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教育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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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1.以均衡发展为目标,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
2. 加强学前教育攻坚工作。以巩固提高为重点,普通学前三年教育。
3.加强学前教育基础建设。
4.加快学前教育,扩大学前教育办学规模。
5.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
6.强化政府与教育双线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控辍保学”。
7.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
8.提升管理质量:开拓思路,办好民族班。
9.搭建平台、创新载体。
10.继续抓好学校常规管理工作。
11.加强学校特色与亮点建设。
12.加快调整学校布局规划,部分乡镇集中办学模式。
13.继续支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
14.继续巩固和提升普通高中教学质量。
15.认真落实职校改制为初中。
16.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17.广泛开展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培训工作。
18.建立师德师风评价体系,推行管理新机制。
19.完管理管理机制,建立中小学校管理人员考评制度。
20.推进教师管理改革,实施“教师轮教交流轮教”试点。
21.实施本土教师培养和退休教师返聘,探索解决“教师难“。
22.创新教研模式。
23.强化督政力度,抓好督学工作。
24.加大依法行政的培训力度。
25.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专项治理。
26.认真抓好“开往春天的校车”安全运行。
27.加强党建工作。
28.认真落实“奖、贷、助、补、免”为主体的助学政策。
29.实施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
30.推进民族高中整体搬迁项目。
31.推进全县校舍安全工程。
32.完成中小学“改薄“项目仪器和图书装备。
33.加强教育和演练,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34.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抓好“三防“建设。
35.年内组织全县教育系统职工开展文体活动。
36.落实责任,严格问责。
37.加强督查,确保安全。
38.抓实细节管理,做好维稳工作。
39.加强考试和招生工作。
40.提升机关建设水平。
4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
42.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和厉行节约。
43.加强教育宣传工作。
44.加强工会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45.强化督政力度,抓好督学工作。
46.提升机关建设水平。
47.创新勤工俭学工作。
48.落实政府中心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的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教育系统部门预算共38个单位构成,三江县教育局为行政机关、下属二级机构为事业单位共37个,分别为:三江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三江县中学、三江县民族高中、三江县职业学校、三江县直机关幼儿园、三江县教育局核算中心、三江县基础研究教育教学办公室、古宜镇中心校、程村乡中心校、丹洲镇中心校、和平乡中心校、高基乡中心校、斗江镇中心校、老堡乡中心校、良口乡中心校、洋溪乡中心校、富禄乡中心校、梅林乡中心校、八江镇中心校、林溪镇中心校、独峒乡中心校、同乐乡中心校、实验学校、三江县特殊教育学校、古宜镇一中、古宜镇二中、斗江镇中学、老堡乡中学、良口乡中学、洋溪乡中学、富禄乡中学、梅林乡中学、八江乡中学、林溪乡中学、独峒乡一中、独峒乡二中、同乐乡中学。
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科教兴县的发展战略,拟订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意见,并对落实贯彻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2、拟订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招生计划,并指导各校的教育发展规划、计划的实施。 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决定和要求,负责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与实施。 4、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依法对全县各类国民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的检查与评估,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负责管理全县高中、初中、小学毕业证书发放、登记和验印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提出我县每年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管理使用县级教育经费;提出三税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费附加的使用意见。 6、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职务评聘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及培养选拔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7、负责全县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 8、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及师范类毕业生的调控调配工作。 9、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和文化艺术、青少年科技教育、国防教育以及文明学校的评估等工作;抓好全县各类学校的安全和稳定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地处理学校的突发性事件。 10、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日常工作。 11、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全县各类学校和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12、指导全县学校办学条件、现代教育手段运用、信息技术、校办产业和校园建设工作。 13、负责与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的统战工作、党团、工会、妇女和计生工作。管理局机关和局下属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奖惩、任免、教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14、贯彻执行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 15、负责普通高校考试、成人大中专招生考试、自学考试、高中阶段学生的会考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工作目标:
全县学前三年、学前一年毛入学率分别达到58%、80%以上;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6%以上,全县小学、初中年度辍学率分别控制在1%、3%以内,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88%以上;完成市下达我县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和中职招生、送生任务。以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为目标,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年攻坚行动,三年内达到从根本上解决适龄儿童“有学上”“上好学”的问题,使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达到县域基本均衡,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2.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人员情况: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2948人(学前教育30人,小学教育1680人,初中教育883,高中教育271人,其他教育9人,职校47人,特教2人,资源中心23人)。
退休人员情况:退休职工1228人。
其他人员情况:协管员200人。
学生情况:班级数1789个(高中64个,初中287个,小学1192个,职中22个,幼儿园220个含民办118个,特教4个),2017年秋季在校60364人(高中3930人,职校794人、初中18034人,小学34673人,幼教5877人含民办2990人,特教30人),其中:享受寄宿制生活补助人数15286人(初中12381人,小学2891人,特殊教育14人),随班就读人数124人。
3.单位车辆构成情况
车辆编制3辆,实有3辆。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81021079元,比上年减少21855309元,下降3.63%;总支出581021079元,比上年减少21855309元,下降3.63%。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81021079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7407864元,比上年增加86046801元,上年增长58.55%。
(1)经费拨款378498030元,同比增加85774301元,增长29.30%。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8906834元,同比增加272500元,增长3.16%,其中:
① 专项收入7200000元,同比持平;
②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621834元,同比增加270000元,增长19.97%;
③ 罚没收入(无);
④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5000元,同比增加2500元,增长3.03%;
⑤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无);
⑥其他收入(无)%。
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同比减少7000000元。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1465000元,同比增加117500元,增长8.72%;
4.转移性收入104107315元,同比减少4792300元,下降4.4%;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4107315元,同比减少4792300元,下降4.4%。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
6.上年结余收入88043900元,同比减少96227510元,下降52.22%;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结转88043900元,减少96227510元,下降52.22%.
收入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 上年结余收入增减变动大的主要原因: 2016年自治区为使我县在2017年义均顺利通过国家级评估验收,2016年比2017年多拨款1.2亿元,因此2016年结转大。2017年顺利通过义无国家级评估验收,项目进度快,资金支出力度大,则2017年结转结余少。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1021079元,其中:基本支出453034972元,占支出总预算77.97%,同比增加83935374元,增长23.07%;项目支出127986107元,占支出总预算22.03%,同比减少106790683元,下降45.4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全部为205类教育支出581021079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453034972元,占支出总预算77.97%,同比增加83935374元,增长23.07%;
①工资福利支出32774598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35%,同比增加82733319元,增长33.77%;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6420743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17%,同比增加13375731元,增长26.31%;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08154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48%,同比减少11173676元,下降15.46%。
(2)项目支出预算127986107元,占支出总预算22.03%,同比减少106790683元,下降45.49%。其中:
①经常性项目22945007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7.93%,同比增加2168627元,增长10.44%;
②一次性项目1050411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2.07%,同比减少108959310元,下降50.92%;
三、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2248311元,同比减少1137704元,下降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173895元,同比增加63680元,增长3.0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资金100000元,同比减少48270元,下降32.56%;转移性收入资金8609416元,同比减少2437634元,下降22.07%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12248311元(其中:货物类采购7248311元,服务类采购5000000元)。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500元,同比减少44500元,下降8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5500元,同比减少44500元,下降89%。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制定本部门公务接待制度。经费用途:接待各地来我局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等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98400元,同比减少24600元,下降20%。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3156922元,同比减少58360元,下降9.41%。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固定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共43992458元,其中房屋建筑物330237979元,车辆3辆共184400元,通用设备6081985元,其他资产103419893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教育系统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教育局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7710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34648元,增长11.43%。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伙食补助。
另外,教育局下属共有37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869724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3341083元,增长26.4%,全县教育系统人员新增伙食补助。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 ,金额884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840000元。具体项目如下:
(1) 教育局学校安保政府购买服务费,金额5000000元;
(2)税改转移支付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中学),金额750000元;
(3)税改转移支付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小学),金额480000元;
(4)公共财政教师公租房项目县级配套(2011-2016年)),金额2000000元:
(5)税改转移支付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小学),金额410000元
(6)地方教育附加学前教育项目--八江镇马胖幼儿园附属工程,金额200000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