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2-12 23:41    浏览量:|
  • 字体大小:[
  •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战略、新举措,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统战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发挥统战优势,凝心聚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三江统战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三江县决战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1.建立健全乡镇统战工作服务平台,实现统战工作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乡镇统战工作服务平台,把统战工作纳入乡镇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领导上加强、制度上保障、工作上支持,实现统战工作向基层延伸。

  一是在15个乡镇设立统战办,配备1名统战专职干部,每个行政村落实1名统战联络员,要求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办公经费“三落实”。

  二是全面创新工作载体和方法,各级各部门要履行统战工作职能,实现统战工作向基层延伸,逐步解决基层统战力量“小散弱”问题;

  三是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统战工作格局,推动基层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把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努力实现基层统战工作“组织机构好、制度落实好、职能发挥好、队伍建设好、创新发展好”五好目标,不断开创乡镇基层统战工作新局面。

  2. 做好非公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及非公企业服务年工作。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县非公办牵头,组织协调县非公经济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编制三江县“十三五”非公经济发展规划,深入非公企业开展调研,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继续通过“企业服务年”活动,加强县四家班子领导联系帮扶企业工作制度,为非公有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抓好基层统战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统战工作氛围。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条例(试行)》和《实施办法》,以宣传开路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统战知识、增强统战意识,营造良好的统战工作氛围,提高群众对统战工作的认识;使全社会进一步认知统战职能、高看统战部门、支持统战工作,不断增强统战工作在社会上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4.充分发挥宗教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扎实做好我县民族宗教工作。

  一是督促民宗局等部门继续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和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学习月活动,同时开展宗教人士慈善周活动,发挥宗教慈心济世,善行人间的优良传统。

  二是发挥宗教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解决宗教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

  三是增加宗教工作经费投入,切实解决宗教“三级网络”建设过程中所需的经费,确保宗教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5、抓好经济统战工作,为科学发展新三江服务。

  一是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亲”商和“清”商新型政商关系要求,为落户三江的企业做好服务工作,注重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鼓励他们把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工商联、商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为三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搞好招商引资工作,走“以商引商、以企引商、以产业链招商”的路子,确保招商项目落地。

  二是加大对非公经济人士的培训。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发展,年内举办1-2期非公经济人士培训班,继续选派民营企业主到外地高等院校学习培训,提高非公经济人士的市场经济管理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探索适合我县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新路子。

  三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促进非公经济发展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民营企业碰到的问题,寻找发展非公经济的办法和措施。

  四是坚持联系制度。巩固县四家班子领导联系帮扶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工作制度,每名县领导联系帮扶一家民营企业,县委统战部每个班子成员联系两家民营企业,对所联系的企业进行跟踪服务。

  五是要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经济人士思想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重点加强对非公有经济代表人士的培养,引导他们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鼓励民营企业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回馈社会。

  六是继续深入开展“百企扶百村”活动。要积极发挥统战广泛联系企业、社会人士优势,充分利用“百企扶百村”工作平台,做好帮扶对接服务,开展精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6、抓好深挖民族文化底蕴,推动民族团结大发展。

  一是继续抓好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形成全县各民族和谐共处,民族社会事业大发展,实现了“和谐三江·幸福侗乡”目标。加强民族文化载体和民族文化队伍建设,提高各方面传承人的素质和影响力。突出民族文化统战工作,以侗族文化为重点,提升民族文化统战工作水平。

  二是打造精品民族文化统战平台和基地,创新和丰富“四进”活动的内容和内涵,在打造精品上下功夫。

  三是积极探索开展民族文化统战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新路子。

  7、抓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促进统一战线可持续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县委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配合组织部门,继续做好党外干部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培训。按照中央关于《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部署,根据市委统战部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培训计划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掌握基本情况,与组织部门协商沟通,制定和完善我县党外代表人士近期、中期和长期培训规划。

  三是从统一战线持续发展的高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力度。

  8、抓好海联和对台工作,拓展创新海外统战工作。

  一是加强海外联谊工作。加强联系沟通、牵线搭桥,积极推动港澳和海外各界人士到我县考察、投资和参与“光彩事业”。

  二是抓好对台工作。做好台湾民众来我县探亲访友和投资经商的接访工作;加强沟通、广泛联系,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作贡献;支持台属发展生产,鼓励他们发家致富。

  三是积极争取国内各界人士和海外爱心人士加大对我县教育、卫生、文化、扶贫、赈灾的支持力度,提升和谐社会水平。

  9、扎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继续组织单位干部按上级要求深入到贫困户家中,实地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到贫困户家中,调查农户收入,及时了解情况,帮助制定帮扶措施,确立和调整帮扶项目,动员贫困户及时启动帮扶项目,力争早日见成效,早日脱贫。

  二是继续发挥优势,助推脱贫。积极发挥统战广泛联系企业、社会人士优势,充分利用“百企扶百村”工作平台,开展精准扶贫。继续开展村企对接服务,引导广大非公企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如助学、产业扶持和援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加快三江县贫困群众脱贫步伐,助力脱贫攻坚。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部门的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情况

  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自治县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统战部,统战部内设综合办公室、非公经济办公室;对台、侨务工作由县委统战部承担,中国共产党三江侗族自治县台湾工作办公室与统战部合署办公。三江县统战工作在市委统战部的指导下,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方针,积极推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2)部门基本职责

  统一战线工作是全党的工作,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统战部按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认真履行九个方面的基本职责。

  ①建议县委调整充实自治县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统战部),负责对本县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研究、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统战工作。

  ②统战部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积极参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实现以党建带动统战,以统战服务党建。

  ③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统战部牵头、党政有关部门参加、社会有关团体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分类施策,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重点做好各领域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④围绕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脱贫攻坚、依法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纠纷、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

  ⑤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⑥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坚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困难与思想“两关注”、鼓励支持与教育引导“两手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⑦做好对台统一战线工作,搭建桂台青少年联谊交流平台,推进桂台两地基层民众和青少年的交流交往,深化各领域合作,促进民心认同,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拓宽港澳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加强与海外华侨及有关团体联系,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引导华侨、归侨和侨眷服务三江对外开展和经济发展。

  ⑧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以党外代表人数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为建设目标,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工作,按照多于可配备职数的要求,建立统一的党外后备干部名单,并按《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在县级人大、政府、政协的安排。

  ⑨管理并承担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工作职能。

  ⑩负责指导乡(镇)党委统战工作,负责党外领导干部和统战部门干部的培训工作,并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主要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战略、新举措,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统战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发挥统战优势,凝心聚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三江统战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三江县决战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一是加强部门配合,增强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发改局、公安局、民宗局、经信局等部门的配合,通过沟通协作,增强优势互补,整合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做好非公经济、民族宗教、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建立乡镇统战工作服务平台,实现统战工作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乡镇统战工作服务平台,把统战工作摆到应有高度,切实做到领导上加强、制度上保障、工作上支持,才能实现统战工作向基层延伸。①在15个乡镇设立统战办,配备1名统战专职干部,每个行政村落实1名统战联络员,要求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办公经费“三落实”。②全面创新工作载体和方法,各级各部门要履行统战工作职能,实现统战工作向基层延伸,逐步解决基层统战“小散弱”问题;③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统战工作格局,推动基层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把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努力实现基层统战工作“组织机构好、制度落实好、职能发挥好、队伍建设好、创新发展好”五好目标,不断开创乡镇基层统战工作新局面。

  三是继续通过“企业服务年”活动,继续加强县四家班子领导联系帮扶企业工作制度,为非公有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抓好基层统战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统战工作氛围。基层大部分干部群众对统战知识了解甚少,必须要以宣传开路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统战知识、增强统战意识,才能营造良好的统战工作氛围,使全社会进一步认知统战职能、会做统战工作、高看统战部门,不断增强统战工作在社会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因此,我们要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条例(试行)》和《实施办法》,提高群众对统战工作的认识。

  五是充分发挥宗教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扎实做好我县民族宗教工作。①督促民宗局等部门继续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和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学习月活动,同时开展宗教人士慈善周活动,发挥宗教慈心济世,善行人间的优良传统。②挥宗教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解决宗教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③加宗教工作经费投入,切实解决宗教“三级网络”建设过程中所需的经费,确保宗教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六是建立健全党外干部数据库,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工作 。加强和组织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党外干部数据库,加大对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安排和使用工作。对党外知识分子要认真贯彻“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政策,为他们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

  (七)做好代表性人物工作,加强统战对象的自身教育。统战工作说到底是把不同观点的人经过细致的协调工作,最终达到共同和谐的目的。因此,统战部门必须注重抓好代表性人物工作,首先把那些与党同心同德、政治上有影响、经济上有实力、社会知名度高的典型代表团结在自己周围,与他们交知心朋友,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呼声,把握他们的思想脉搏,利用他们优势来影响身边及周围的统战对象实现自身教育,变单向性统战为互动性统战。同时为他们搞好服务,最大限度地尊重、照顾和维护好他们的多方利益,想方设法为他们排忧解难,使统战对象真正把统战部门当成自己温馨的家。对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要加强教育,积极引导,增进共识,促进团结。

  2.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1)单位人员编制:设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机关后勤编制1人。领导职数3名,其中部长1名(部长为县委常委);副部长2名(其中1名部长兼任工商联党组书记、台办主任、非公办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2)在职人员情况:在职在编行政人员3人(县处级副职1人、乡科级正职1人、乡科级副职1人),机关后勤1人(高级工),借调2人,西部志愿者1人,实有人数7人。

  (3)离退休人员情况:离休老干部1人(副厅级)、退休5人(副处级2人、正科级3人);其中享受改革前获得相关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加发退休费政策1人。

  (4)其他人员。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单职工1人,遗属1人。

  3.单位车辆构成情况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50332元,比上年增加129187元,增长14.04%;总支出1050332元,比上年增加129187元,增长14.04%。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50332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0332元,比上年增加129187元,上年增长14.04%。

  (1)经费拨款1050332元,同比增加129187元,增长14.04%。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元。

  2.收入预算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预算中新增非公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及非公企业服务年工作经费预算,共106000元。用于编制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和非公企业服务年相关开支。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0332元,其中:基本支出814092元,占支出总预算77.48%,同比增加23187元,增长2.84%;项目支出236240元,占支出总预算22.52%,同比增加106000元,增长81.3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0299元,占支出总预算 81.89%,同比增加93603元,增长12.22%。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32元,占支出总预算7.09%,同比增加5014元,增长7.22%。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942元,占支出总预算6.76%,同比增加21652元,增长43.93 %

  (4)221住房保障支出44659元,占支出总预算4.26%,同比增加3008元,增长7.22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814092元,占支出总预算77.48%,同比增加23187元,增长2.94%,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49731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1.16%,同比增加52134元,增长11.71%;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4188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45%,同比减少11159元,下降7.29%;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489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39%,同比减少17788元,下降9.27%。

  (2)项目支出预算236240元,占支出总预算22.52%,同比增加106000元,增长81.36%。其中:

  ①经常性项目13024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5.14%,同比增加0元,与上年度持平;

  ②跨年度项目106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4.86%,同比增加12300元,为新增项目。

  三、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00元,同比减少700元,减少2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800元,同比减少700元,减少20%。减少原因为:在编人员相对上年度减少1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公务车辆;

  4.公务用车购置0元,与上年持平,无公车用车购置计划;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23600元,同比减少8575元,下降26.65%。下降原因为:去年项目经费预算中各项经费分配不够合理,今年按照实际需要减少项目经费预算中的会议费预算。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14590元,同比减少15410元,下降51.37%。下降原因为:去年项目经费预算中各项经费分配不够合理,今年按照实际需要减少项目经费预算中的培训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固定资产情况。

  1.办公用房6间共115.59平方米。其中办公室4间共77.37平方社;档案室(服务用房)1间共19.3平方米;党员活动室(服务用房)1间共18.92平方米。

  2.其他办公设备:电脑10台(套)、空调机6台、电话机5部、传真机2台、碎纸机5台、打印机7台、饮水机6个、取暖器6台、档案柜12组。

  3.信息化建设:党政网、互联网。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县委统战部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1883元,较2017年预算153042元减少11159元,下降7.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比上年少1人。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金额106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6000元。具体项目如下:(1)非公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及非公企业服务年工作经费,金额106000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详见附件:


【打印正文】
分享本文至:

2018

三江县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2-12 23:41

来源: 县财政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战略、新举措,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统战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发挥统战优势,凝心聚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三江统战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三江县决战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1.建立健全乡镇统战工作服务平台,实现统战工作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乡镇统战工作服务平台,把统战工作纳入乡镇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领导上加强、制度上保障、工作上支持,实现统战工作向基层延伸。

  一是在15个乡镇设立统战办,配备1名统战专职干部,每个行政村落实1名统战联络员,要求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办公经费“三落实”。

  二是全面创新工作载体和方法,各级各部门要履行统战工作职能,实现统战工作向基层延伸,逐步解决基层统战力量“小散弱”问题;

  三是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统战工作格局,推动基层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把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努力实现基层统战工作“组织机构好、制度落实好、职能发挥好、队伍建设好、创新发展好”五好目标,不断开创乡镇基层统战工作新局面。

  2. 做好非公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及非公企业服务年工作。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县非公办牵头,组织协调县非公经济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编制三江县“十三五”非公经济发展规划,深入非公企业开展调研,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继续通过“企业服务年”活动,加强县四家班子领导联系帮扶企业工作制度,为非公有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抓好基层统战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统战工作氛围。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条例(试行)》和《实施办法》,以宣传开路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统战知识、增强统战意识,营造良好的统战工作氛围,提高群众对统战工作的认识;使全社会进一步认知统战职能、高看统战部门、支持统战工作,不断增强统战工作在社会上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4.充分发挥宗教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扎实做好我县民族宗教工作。

  一是督促民宗局等部门继续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和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学习月活动,同时开展宗教人士慈善周活动,发挥宗教慈心济世,善行人间的优良传统。

  二是发挥宗教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解决宗教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

  三是增加宗教工作经费投入,切实解决宗教“三级网络”建设过程中所需的经费,确保宗教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5、抓好经济统战工作,为科学发展新三江服务。

  一是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亲”商和“清”商新型政商关系要求,为落户三江的企业做好服务工作,注重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鼓励他们把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工商联、商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为三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搞好招商引资工作,走“以商引商、以企引商、以产业链招商”的路子,确保招商项目落地。

  二是加大对非公经济人士的培训。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发展,年内举办1-2期非公经济人士培训班,继续选派民营企业主到外地高等院校学习培训,提高非公经济人士的市场经济管理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探索适合我县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新路子。

  三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促进非公经济发展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民营企业碰到的问题,寻找发展非公经济的办法和措施。

  四是坚持联系制度。巩固县四家班子领导联系帮扶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工作制度,每名县领导联系帮扶一家民营企业,县委统战部每个班子成员联系两家民营企业,对所联系的企业进行跟踪服务。

  五是要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经济人士思想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重点加强对非公有经济代表人士的培养,引导他们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鼓励民营企业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回馈社会。

  六是继续深入开展“百企扶百村”活动。要积极发挥统战广泛联系企业、社会人士优势,充分利用“百企扶百村”工作平台,做好帮扶对接服务,开展精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6、抓好深挖民族文化底蕴,推动民族团结大发展。

  一是继续抓好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形成全县各民族和谐共处,民族社会事业大发展,实现了“和谐三江·幸福侗乡”目标。加强民族文化载体和民族文化队伍建设,提高各方面传承人的素质和影响力。突出民族文化统战工作,以侗族文化为重点,提升民族文化统战工作水平。

  二是打造精品民族文化统战平台和基地,创新和丰富“四进”活动的内容和内涵,在打造精品上下功夫。

  三是积极探索开展民族文化统战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新路子。

  7、抓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促进统一战线可持续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县委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配合组织部门,继续做好党外干部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培训。按照中央关于《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部署,根据市委统战部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培训计划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掌握基本情况,与组织部门协商沟通,制定和完善我县党外代表人士近期、中期和长期培训规划。

  三是从统一战线持续发展的高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力度。

  8、抓好海联和对台工作,拓展创新海外统战工作。

  一是加强海外联谊工作。加强联系沟通、牵线搭桥,积极推动港澳和海外各界人士到我县考察、投资和参与“光彩事业”。

  二是抓好对台工作。做好台湾民众来我县探亲访友和投资经商的接访工作;加强沟通、广泛联系,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作贡献;支持台属发展生产,鼓励他们发家致富。

  三是积极争取国内各界人士和海外爱心人士加大对我县教育、卫生、文化、扶贫、赈灾的支持力度,提升和谐社会水平。

  9、扎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继续组织单位干部按上级要求深入到贫困户家中,实地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到贫困户家中,调查农户收入,及时了解情况,帮助制定帮扶措施,确立和调整帮扶项目,动员贫困户及时启动帮扶项目,力争早日见成效,早日脱贫。

  二是继续发挥优势,助推脱贫。积极发挥统战广泛联系企业、社会人士优势,充分利用“百企扶百村”工作平台,开展精准扶贫。继续开展村企对接服务,引导广大非公企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如助学、产业扶持和援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加快三江县贫困群众脱贫步伐,助力脱贫攻坚。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部门的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情况

  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自治县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统战部,统战部内设综合办公室、非公经济办公室;对台、侨务工作由县委统战部承担,中国共产党三江侗族自治县台湾工作办公室与统战部合署办公。三江县统战工作在市委统战部的指导下,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方针,积极推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2)部门基本职责

  统一战线工作是全党的工作,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统战部按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认真履行九个方面的基本职责。

  ①建议县委调整充实自治县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统战部),负责对本县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研究、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统战工作。

  ②统战部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积极参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实现以党建带动统战,以统战服务党建。

  ③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统战部牵头、党政有关部门参加、社会有关团体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分类施策,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重点做好各领域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④围绕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脱贫攻坚、依法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纠纷、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

  ⑤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⑥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坚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困难与思想“两关注”、鼓励支持与教育引导“两手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⑦做好对台统一战线工作,搭建桂台青少年联谊交流平台,推进桂台两地基层民众和青少年的交流交往,深化各领域合作,促进民心认同,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拓宽港澳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加强与海外华侨及有关团体联系,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引导华侨、归侨和侨眷服务三江对外开展和经济发展。

  ⑧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以党外代表人数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为建设目标,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工作,按照多于可配备职数的要求,建立统一的党外后备干部名单,并按《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在县级人大、政府、政协的安排。

  ⑨管理并承担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工作职能。

  ⑩负责指导乡(镇)党委统战工作,负责党外领导干部和统战部门干部的培训工作,并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主要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战略、新举措,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统战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发挥统战优势,凝心聚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三江统战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三江县决战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一是加强部门配合,增强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发改局、公安局、民宗局、经信局等部门的配合,通过沟通协作,增强优势互补,整合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做好非公经济、民族宗教、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建立乡镇统战工作服务平台,实现统战工作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乡镇统战工作服务平台,把统战工作摆到应有高度,切实做到领导上加强、制度上保障、工作上支持,才能实现统战工作向基层延伸。①在15个乡镇设立统战办,配备1名统战专职干部,每个行政村落实1名统战联络员,要求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办公经费“三落实”。②全面创新工作载体和方法,各级各部门要履行统战工作职能,实现统战工作向基层延伸,逐步解决基层统战“小散弱”问题;③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统战工作格局,推动基层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把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努力实现基层统战工作“组织机构好、制度落实好、职能发挥好、队伍建设好、创新发展好”五好目标,不断开创乡镇基层统战工作新局面。

  三是继续通过“企业服务年”活动,继续加强县四家班子领导联系帮扶企业工作制度,为非公有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抓好基层统战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统战工作氛围。基层大部分干部群众对统战知识了解甚少,必须要以宣传开路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统战知识、增强统战意识,才能营造良好的统战工作氛围,使全社会进一步认知统战职能、会做统战工作、高看统战部门,不断增强统战工作在社会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因此,我们要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条例(试行)》和《实施办法》,提高群众对统战工作的认识。

  五是充分发挥宗教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扎实做好我县民族宗教工作。①督促民宗局等部门继续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和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学习月活动,同时开展宗教人士慈善周活动,发挥宗教慈心济世,善行人间的优良传统。②挥宗教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解决宗教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③加宗教工作经费投入,切实解决宗教“三级网络”建设过程中所需的经费,确保宗教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六是建立健全党外干部数据库,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工作 。加强和组织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党外干部数据库,加大对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安排和使用工作。对党外知识分子要认真贯彻“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政策,为他们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

  (七)做好代表性人物工作,加强统战对象的自身教育。统战工作说到底是把不同观点的人经过细致的协调工作,最终达到共同和谐的目的。因此,统战部门必须注重抓好代表性人物工作,首先把那些与党同心同德、政治上有影响、经济上有实力、社会知名度高的典型代表团结在自己周围,与他们交知心朋友,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呼声,把握他们的思想脉搏,利用他们优势来影响身边及周围的统战对象实现自身教育,变单向性统战为互动性统战。同时为他们搞好服务,最大限度地尊重、照顾和维护好他们的多方利益,想方设法为他们排忧解难,使统战对象真正把统战部门当成自己温馨的家。对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要加强教育,积极引导,增进共识,促进团结。

  2.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1)单位人员编制:设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机关后勤编制1人。领导职数3名,其中部长1名(部长为县委常委);副部长2名(其中1名部长兼任工商联党组书记、台办主任、非公办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2)在职人员情况:在职在编行政人员3人(县处级副职1人、乡科级正职1人、乡科级副职1人),机关后勤1人(高级工),借调2人,西部志愿者1人,实有人数7人。

  (3)离退休人员情况:离休老干部1人(副厅级)、退休5人(副处级2人、正科级3人);其中享受改革前获得相关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加发退休费政策1人。

  (4)其他人员。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单职工1人,遗属1人。

  3.单位车辆构成情况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50332元,比上年增加129187元,增长14.04%;总支出1050332元,比上年增加129187元,增长14.04%。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50332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0332元,比上年增加129187元,上年增长14.04%。

  (1)经费拨款1050332元,同比增加129187元,增长14.04%。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元。

  2.收入预算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预算中新增非公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及非公企业服务年工作经费预算,共106000元。用于编制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和非公企业服务年相关开支。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0332元,其中:基本支出814092元,占支出总预算77.48%,同比增加23187元,增长2.84%;项目支出236240元,占支出总预算22.52%,同比增加106000元,增长81.3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0299元,占支出总预算 81.89%,同比增加93603元,增长12.22%。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32元,占支出总预算7.09%,同比增加5014元,增长7.22%。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942元,占支出总预算6.76%,同比增加21652元,增长43.93 %

  (4)221住房保障支出44659元,占支出总预算4.26%,同比增加3008元,增长7.22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814092元,占支出总预算77.48%,同比增加23187元,增长2.94%,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49731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1.16%,同比增加52134元,增长11.71%;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4188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45%,同比减少11159元,下降7.29%;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489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39%,同比减少17788元,下降9.27%。

  (2)项目支出预算236240元,占支出总预算22.52%,同比增加106000元,增长81.36%。其中:

  ①经常性项目13024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5.14%,同比增加0元,与上年度持平;

  ②跨年度项目106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4.86%,同比增加12300元,为新增项目。

  三、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00元,同比减少700元,减少2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800元,同比减少700元,减少20%。减少原因为:在编人员相对上年度减少1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公务车辆;

  4.公务用车购置0元,与上年持平,无公车用车购置计划;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23600元,同比减少8575元,下降26.65%。下降原因为:去年项目经费预算中各项经费分配不够合理,今年按照实际需要减少项目经费预算中的会议费预算。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14590元,同比减少15410元,下降51.37%。下降原因为:去年项目经费预算中各项经费分配不够合理,今年按照实际需要减少项目经费预算中的培训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固定资产情况。

  1.办公用房6间共115.59平方米。其中办公室4间共77.37平方社;档案室(服务用房)1间共19.3平方米;党员活动室(服务用房)1间共18.92平方米。

  2.其他办公设备:电脑10台(套)、空调机6台、电话机5部、传真机2台、碎纸机5台、打印机7台、饮水机6个、取暖器6台、档案柜12组。

  3.信息化建设:党政网、互联网。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县委统战部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1883元,较2017年预算153042元减少11159元,下降7.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比上年少1人。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金额106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6000元。具体项目如下:(1)非公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及非公企业服务年工作经费,金额106000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详见附件:



版权所有 广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府
地址/AD: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江峰街7号
政府热线:0772-8612234 维护电话:0772-8611297
网站标识码:450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