公用经费(日常公用支出)测算说明》文件精神,适当减少。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33800,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固定资产情况。

  1.办公场所:团县委公有房屋位于江峰街26号团委老干部局办公楼内,该建筑由三层砖混楼层和一层木结构楼层(注:第四层)组成,共计四层,总公有房屋面积841.6平方米。其中团县委使用一层和二层,产权归团县委所有,管理的公有房屋总建筑面积有541.6平方米;老干部局使用三层和四层,产权归老干部局所有,管理的公有房屋总建筑面积有300平方米。

  2.办公设备:空调器4台,计算机4台(2002年购入2台已坏、2008年购入2台已坏1台,2010年购入1台,2011年购入1台,2015年购入1台);佳能打印机1台(2008年购入2台已坏1台);电话机1台(2002年购入);传真机1部(2002年购入)。

  3.办公家具:办公桌椅5套,档案柜2组,文件柜7个,办公台1.4米3台,办公桌1.6米2台,沙发1个,衣柜1个,报架1个,饮水机2台,会议桌1套。

  4.信息化建设:政务网络。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共青团三江县委员会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0433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71154元,增长19.27%。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伙食补助、增加预留行政在职年终绩效奖励、增加在职工伤、生育保险等机项资金,工资福利性支出与少年儿童工作经费也有所增加。

  另外,共青团三江县委员会下属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067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39087元,增长489.81%。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17年共青团三江县委员会事业运行经费只有在职工资性支出一项,加上2017年10月共青团三江县委员会通过招考招录事业单位人员一名,故经费有所增长。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金额9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0000元。具体项目如下:(1)五四系列活动经费,金额40000元;(2)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金额50000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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