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决算其他事项说明

来源: 县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 2017-10-21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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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6年度本部门决算总收入1496.9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88.03万元,增长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增加一个一次性项目经费(国家赔偿案件赔偿款80.59万元);(2)、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80.49万元;(3)、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收入增加;(4)、上级业务补助费增加。

  2、本年总支出1415.8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72.28万元,增长35.67 %。(1)基本支出中的人员支出885.6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73.36万元,增长24.34%,其增加原因是:①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②、人员工资、奖励标准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109.4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2.87万元,增长13.33%。(3)项目支出420.7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86.06万元,增长79.28%,增加原因:①新增一个项目经费支出80.59万元(国家赔偿案件赔偿费);②、2015年未进行采购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在今年进行采购,所以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二、行政运行经费 

  2016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800.64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32.81万元,增长4.27%。

  1、人员经费691.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9.94万元,增长2.97%,增长原因为: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大,缴费金额增多,‚增加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2、公用经费109.4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2.87万元,增长13.33%,增长原因:2015年调剂公用经费开支聘用人员工资时统计在工资福利支出的其他支出中,而2016年则统计在商品服务支出的劳务费中,所以公用经费比2015年增多。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总额69.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0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政府采购货物69.37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服务0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单位: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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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16年部门决算其他事项说明

  发布日期: 2017-10-21 19:25

来源: 县人民法院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6年度本部门决算总收入1496.9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88.03万元,增长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增加一个一次性项目经费(国家赔偿案件赔偿款80.59万元);(2)、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80.49万元;(3)、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收入增加;(4)、上级业务补助费增加。

  2、本年总支出1415.8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72.28万元,增长35.67 %。(1)基本支出中的人员支出885.6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73.36万元,增长24.34%,其增加原因是:①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②、人员工资、奖励标准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109.4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2.87万元,增长13.33%。(3)项目支出420.7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86.06万元,增长79.28%,增加原因:①新增一个项目经费支出80.59万元(国家赔偿案件赔偿费);②、2015年未进行采购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在今年进行采购,所以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二、行政运行经费 

  2016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800.64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32.81万元,增长4.27%。

  1、人员经费691.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9.94万元,增长2.97%,增长原因为: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大,缴费金额增多,‚增加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2、公用经费109.4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2.87万元,增长13.33%,增长原因:2015年调剂公用经费开支聘用人员工资时统计在工资福利支出的其他支出中,而2016年则统计在商品服务支出的劳务费中,所以公用经费比2015年增多。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总额69.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0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政府采购货物69.37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服务0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单位: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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