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2-1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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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1、加强对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统筹指导。以贯彻县城管理研究会、规委会等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推动出台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及停车难问题,解决城区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匮乏问题。

  2、强化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组织开展查处酒驾、醉驾、毒驾专项行动及套牌车查处专项行动,回应群众舆论密切关注的社会热点,消除安全隐患,保护群众利益。

  3、加强交通监控中心建设,完善公安交通警务指挥体系,推广勤指一体的勤务模式,优化监控中心职能配置,建立动态勤务机制,做好交通监控视频备案、联网及巡查工作,对道路警情实时发现、可视化调度、快速处置。

  4、开展文明交通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以“互联网+交通安全”宣传为突破口,充分应用主流媒体、新兴媒体两大舆论场和微信微博“双微”平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推进交通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健全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定期曝光机制,促进行业、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维护全县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负责交通警卫工作;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检查、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试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和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范管理的财政预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大队下设秩序管理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车辆管理所,内务中队,沙宜中队,丹洲中队、高速中队等。

  2.⑴编制情况:本单位属行政机关,核定编制数为18人。

  ⑵实际人员情况:现有在职人员21人

  ⑶其他人员情况。协管员110人。

  3.交通管理大队20辆: 2005年购入雅阁牌轿车1辆,2008年购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5辆,2009年购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4辆,2009年县公安局购买给大队使用思威牌小型普通客车1辆,2010年县公安局购买给大队使用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1辆,2017年购入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2辆,2010年购置摩托车6辆。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428488元,比上年减少5703964元,下降28.33%;总支出14428488元,比上年减少5703964元,下降28.33%。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428488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28488元,比上年增加3919636元,上年增长37.30%。

  (1)经费拨款8711654元,同比增加1594818元,增长22.41%。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5716834元,同比增加2324818元,增长68.54%,其中:

  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金995000元,同比下降165000元,下降14.22%;

  ②罚没收入4721834元,同比增加2489818元,增长111.55%;

  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同比减少9623600元,下降100%。

  收入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减主要原因:2017年车辆抵押登记费取消,行驶证工本费减少。

  2.罚没收入增减主要原因:加大执法力度。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428488元,其中:基本支出87711654元,占支出总预算60.08%,同比增加2767538元,增长46.80%;项目支出5716834元,占支出总预算39.92%,同比减少8502324元,下降59.7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7000元,占支出总预算3.58%,同比增加141000元,增长37.5%。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12933326元,占支出总预算89.64%,同比增加3122736元,增长31.77%。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956元,占支出总预算数3.01%,同比增加214531元,增长97.33%。

  (4)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2232元,占支出总预算数1.96%,同比增加199573元,增长241.44%。

  (5)212城乡社区支出0元,占支出总预算数0%,同比减少9623600元,下降100%。

  (6)221住房保障支出260974元,占支出总额预算数1.81%,同比增加260974元,增长1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8711654元,占支出总预算60.38%,同比增加2798360元,增长47.32%,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795259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1.29%,同比增加2802666元,增长54.42%;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75905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1%,同比增加188014元,增长32.92%;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 192320元,下降0%。

  (2)项目支出5716834元,占支出总预算39.62%,同比减少8502324元,下降59.8%,其中:

  ①经常性项目5316834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3.00%,同比增加821276元,增长18.27%;

  ②一次性项目4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同比减少9323600元,下降95.89%;

  三、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53900元,同比增加129900元,增长57.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53900元,同比增加129900元,增长57.99%。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353900元,(其中:货物采购353900元)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00000元,同比减少50000元,下降11.1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0元,同比减少50000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为: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节约开支、规范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5000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固定资产情况。

  ⒈房屋:

  ⑴交通管理大队:办公楼2栋,面积1116㎡,办公室18间,会议室1间。

  ⑵沙宜中队建筑面积为310平方米。

  ⒉业务装备:

  ⑴交通工具20辆(公务用车含6辆摩托车)。

  ①交通管理大队20辆: 2005年购入雅阁牌轿车1辆,2008年购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5辆,2009年购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4辆,2009年县公安局购买给大队使用思威牌小型普通客车1辆,2010年县公安局购买给大队使用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1辆,2017年购入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2辆,2010年购置摩托车6辆。

  ⑵办公设备。

  ①通信设备:办公用电话8部、传真机1部,宽带6户。

  ②计算机、打印机:办公用电脑48台,打印机35台,复印机3台,碎纸机5台。

  ③电器设备:空调23台,煮水设备8台,电视机4台。

  ④摄像机与照相机:摄像机24台(6台已损坏,待处置)、相机23台(有7台已损坏,待处置),投影仪1台。

  ⑶办公家具:

  ①办公家具:办公桌椅21套、办公文柜10套、档案铁柜22组、办公室沙发茶几5套、办公电脑桌16套、会议室桌椅1套。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9056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88014元,增长32.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 ,金额514933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149334元。具体项目如下:(1) 协警人员工作经费,金额517000元;(2)三江县大队事故对策处理经费,金额475000元;(3)三江县大队信息网络和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租赁维护经费,金额1357334元;(4)三江县大队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经费,金额2400000元:

  (5)三江县大队队部维修经费,金额400000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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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2-12 20:05

来源: 县财政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1、加强对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统筹指导。以贯彻县城管理研究会、规委会等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推动出台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及停车难问题,解决城区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匮乏问题。

  2、强化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组织开展查处酒驾、醉驾、毒驾专项行动及套牌车查处专项行动,回应群众舆论密切关注的社会热点,消除安全隐患,保护群众利益。

  3、加强交通监控中心建设,完善公安交通警务指挥体系,推广勤指一体的勤务模式,优化监控中心职能配置,建立动态勤务机制,做好交通监控视频备案、联网及巡查工作,对道路警情实时发现、可视化调度、快速处置。

  4、开展文明交通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以“互联网+交通安全”宣传为突破口,充分应用主流媒体、新兴媒体两大舆论场和微信微博“双微”平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推进交通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健全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定期曝光机制,促进行业、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维护全县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负责交通警卫工作;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检查、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试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和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范管理的财政预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大队下设秩序管理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车辆管理所,内务中队,沙宜中队,丹洲中队、高速中队等。

  2.⑴编制情况:本单位属行政机关,核定编制数为18人。

  ⑵实际人员情况:现有在职人员21人

  ⑶其他人员情况。协管员110人。

  3.交通管理大队20辆: 2005年购入雅阁牌轿车1辆,2008年购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5辆,2009年购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4辆,2009年县公安局购买给大队使用思威牌小型普通客车1辆,2010年县公安局购买给大队使用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1辆,2017年购入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2辆,2010年购置摩托车6辆。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428488元,比上年减少5703964元,下降28.33%;总支出14428488元,比上年减少5703964元,下降28.33%。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428488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28488元,比上年增加3919636元,上年增长37.30%。

  (1)经费拨款8711654元,同比增加1594818元,增长22.41%。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5716834元,同比增加2324818元,增长68.54%,其中:

  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金995000元,同比下降165000元,下降14.22%;

  ②罚没收入4721834元,同比增加2489818元,增长111.55%;

  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同比减少9623600元,下降100%。

  收入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减主要原因:2017年车辆抵押登记费取消,行驶证工本费减少。

  2.罚没收入增减主要原因:加大执法力度。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428488元,其中:基本支出87711654元,占支出总预算60.08%,同比增加2767538元,增长46.80%;项目支出5716834元,占支出总预算39.92%,同比减少8502324元,下降59.7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7000元,占支出总预算3.58%,同比增加141000元,增长37.5%。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12933326元,占支出总预算89.64%,同比增加3122736元,增长31.77%。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956元,占支出总预算数3.01%,同比增加214531元,增长97.33%。

  (4)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2232元,占支出总预算数1.96%,同比增加199573元,增长241.44%。

  (5)212城乡社区支出0元,占支出总预算数0%,同比减少9623600元,下降100%。

  (6)221住房保障支出260974元,占支出总额预算数1.81%,同比增加260974元,增长1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8711654元,占支出总预算60.38%,同比增加2798360元,增长47.32%,其中 :

  ①工资福利支出795259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1.29%,同比增加2802666元,增长54.42%;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75905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1%,同比增加188014元,增长32.92%;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 192320元,下降0%。

  (2)项目支出5716834元,占支出总预算39.62%,同比减少8502324元,下降59.8%,其中:

  ①经常性项目5316834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3.00%,同比增加821276元,增长18.27%;

  ②一次性项目4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同比减少9323600元,下降95.89%;

  三、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53900元,同比增加129900元,增长57.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53900元,同比增加129900元,增长57.99%。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353900元,(其中:货物采购353900元)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00000元,同比减少50000元,下降11.1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0元,同比减少50000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为: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节约开支、规范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5000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固定资产情况。

  ⒈房屋:

  ⑴交通管理大队:办公楼2栋,面积1116㎡,办公室18间,会议室1间。

  ⑵沙宜中队建筑面积为310平方米。

  ⒉业务装备:

  ⑴交通工具20辆(公务用车含6辆摩托车)。

  ①交通管理大队20辆: 2005年购入雅阁牌轿车1辆,2008年购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5辆,2009年购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4辆,2009年县公安局购买给大队使用思威牌小型普通客车1辆,2010年县公安局购买给大队使用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1辆,2017年购入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2辆,2010年购置摩托车6辆。

  ⑵办公设备。

  ①通信设备:办公用电话8部、传真机1部,宽带6户。

  ②计算机、打印机:办公用电脑48台,打印机35台,复印机3台,碎纸机5台。

  ③电器设备:空调23台,煮水设备8台,电视机4台。

  ④摄像机与照相机:摄像机24台(6台已损坏,待处置)、相机23台(有7台已损坏,待处置),投影仪1台。

  ⑶办公家具:

  ①办公家具:办公桌椅21套、办公文柜10套、档案铁柜22组、办公室沙发茶几5套、办公电脑桌16套、会议室桌椅1套。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9056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88014元,增长32.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 ,金额514933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149334元。具体项目如下:(1) 协警人员工作经费,金额517000元;(2)三江县大队事故对策处理经费,金额475000元;(3)三江县大队信息网络和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租赁维护经费,金额1357334元;(4)三江县大队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经费,金额2400000元:

  (5)三江县大队队部维修经费,金额400000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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