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幼儿园 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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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幼儿园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幼儿园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县直幼儿园是学前幼儿教育事业,专为学前适龄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为家长解决后顾之忧的服务工作。极开展各项优质保育、教学创新、环境创设等教研活动评比,积极开展教学保育跟岗培训。如期完成校园教学、保育、修整工作。狠抓保育质量,提高了教学质量,提高了服务态度,进一步提高防疫、消毒、保健工作,确保了幼儿园安全卫生和健康发展。
二、机构设置
三江侗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幼儿园额预算管理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年末在职职工28人,退休职工9人,协管员3人,公益性岗位3人,临时工28人。单位员工各司其职,为学前适龄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幼儿园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电子表格)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幼儿园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支出总计6160234.82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各增加321000元;增长5%。增加原因说明,由于本年度创区级示范性幼儿园一次性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60234.82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6160234.82元,其中:基本支出4925386.65元,占80%;项目支出1234848.17,占20%;经营支出0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60234.82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38718.91元,增长4%。增加原因说明,由于本年度创区级示范性幼儿园一次性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60234.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8718.91元,同比增长4%。增加原因说明,由于本年度创区级示范性幼儿园一次性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60234.8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6160234.82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60234.82元,支出决算为6160234.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6160234.82元,支出决算为6160234.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25386.65元,其中:
人员经费4330132.7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95253.9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无支出。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