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城建监察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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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收支3198410.87元,同比上年收支增加574991.30元,增长 21.92%。其中,本年部门收入3198410.87元,同比上年收支增加574991.30元,增长 21.92%;本年部门支出3198410.87元,同比上年收支增加574991.30元,增长 21.92%;主要原因是编制人数增加,县城区扩容执法任务加大。
2、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351813.92元,较2016年增加24400.40元,增加 7%,主要原因是编制人数增加。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总额40500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 0 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政府采购货物 40500 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服务 0 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
4、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单位:三江县城建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