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10-25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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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三江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林业发展规划、计划,代表县政府组织实施并依法检查督促贯彻执行情况。

(2)、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和理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加强森林资源的产权管理,建立以森林资源持续利用为核心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市场和流通体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森林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3)、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工程项目的建设,对林木种苗、国有场站、集体林场、乡(镇)林业站实行管理和指导。

(4)、统筹规划安排全县林业工业,多种经营和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指导全县林业各项生产建设,并提供服务。对包括竹木生产及加工、林产化工在内的林业产业实行管理指导。

(5)、贯彻执行林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负责全县林业财务、林业专项基金的收缴管理和指导,监督全县林业系统财务工作,负责林业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吸收利用外资发展林业产业,汇编、管理全县林业统计资料,指导林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预审和编报,指导和监督林业基本建设。

(6)、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和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的编报、管理、监督;负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运输的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征用、占用林地和森林资源评估有偿使用,林地开发利用的监督。

(7)、依法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打击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征滥用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全县林区治安工作和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检疫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8)、制定本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新产品技术开发和全县科技兴林活动,组织协调并实施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训,负责对科技人员的宏观管理。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开发、山地综合开发等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10)、指导全县林业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林业宣传工作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二、机构设置

(1)、部门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三江县林业局是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县人民政府行政部门,局本部内设9个职能股室(林政稽查大队、油茶办、财务股、林政办、营林技术推广站、绿色产品公司、绿委办、林权服务中心、动植物检疫站);局下属21个基层事业单位(15个乡(镇)林管站、4个检查站、1个林科所、森林公安局)。经费供给形式: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2)、单位编制和人员情况

1.林业部门人员编制:编制228人,其中:行政8人、森林公安局23人、事业197人。

①行政编制:行政编制31人(含森林公安23人)

②全额财政事业编制:全额事业编制人员197人

(3)、机构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三江县林业局(本级)。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04人(在职205人,退休99人),其中:1)、财政全额供养在职205人(行政11人、事业174人、森林公安局20人);2)、退休99人 (行政8人、参公4人、事业74人、森林公安局13人)。临聘人员17人,其中:林改办4人、森林公安局13人。在编实有车辆12辆。

(4)、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参公、事业、森林公安局。  

  

第二部分:三江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169,718,834.57元、支出168,705,716.83元,总计338,424,551.40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80,503,581.04元、支出78,914,056.50元各增加89,215,253.53元、89,791,660.33元;分别增长110.82%、113.78%。增加原因:一是:一些重大项目均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如柳州市拨付的油茶双千计划市级配套资金1145万元、油茶产业路建设2200万元;二是人员工资、五险提高、2020年发放2019年度在职人员的综合考评奖增幅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69,718,834.57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319,634.60元;占99.18% ;上级补助收入1,399,200元,占 0.82%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68,705,716.83元,其中:基本支出 30,433,146.28元,占18.04%;项目支出138,272,570.55元,占81.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8,718,834.57元、支出168,705,716.83元,总计337,424,551.40元。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78,793,581.04元、支出78,793,581.04元,总计157,587,162.08元,各增加173,837,389.32元,增长114.12%。增加的原因是:一是增加很多重大项目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二是全局在职188人人员工资、五险提高、人均发放2019年度奖金增幅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642,531.97元,占本年支出168,705,716.83元合计的82.77%。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78,313,581.04元,增加61,328,950.93元,同比增长78.31%。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开支增加,重大项目支出加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642,531.9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4,936,842.57元,占3.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0,615.00元,占0.35%;卫生健康支出209,687.50元,占0.15 %;节能环保支出10,920.00元,占0.01%;农林水(类)支出134,510,549.16元,占96.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416,975.17元,支出决算为168,705,716.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99.85%。其中:

1、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安支出(2040299款)。年初预算为4,141,850.77元,支出决算为4,930,669.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局在职人员工资、五险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为564,577.68元,支出决算为360,6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调减)。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14,650.53元,支出决算为209,687.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减。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1,478,200元,支出决算为10,9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有所调整。

5、农林水(类)支出年初预算为77,802,696.19元,支出决算为134,510,549.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很多大的重点项目如:柳州市拨付的油茶双千计划1145.1万元、和油茶产业路2200万元等项目均没有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433,146.28元,其中:

    人员经费27,340,126.3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 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093,019.89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8,850元,支出决算为245,772元,完成预算的88.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76,188元,占71.6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9,584.00元,占28.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77,000元,支出决算为176,188元,完成预算的99.54%,减少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非必要公务出行,提倡公务出行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避免资源浪费。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本年无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6,188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9,700元,支出决算为69,584元,完成预算的99.83%,减少原因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陪同人数接待,并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元。主要用于开展外宾工作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2020 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9,584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部门检查、督查、巡查及周边各县市业务往来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开支。2020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10个、来宾1050人次。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别为28,677,102.60元。与 2019 年相比,收入48万元、支出48万元,各增加28,197,102.60元,增长587.44%。其中,支出情况为: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28,677,102.60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费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8,677,102.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8,677,102.6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 0 元。

十、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5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0%。

组织对我局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3,043万元。

  2020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我局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努力节约经费,各项工作均高质高效的完成,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严格按预算安排支付项目支出,以保障生态林管护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可靠、准确、高效的运行。我局财务部门根据三江县财政批复的年度经费预算,对日常经费加强集中管理,专项经费统一管理,既体现预算计划的权威性,又实现预算执行可靠性。着力森林资源培育,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及林业执法与监督,及时做好林业防灾减灾等,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实施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发挥林业在发展环保方面的堡垒作用,局机关较好地执行部门预算,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较好地完成本年度的各项任务,全局林业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年初设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高效的完成,项目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1)、资金使用效益高。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林业各项指标得到了增长,林农收入得到了提高;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四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其他专项工程建设资金按时拨付资金,较好地完成了当年任务目标,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林业部门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公示后反馈部分公益林管护合同存在纠纷,需调解处理后才能发放补助资金,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工作的监管和政策兑现工作有待加强;二是合同在部分仅签到村屯,发放补助时村屯按人口分配,由于人口时有变化,导致材料提交较慢,影响资金发放;三是生态效益补偿工程建设政策性强,项目林地零星分散,涉及面广,验收工作量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偏少,提交的材料不全面,验收工作开展受影响;四是农户账号修改或变动以及长期账户不动,造成发放失败,各乡镇财政所和林业站需重新进行核对,影响兑现工作;五是自查未保存的面积,主要是高速公路和高铁建设占用。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定》、国务院《“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精神,充分发挥生态保护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切实做好生态扶贫工作,推动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双赢”;二是深入基层,完善政策,加大纠纷的调处力度,使纠纷得到尽快解决,如实兑现补助资金;三是加大公益林配套资金投入,完善落实公益林管理法规政策,不断调研探索新模式,寻求新方法,通过科学有效的经营管护,实现公益林的可持续发展;四是发放农户的账号要固定不变,以免造成因发放失败而带来的麻烦;五是加强项目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成效,巩固成果,提高森林生态效益。六是理顺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存在突出的问题,确保工程健康、稳步推进。

2、2020年度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县级财政补贴项目自评得分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森林保险补贴业务政策宣传力度、透明度有待加;二是部分农户反映保险赔偿标准较低;三是保险公司部分投保业务开展存在不够规范的情况。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保险公司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与质量;二是农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应按规定将“森林保险费补贴”政策做到辖区宣传范围全覆盖,公开透明;三是适当提升农业保险赔受灾农户的保障水平。《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

3、桂湘黔三省交界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项目建设自评分97分。重点火险区综合项目的实施,我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森林防火预防及综合扑救能力得到较大提高,降低了火灾发生次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存在的问题:由于受疫情影响,加之征用土地缓慢等原因,影响项目工程实施进度,比按合同延长了交付使用时间。因投资期长,投资额较大,预计2年内才能全部完工即从2020年元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止,经验收合格付全部工程款。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强化建设质量监管,始终把工程质量摆在工程建设的首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程序,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全面落实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证建筑材料质量达标,确保建设质量安全。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进度。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按质、按期完成。

4、油茶产业路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

油茶产业路2200万元项目工程建设,补助标准:产业路12万元/公里;生产路3万元/公里,分布全县11个乡镇,修建产业路建设35条,总里程199.743公里,共兑现补助资金21,968,830元,资金兑现率达99.85%。解决沿路建档立卡贫困户2680户10899人出行难问题。

5、森林抚育补助(用于油茶造林补助)1032.1万元98分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各乡镇因技术人员少,种植地块分散,涉及千家万户,外业验收难度大,2020年验收工作滞后。二是林地资源保护压力大。公益林调整进度滞后。三江县范围内有大面积的衰老油茶和天然残次被列入公益林范围,严重制约了我县油茶产业的发展和贫困户脱贫的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一要加强项目建设指导,完善项目制度建设。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过程的监管和指导,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项目建设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培训工作。及时查找和发现在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不正常现象和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林业专项资金的高效安全运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7,561.57元,比 2019年减少401,689.92元,下降35.8%,减少的原因:油茶培训、油茶工作经费在县财政下达的油茶专项经费列支,所以定额公用经费随之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93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93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森林公安局使用);专业技术用车3辆(防火专用车,应急管理局管理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 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 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 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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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三江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10-25 17:35

来源: 县财政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三江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林业发展规划、计划,代表县政府组织实施并依法检查督促贯彻执行情况。

(2)、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和理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加强森林资源的产权管理,建立以森林资源持续利用为核心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市场和流通体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森林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3)、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工程项目的建设,对林木种苗、国有场站、集体林场、乡(镇)林业站实行管理和指导。

(4)、统筹规划安排全县林业工业,多种经营和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指导全县林业各项生产建设,并提供服务。对包括竹木生产及加工、林产化工在内的林业产业实行管理指导。

(5)、贯彻执行林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负责全县林业财务、林业专项基金的收缴管理和指导,监督全县林业系统财务工作,负责林业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吸收利用外资发展林业产业,汇编、管理全县林业统计资料,指导林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预审和编报,指导和监督林业基本建设。

(6)、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和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的编报、管理、监督;负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运输的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征用、占用林地和森林资源评估有偿使用,林地开发利用的监督。

(7)、依法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打击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征滥用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全县林区治安工作和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检疫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8)、制定本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新产品技术开发和全县科技兴林活动,组织协调并实施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训,负责对科技人员的宏观管理。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开发、山地综合开发等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10)、指导全县林业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林业宣传工作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二、机构设置

(1)、部门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三江县林业局是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县人民政府行政部门,局本部内设9个职能股室(林政稽查大队、油茶办、财务股、林政办、营林技术推广站、绿色产品公司、绿委办、林权服务中心、动植物检疫站);局下属21个基层事业单位(15个乡(镇)林管站、4个检查站、1个林科所、森林公安局)。经费供给形式: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2)、单位编制和人员情况

1.林业部门人员编制:编制228人,其中:行政8人、森林公安局23人、事业197人。

①行政编制:行政编制31人(含森林公安23人)

②全额财政事业编制:全额事业编制人员197人

(3)、机构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三江县林业局(本级)。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04人(在职205人,退休99人),其中:1)、财政全额供养在职205人(行政11人、事业174人、森林公安局20人);2)、退休99人 (行政8人、参公4人、事业74人、森林公安局13人)。临聘人员17人,其中:林改办4人、森林公安局13人。在编实有车辆12辆。

(4)、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参公、事业、森林公安局。  

  

第二部分:三江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169,718,834.57元、支出168,705,716.83元,总计338,424,551.40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80,503,581.04元、支出78,914,056.50元各增加89,215,253.53元、89,791,660.33元;分别增长110.82%、113.78%。增加原因:一是:一些重大项目均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如柳州市拨付的油茶双千计划市级配套资金1145万元、油茶产业路建设2200万元;二是人员工资、五险提高、2020年发放2019年度在职人员的综合考评奖增幅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69,718,834.57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319,634.60元;占99.18% ;上级补助收入1,399,200元,占 0.82%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68,705,716.83元,其中:基本支出 30,433,146.28元,占18.04%;项目支出138,272,570.55元,占81.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8,718,834.57元、支出168,705,716.83元,总计337,424,551.40元。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78,793,581.04元、支出78,793,581.04元,总计157,587,162.08元,各增加173,837,389.32元,增长114.12%。增加的原因是:一是增加很多重大项目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二是全局在职188人人员工资、五险提高、人均发放2019年度奖金增幅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642,531.97元,占本年支出168,705,716.83元合计的82.77%。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78,313,581.04元,增加61,328,950.93元,同比增长78.31%。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开支增加,重大项目支出加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642,531.9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4,936,842.57元,占3.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0,615.00元,占0.35%;卫生健康支出209,687.50元,占0.15 %;节能环保支出10,920.00元,占0.01%;农林水(类)支出134,510,549.16元,占96.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416,975.17元,支出决算为168,705,716.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99.85%。其中:

1、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安支出(2040299款)。年初预算为4,141,850.77元,支出决算为4,930,669.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局在职人员工资、五险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为564,577.68元,支出决算为360,6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调减)。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14,650.53元,支出决算为209,687.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减。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1,478,200元,支出决算为10,9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有所调整。

5、农林水(类)支出年初预算为77,802,696.19元,支出决算为134,510,549.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很多大的重点项目如:柳州市拨付的油茶双千计划1145.1万元、和油茶产业路2200万元等项目均没有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433,146.28元,其中:

    人员经费27,340,126.3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 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093,019.89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8,850元,支出决算为245,772元,完成预算的88.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76,188元,占71.6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9,584.00元,占28.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77,000元,支出决算为176,188元,完成预算的99.54%,减少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非必要公务出行,提倡公务出行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避免资源浪费。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本年无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6,188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9,700元,支出决算为69,584元,完成预算的99.83%,减少原因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陪同人数接待,并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元。主要用于开展外宾工作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2020 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9,584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部门检查、督查、巡查及周边各县市业务往来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开支。2020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10个、来宾1050人次。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别为28,677,102.60元。与 2019 年相比,收入48万元、支出48万元,各增加28,197,102.60元,增长587.44%。其中,支出情况为: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28,677,102.60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费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8,677,102.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8,677,102.6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 0 元。

十、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5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0%。

组织对我局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3,043万元。

  2020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我局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努力节约经费,各项工作均高质高效的完成,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严格按预算安排支付项目支出,以保障生态林管护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可靠、准确、高效的运行。我局财务部门根据三江县财政批复的年度经费预算,对日常经费加强集中管理,专项经费统一管理,既体现预算计划的权威性,又实现预算执行可靠性。着力森林资源培育,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及林业执法与监督,及时做好林业防灾减灾等,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实施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发挥林业在发展环保方面的堡垒作用,局机关较好地执行部门预算,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较好地完成本年度的各项任务,全局林业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年初设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高效的完成,项目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1)、资金使用效益高。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林业各项指标得到了增长,林农收入得到了提高;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四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其他专项工程建设资金按时拨付资金,较好地完成了当年任务目标,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林业部门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公示后反馈部分公益林管护合同存在纠纷,需调解处理后才能发放补助资金,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工作的监管和政策兑现工作有待加强;二是合同在部分仅签到村屯,发放补助时村屯按人口分配,由于人口时有变化,导致材料提交较慢,影响资金发放;三是生态效益补偿工程建设政策性强,项目林地零星分散,涉及面广,验收工作量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偏少,提交的材料不全面,验收工作开展受影响;四是农户账号修改或变动以及长期账户不动,造成发放失败,各乡镇财政所和林业站需重新进行核对,影响兑现工作;五是自查未保存的面积,主要是高速公路和高铁建设占用。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定》、国务院《“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精神,充分发挥生态保护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切实做好生态扶贫工作,推动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双赢”;二是深入基层,完善政策,加大纠纷的调处力度,使纠纷得到尽快解决,如实兑现补助资金;三是加大公益林配套资金投入,完善落实公益林管理法规政策,不断调研探索新模式,寻求新方法,通过科学有效的经营管护,实现公益林的可持续发展;四是发放农户的账号要固定不变,以免造成因发放失败而带来的麻烦;五是加强项目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成效,巩固成果,提高森林生态效益。六是理顺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存在突出的问题,确保工程健康、稳步推进。

2、2020年度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县级财政补贴项目自评得分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森林保险补贴业务政策宣传力度、透明度有待加;二是部分农户反映保险赔偿标准较低;三是保险公司部分投保业务开展存在不够规范的情况。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保险公司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与质量;二是农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应按规定将“森林保险费补贴”政策做到辖区宣传范围全覆盖,公开透明;三是适当提升农业保险赔受灾农户的保障水平。《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

3、桂湘黔三省交界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项目建设自评分97分。重点火险区综合项目的实施,我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森林防火预防及综合扑救能力得到较大提高,降低了火灾发生次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存在的问题:由于受疫情影响,加之征用土地缓慢等原因,影响项目工程实施进度,比按合同延长了交付使用时间。因投资期长,投资额较大,预计2年内才能全部完工即从2020年元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止,经验收合格付全部工程款。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强化建设质量监管,始终把工程质量摆在工程建设的首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程序,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全面落实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证建筑材料质量达标,确保建设质量安全。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进度。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按质、按期完成。

4、油茶产业路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

油茶产业路2200万元项目工程建设,补助标准:产业路12万元/公里;生产路3万元/公里,分布全县11个乡镇,修建产业路建设35条,总里程199.743公里,共兑现补助资金21,968,830元,资金兑现率达99.85%。解决沿路建档立卡贫困户2680户10899人出行难问题。

5、森林抚育补助(用于油茶造林补助)1032.1万元98分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各乡镇因技术人员少,种植地块分散,涉及千家万户,外业验收难度大,2020年验收工作滞后。二是林地资源保护压力大。公益林调整进度滞后。三江县范围内有大面积的衰老油茶和天然残次被列入公益林范围,严重制约了我县油茶产业的发展和贫困户脱贫的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一要加强项目建设指导,完善项目制度建设。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过程的监管和指导,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项目建设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培训工作。及时查找和发现在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不正常现象和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林业专项资金的高效安全运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7,561.57元,比 2019年减少401,689.92元,下降35.8%,减少的原因:油茶培训、油茶工作经费在县财政下达的油茶专项经费列支,所以定额公用经费随之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93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93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森林公安局使用);专业技术用车3辆(防火专用车,应急管理局管理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 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 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 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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