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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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2018年本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行动,确保政法部门的执法行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维护政治稳定以及落实社会治安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抓好贯彻落实。
3、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全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4、组织推动全县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路子。
5、研究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的措施,协助县委组织部考核、管理政法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江县政法委是县委领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指导政法工作的县委工作部门,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内设职能股室3个(办公室、政工科、执法监督室)。
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610办)、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上四办公室属长设机构)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部门财务为独立财务核算一级单位。
2.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⑴部门单位编制情况:人员编制9人(行政7人,行政工勤人编制2人)。
⑵单位人员实有情况:公务员6人(书记1人,副处级;副书记2人,正科1人,主任科员1人;防范办1人,副主任;维稳办1人,副主任;护路办1人,干部;执法监督室1人,主任。
⑶退休人员情况。退休公务员4人(副处级2人、主任科员2人)。
预算科目为:2013601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681262元,比上年增加595262元,增长15%;总支出4681262元,比上年增加595262元,增长(下降)15%。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681262元,明细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81262元,比上年增加 595262元,上年增长 15%。
收入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政策性增效资:人社部规〔2017〕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每人每月1,200元,全年增加86,400元;
2、人员的社会保障缴纳费的增加部分。
3、政府性文件增加工作经费。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81,262元,其中:基本支出2,981,030元,占支出总预算65%,同比增加1,793,508元, 增加151%;项目支出1,695,232元,占支出总预算35%,同比下降1,198,246元,下降4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 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2,727元,占支出总预算71%,同比增加522,619元,增长19%。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940,250元,占支出总预算21%,同比下降2,750元,下降0.3 %。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453元, 占支出总预算3%,同比增加20,033元,增加27 %。
(5)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960元,占支出总预算3%,同比增加21,972元,上升22 %。
(6)213类农林水支出5000元。
(7)221类住房保障支出93,872元,占支出总预算2%,同比增加20,033元,增加27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2,981,030元,占支出总预算65%,同比增加1,793,508元,增加151%,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2,685,89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同比增加1,901,358元,增长242%;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46,16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同比减少24,941元, 下降 9%;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96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同比减少82,909元,下降63%。
(2)项目支出预算1,700,232元,占支出总预算32%,同比减少1,198,246元,下降43%。其中:
①经常性项目1,395,232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2.30%,同比减少1,198,246元,下降43%;
②一次性项目305,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7.70%。
三、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2000元,同比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9,20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下降原因为:同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下降原因为:车辆统一由机关事务局收回管理。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下降原因为:年度无购车计划。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97,770元,同比减少2,430元,下降2%。下降原因为:压缩会议费支出。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180,550元,同比减少95000元下降34.48%。下降原因为:压缩会议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部门资产配置情况
1、办公用房:县人民政府调剂桐漏坪34号办公大楼2层8间办公室。
2、办公设备:空调机13台,台式计算机19台,便携式计算机5台,喷墨式打印机4台,传真机3台,数码相机8台,摄像机2台,打印复印机2台,碎纸机1台,电话8部,会议视频设备1套。
3、办公家具:办公椅13套,文柜19组,沙发5套,会议桌椅1批,会议桌椅一批。
4、信息化建设:政务网络与宽带网,综治信息平台系统一套。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江县政法委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6165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24941元,减少9.20%。减少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金额10327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32732元。具体项目如下:(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金额780000元;(2)协警人员意外伤害险,金额73800元;(3)网格化信息管理工作经费,金额178932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