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2-1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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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组织拟定相关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推动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和产业发展工作;依法负责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3.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监管;依法监管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文化产品、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资料,依法实施有关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乡(镇)、村(社区)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负责全县印刷复制及发行行业监管;依法实施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相关行政审核报批工作。

  4.负责对全县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互联网出版、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监管网络文艺类产品、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5.负责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广播影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及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6.组织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负责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管理全县公共文化体育事业,负责农家书屋和社区书屋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图书馆、业余体校、文化馆(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扶助乡(镇)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推动开展各类公共文化体育工作;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和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7.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

  8.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9.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10.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指导重点文化体育艺术科研项目攻关及重大成果推广工作和文化体育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11.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我县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等业务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的管理工作。

  12.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工作。

  14.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5.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16.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7.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8.领导县广播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1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的基本情况

  三江县文体新广局是主管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工作的县人民政府挂牌机构,现设有电视台、广电办、文化办、体育办、申遗办5个部门,有下属二级单位6个,即三江县文化馆、三江县非遗中心、三江县图书馆、三江县文物管理所、三江县业余体校及三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2.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全局核定编制数117个(包括6个下属单位),其中:行政编制11个,机关后勤事业编制4个,事业编制107个。截止2017年12月实有在职在编人数81人,其中:局机关34人,二级机构47人。退休人员49人。

  3.单位车辆构成情况

  全局有文化流动车一辆和流动图书车一辆,分别用于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全民阅读活动。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175273元,比上年减少8227258元,下降28.97%;总支出20175273元,比上年减少8227258元,下降28.97%。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175273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16273元,比上年增加3458573元,上年增长28.92%。

  (1)经费拨款15256273元,同比增加3458573元,增长29.32%。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6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① 专项收入160000元,与上年持平;

  ②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金0元,与上年持平;

  ③ 罚没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④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⑤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⑥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与上年持平。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4.转移性收入4759000元,同比增加1136000元,增长31.36%;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4759000元,同比增加1136000元,增长31.36%。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6.上年结余收入0元,同比减少12821831元,下降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元,与上年持平;政府性基金拨款结转0元,同比减少470000元,下降100%;上级财政补助收入结转0元,同比减少12351831元,下降100%。

  收入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458573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的增加,增加伙食补助,绩效奖列入预算。

  2.转移性收入同比增加1136000元,主要原因:增加桂财教【2017】156号下达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175273元,其中:基本支出11036693元,占支出总预算54.7%,同比增加1086594元,增长10.92%;项目支出9138580元,占支出总预算45.3%,同比增加9313852元,下降50.47%。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7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5273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6017666元,下降22.97%。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 __元,占支出总预算    %,同比增加(减少)__元,增长(下降)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1036693元,占支出总预算54.7%,同比增加1086594元,增长10.92%,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887798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8%,同比增加1004208元,增长12.75%;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719191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58%,同比增加206755元,增长13.67%;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951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98%,同比减少447369元,下降50.44%。

  (2)项目支出预算9138580元,占支出总预算45.3%,同比减少9313852元,下降50.47%。其中:

  ①经常性项目744882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1.51%,同比增加3933762元,增长111.91%;

  ②一次性项目168976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8.49%,同比减少13247614元,下降88.69%;

    

  三、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167290元,同比增加947290元,增长430.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67290元,同比增加947290元,增长430.58%。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116729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12729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36000元)。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5040元,同比增加71740元,增长215.4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6300元,同比减少7000元,下降21.02%。下降原因为:接待上级检查减少,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740元,同比增加78740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为:(1)根据桂文函【2016】16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支付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事业流动舞台车、流动文化车项目资金的通知于2017年配送一辆文化流动车,用于开展群众文化活动。(2)根据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要求配送一辆流动图书车,用于开展图书阅读推广和送图书下乡活动。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36800元,同比减少8200元,下降18.22%。下降原因为:严格控制会议开支。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11900,同比减少3400元,下降22.23%。下降原因为:减少培训人数。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余额1729454.5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江县文体新广局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1056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14250元,增长13.82%。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均人员经费增加。

  另外,三江县文体新广局下属共有5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78135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92505元,增长13.49%。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均人员经费增加。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 ,金额277879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78790元。具体项目如下:(1) 2018年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经费,金额57000元;(2)直通县区栏目,金额250000元;(3)三江县广播电视台安防系统,金额684660元;(4)政府机关正版软件采购专项经费,金额366130元:

  (5)三江县多耶广场天天演,侗乡民俗月月节活动经费,金额1200000元

  (6)文化市场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经费,金额9000元

  (7)2018年新书购置经费,金额26000元

  (8)三江县开展全国第十三个“文化遗产日”活动,金额26000元

  (9)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经费,金额160000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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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三江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2-12 20:20

来源: 县财政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组织拟定相关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推动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和产业发展工作;依法负责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3.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监管;依法监管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文化产品、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资料,依法实施有关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乡(镇)、村(社区)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负责全县印刷复制及发行行业监管;依法实施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相关行政审核报批工作。

  4.负责对全县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互联网出版、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监管网络文艺类产品、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5.负责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广播影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及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6.组织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负责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管理全县公共文化体育事业,负责农家书屋和社区书屋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图书馆、业余体校、文化馆(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扶助乡(镇)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推动开展各类公共文化体育工作;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和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7.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

  8.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9.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10.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指导重点文化体育艺术科研项目攻关及重大成果推广工作和文化体育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11.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我县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等业务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的管理工作。

  12.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工作。

  14.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5.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16.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7.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8.领导县广播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1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的基本情况

  三江县文体新广局是主管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工作的县人民政府挂牌机构,现设有电视台、广电办、文化办、体育办、申遗办5个部门,有下属二级单位6个,即三江县文化馆、三江县非遗中心、三江县图书馆、三江县文物管理所、三江县业余体校及三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2.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全局核定编制数117个(包括6个下属单位),其中:行政编制11个,机关后勤事业编制4个,事业编制107个。截止2017年12月实有在职在编人数81人,其中:局机关34人,二级机构47人。退休人员49人。

  3.单位车辆构成情况

  全局有文化流动车一辆和流动图书车一辆,分别用于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全民阅读活动。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175273元,比上年减少8227258元,下降28.97%;总支出20175273元,比上年减少8227258元,下降28.97%。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175273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16273元,比上年增加3458573元,上年增长28.92%。

  (1)经费拨款15256273元,同比增加3458573元,增长29.32%。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6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① 专项收入160000元,与上年持平;

  ②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金0元,与上年持平;

  ③ 罚没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④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⑤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⑥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与上年持平。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4.转移性收入4759000元,同比增加1136000元,增长31.36%;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4759000元,同比增加1136000元,增长31.36%。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6.上年结余收入0元,同比减少12821831元,下降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元,与上年持平;政府性基金拨款结转0元,同比减少470000元,下降100%;上级财政补助收入结转0元,同比减少12351831元,下降100%。

  收入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458573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的增加,增加伙食补助,绩效奖列入预算。

  2.转移性收入同比增加1136000元,主要原因:增加桂财教【2017】156号下达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175273元,其中:基本支出11036693元,占支出总预算54.7%,同比增加1086594元,增长10.92%;项目支出9138580元,占支出总预算45.3%,同比增加9313852元,下降50.47%。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7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5273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6017666元,下降22.97%。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 __元,占支出总预算    %,同比增加(减少)__元,增长(下降)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1036693元,占支出总预算54.7%,同比增加1086594元,增长10.92%,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887798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8%,同比增加1004208元,增长12.75%;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719191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58%,同比增加206755元,增长13.67%;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951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98%,同比减少447369元,下降50.44%。

  (2)项目支出预算9138580元,占支出总预算45.3%,同比减少9313852元,下降50.47%。其中:

  ①经常性项目744882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1.51%,同比增加3933762元,增长111.91%;

  ②一次性项目168976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8.49%,同比减少13247614元,下降88.69%;

    

  三、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167290元,同比增加947290元,增长430.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67290元,同比增加947290元,增长430.58%。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116729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12729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36000元)。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5040元,同比增加71740元,增长215.4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6300元,同比减少7000元,下降21.02%。下降原因为:接待上级检查减少,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740元,同比增加78740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为:(1)根据桂文函【2016】16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支付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事业流动舞台车、流动文化车项目资金的通知于2017年配送一辆文化流动车,用于开展群众文化活动。(2)根据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要求配送一辆流动图书车,用于开展图书阅读推广和送图书下乡活动。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36800元,同比减少8200元,下降18.22%。下降原因为:严格控制会议开支。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11900,同比减少3400元,下降22.23%。下降原因为:减少培训人数。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余额1729454.5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江县文体新广局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1056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14250元,增长13.82%。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均人员经费增加。

  另外,三江县文体新广局下属共有5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78135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92505元,增长13.49%。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均人员经费增加。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 ,金额277879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78790元。具体项目如下:(1) 2018年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经费,金额57000元;(2)直通县区栏目,金额250000元;(3)三江县广播电视台安防系统,金额684660元;(4)政府机关正版软件采购专项经费,金额366130元:

  (5)三江县多耶广场天天演,侗乡民俗月月节活动经费,金额1200000元

  (6)文化市场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经费,金额9000元

  (7)2018年新书购置经费,金额26000元

  (8)三江县开展全国第十三个“文化遗产日”活动,金额26000元

  (9)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经费,金额160000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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