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10-1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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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登记、审核、征缴、管理和支付工作;

(二)建立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内控管理制度;

(四)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五)编制和执行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六)负责全县各项社会保险统计及运行分析工作;

(七)负责对各乡镇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三江县社保中心由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股及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整合而成的参公事业单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经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业务,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受理缴费单位、缴费个人的缴费申报、审核各项社会保险费,建立和管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按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保险金等工作。单位内设11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稽核风控股、档案管理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参保管理股、基金结算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和职业年金股、工伤失业保险待遇股、审核股、信息统计股12个股室。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电子表格)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17585264.26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各减少49090877.99;下降29.45%。减少原因为以下:2021年较2020年减少三名在职在编人员,相关人员经费和定额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数减少30.65%,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数较2020年减少。其中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护理费、离休人员规范性补贴2020年预算在项目中列支,2021年预算则在基本支出中列支;2020年预算列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金项目,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金从财政存量资金安排,不在预算中列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17585264.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585264.26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17585264.26元,其中:基本支出7836886.54元,占6.66%;项目支出109748377.72元,占93.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585264.26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9090877.99元,下降29.45%。减少原因为以下:2021年较2020年减少三名在职在编人员,相关人员经费和定额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数减少30.65%,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数较2020年减少。其中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护理费、离休人员规范性补贴2020年预算在项目中列支,2021年预算则在基本支出中列支;2020年预算列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金项目,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金从财政存量资金安排,不在预算中列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585264.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831991.9元,同比下降16.26%。减少原因为以下:2021年较2020年减少三名在职在编人员,相关人员经费和定额公用经费减少;2021年项目较2020减少了自治区下达机构能力建设资金及等项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金不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中列支,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列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585264.2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1319595.81元,占1.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814396.45元,占98.49%;农林水(类)支出15000元,占0.02%;住房保障(类)支出436272.00元,占0.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226467.11元,支出决算为117585264.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516512.28元,支出决算为1319595.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新增非财政拨款单位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945340.80元。其中: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预算数为0,决算数为945340.80;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数为294713.8,决算数为269363.49,完成年初预算的91.4%;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数为221798.48,决算数为104891.52,完成年初预算的47.29%;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115193298.99元,支出决算为115814396.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追加预算。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年初预算数为4413404.31,决算数为5254583.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4541.12,决算数为581275.84完成年初预算的96.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2270.56,决算数为290640.69完成年初预算的96.15%;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年初预算数为14010000,决算数为1675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6%;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年初预算数为90493083,决算数为85972896.92完成年初预算的95%;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70000,决算数为597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决算数为995000.00

3.农林水(类)年初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有两名第一书记,当年挂点村减少一名第一书记,故经费支出减半。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53405.84元,支出决算为4362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减少2名,公积金缴纳数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36886.54元,其中:

人员经费6973305.3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63581.2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400.00元,支出决算为10185.00元,完成预算97.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185元,占1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400元,支出决算为10185元,完成预算的97.93%。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0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6258886.09元,下降1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元,

十、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单位2021年绩效项目有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贴、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补贴,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的补贴共4个项目。其中,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补贴项目,已拨付49512人基础养老金县级财政补贴4890000元,保障了参保人员每月待遇补贴的发放,改善参保人员退休生活,完成绩效目标;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补贴,已拨付我县被征地农民人口800人,合计2016000元,实现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补助,完成绩效目标;2021年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项目完成缴费补贴174659人,经费1035100元,减轻居民缴费负担,促进城乡一体化形成,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成绩效目标;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的补贴1861800元,完成代缴44500人,减轻了贫困残疾人、特困人群的缴费压力,扩大了社会保障的范围,完成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3581.23元,比2020年减少57855.12元,下降6.7%,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2人,故定额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25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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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19 16:00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登记、审核、征缴、管理和支付工作;

(二)建立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内控管理制度;

(四)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五)编制和执行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六)负责全县各项社会保险统计及运行分析工作;

(七)负责对各乡镇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三江县社保中心由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股及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整合而成的参公事业单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经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业务,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受理缴费单位、缴费个人的缴费申报、审核各项社会保险费,建立和管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按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保险金等工作。单位内设11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稽核风控股、档案管理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参保管理股、基金结算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和职业年金股、工伤失业保险待遇股、审核股、信息统计股12个股室。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电子表格)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17585264.26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各减少49090877.99;下降29.45%。减少原因为以下:2021年较2020年减少三名在职在编人员,相关人员经费和定额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数减少30.65%,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数较2020年减少。其中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护理费、离休人员规范性补贴2020年预算在项目中列支,2021年预算则在基本支出中列支;2020年预算列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金项目,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金从财政存量资金安排,不在预算中列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17585264.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585264.26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17585264.26元,其中:基本支出7836886.54元,占6.66%;项目支出109748377.72元,占93.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585264.26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9090877.99元,下降29.45%。减少原因为以下:2021年较2020年减少三名在职在编人员,相关人员经费和定额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数减少30.65%,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数较2020年减少。其中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护理费、离休人员规范性补贴2020年预算在项目中列支,2021年预算则在基本支出中列支;2020年预算列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金项目,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金从财政存量资金安排,不在预算中列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585264.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831991.9元,同比下降16.26%。减少原因为以下:2021年较2020年减少三名在职在编人员,相关人员经费和定额公用经费减少;2021年项目较2020减少了自治区下达机构能力建设资金及等项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金不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中列支,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列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585264.2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1319595.81元,占1.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814396.45元,占98.49%;农林水(类)支出15000元,占0.02%;住房保障(类)支出436272.00元,占0.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226467.11元,支出决算为117585264.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516512.28元,支出决算为1319595.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新增非财政拨款单位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945340.80元。其中: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预算数为0,决算数为945340.80;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数为294713.8,决算数为269363.49,完成年初预算的91.4%;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数为221798.48,决算数为104891.52,完成年初预算的47.29%;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115193298.99元,支出决算为115814396.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追加预算。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年初预算数为4413404.31,决算数为5254583.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4541.12,决算数为581275.84完成年初预算的96.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2270.56,决算数为290640.69完成年初预算的96.15%;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年初预算数为14010000,决算数为1675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6%;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年初预算数为90493083,决算数为85972896.92完成年初预算的95%;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70000,决算数为597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决算数为995000.00

3.农林水(类)年初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有两名第一书记,当年挂点村减少一名第一书记,故经费支出减半。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53405.84元,支出决算为4362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减少2名,公积金缴纳数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36886.54元,其中:

人员经费6973305.3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63581.2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400.00元,支出决算为10185.00元,完成预算97.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185元,占1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400元,支出决算为10185元,完成预算的97.93%。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0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6258886.09元,下降1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元,

十、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单位2021年绩效项目有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贴、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补贴,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的补贴共4个项目。其中,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补贴项目,已拨付49512人基础养老金县级财政补贴4890000元,保障了参保人员每月待遇补贴的发放,改善参保人员退休生活,完成绩效目标;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补贴,已拨付我县被征地农民人口800人,合计2016000元,实现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补助,完成绩效目标;2021年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项目完成缴费补贴174659人,经费1035100元,减轻居民缴费负担,促进城乡一体化形成,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成绩效目标;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的补贴1861800元,完成代缴44500人,减轻了贫困残疾人、特困人群的缴费压力,扩大了社会保障的范围,完成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3581.23元,比2020年减少57855.12元,下降6.7%,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2人,故定额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25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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