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旅游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0-11-0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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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旅游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提出全县旅游行业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旅游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旅游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

2.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旅游度假区建设。审批并监督检查全县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

3.引导旅游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研究旅游投资导向问题。

4.负责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点旅游促销活动。分析旅游市场动态并提出宣传促销对策。协助管理旅游涉外事务。负责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

5.负责全县旅游业务归口管理。负责审批申报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和其他旅游企业。负责星级饭店申报工作。指导景区家庭旅馆、餐馆、商店定点工作。组织实施旅游行业各类国家、地方标准,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游客投诉,保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6.负责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组织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网络建设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和加强宏观调控管理。指导、监督旅游安全管理,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协调旅游事故的善后处理。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旅游局内设有职能股室4个:办公室、规划发展股、市场开发股、旅游质量管理执法大队。单位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2.人员情况

(1)单位编制情况: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5人。

(2)单位人员情况:公务员6人(正科1人、副科4人,科员1),事业干部5人(事业参公干部5人)

(3)单位退休情况:行政退休1人,退休事业工人2人,事业参公退休1人。

(4)其他人员情况:县聘人员1人(司机),享受独生子女保健津贴2人(双职工)。

第二部分: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电子表格)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6333506.42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各减少19520793.76元;下降75.5%。减少原因说明: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上级资金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4721038.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21038.34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326524.92元,其中:基本支出864,602.24元,占16.23%;项目支出4,461,922.68元,占83.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21038.34元、5326524.92元。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118911.59元、18915307.18元,下降56.58%、78.03%。减少原因:上级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26524.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1%。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915307.18元,同比下降78.03%。减少原因:上级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26524.9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150306.81元,占96.7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531.66元,占1.62%;卫生健康(类)支出31037.45元,占0.58%;农林水(类)支出8000元,占0.15%; 住房保障(类)支出50649元,占0.9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26524.92元,支出决算为4826524.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19426.93元,支出决算为1419426.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 务(项)。年初预算为214048.8元,支出决算为21404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05141元,支出决算为1051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11690.08元,支出决算为2911690.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6531.66元,支出决算为86531.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1037.45元,支出决算为31037.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000元,支出决算为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0649元,支出决算为506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4,602.24元,其中:

人员经费671,737.9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92,864.3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900元,支出决算为5900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00元,占100%。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5900元,支出决算为5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900元。主要用于各市县来我县学习考察、市级各项检查工作接待。2019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5个、来宾150人次。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0元。与 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20000元,下降100%。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500000元。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旅游发展基金支出(款)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涉及预算资金1000000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附表:


2019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表



项目名称:

2019年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评价要点

目标值或目标来源

评扣分细则

分值

单位自评分

专家复核分



评分合计

45

45




共性指标评分小计

45

45

0



投入(5分)

(一)前期准备(5分)

项目决策(5分)

立项规范度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规范性和可行性情况。


1.项目设立有据可依(如有政策文件规定或自治区领导批示等),与国家、自治区、市县相关政策相符的,得4分。项目设立无依据扣2分;与国家、自治区、市县相关政策不符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2.项目具体明确,合理可行,且资金结构合理的,得2分。项目计划内容不具体或不具备可行性的,扣1分;资金结构不合理的,扣1分。

5

5






过程(40分)

(二)项目管理(12分)

项目管理制度(2分)

管理制度健全度

是否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或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办法。


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或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办法,且项目管理办法合法、合规、完整,得2分;有项目管理办法,但存在不合法、不合规、不完整等情况的,扣1分;无项目管理办法得0分。

2

2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制度执行有效度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


1.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得1分。                    2.项目招投标、建设、监理、验收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得4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5

5




项目质量控制(3分)

项目质量可控度

项目实施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


1.资金使用单位建立或具有相应的质量管控制度,且执行良好的,得2分。                                        2.区直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对项目进行检查、监控的,得1分(需提供书面文件)。

3

3




项目档案管理(2分)

项目档案齐全度

各项档案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


资金使用单位档案管理规范,各项档案资料完整的,得2分。

2

2




(三)资金管理(23分)

资金管理制度(2分)

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度

是否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并执行良好。


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且经费使用合理的,投入有保障的,得2分;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扣完为止。

2

2




资金到位率(3分)

资金到位及时率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于2017年6月底前全部到位的,得3分;于2017年6-9月底全部到位的,得2分;于2017年10月份到位的,得1分;2017年10月份以后才到位的不得分。(备注:1.项目资金为部分到位的,按资金得分情况乘以到位率计算分值。2.如另有党委、政府等关于资金到位情况的批文,从其批文。)

3

3




资金支出进度(6分)

预算支出进度

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


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2分和3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

6

6




资金支出规范性(12分)

资金分配合规度

资金分配是否合规。


1.建立或具有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分配因素进行规范的,得1分;

3





2.资金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分配的,得1分;

3




3.在规定时间报送资金分配方案的,得1分。





资金支出合规度

资金支出是否合规。


1.资金支付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得2分;发现一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扣1分,扣完为止;

6





2.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持对象等按部门预算批复的内容实施,得4分。如超范围、超标准,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6




会计核算规范度

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1.分项目规范核算得1分;分项目核算但不规范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支出未分项目核算得0分;

3





2.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良好的,得1分,没有建立财务制度得0分;

3




3.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得1分,有内控制度但未实际执行扣0.5分,无内控制度得0分。





(四)绩效评价管理(5分)

预算绩效自评管理(5分)

指标细化度

是否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项目开展自评。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项目开展自评的,得3分;未开展自评得0分。

3

3




自评材料齐全度

是否按照财政部门评价工作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项目自评材料,包括项目自评报告、评分表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等。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的项目自评材料得2分,每缺少一项扣0.5分,每迟提供一天扣0.5分,扣完为止。

2

2




续前表:2019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表


项目名称:

2019年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评价要点

目标值或目标来源

评扣分细则

分值

单位自评分

专家复核分


个性指标评分小计

#REF!

55

#REF!


产出(30分)

(五)项目产出(30分),其中:产出数量5分、产出质量5分、产出时效5分、产出成本5分。

产出数量


宣传推介会

不少于5次,

完成得2分,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2

2




宣传项目

灯箱广告投放1年,拍摄旅游宣传片1个,短信提醒服务项目1个

完成得2分,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2

2




宣传资料

文化长廊宣传1个,宣传折页制作1万份

完成得1分,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1

1



产出质量


游客数量同期比上年增长

年度游客增长量不低于5%

完成得5分,年度游客增长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5

5



产出时效


项目开展进度

年内完成各项活动

完成得5分,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5

5



产出成本


宣传推介会

22万元

完成得2分

2

2




宣传项目

68万元

完成得1分

1

1




宣传资料

9万元

完成得1分

1

1




其他

1万元

完成得1分

1

1



效果(19分)

(六)项目效果(19分)

经济效益


旅游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

增长率不低于10%

完成得10分,增长率低于10%扣1分,低于9%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10

10



社会效益


提高广西三江旅游在区内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在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10次

完成得9分,宣传次数低于10次扣1分,低于9次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9

9












满意度(6分)

(七)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


游客对三江旅游满意度

不低于80%

完成得6分,满意度低于80%扣1分,低于79%扣2分,低于78%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6

6



——









——









备注:1.自评阶段,被评价单位须按照2018年度财政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对二级指标“产出”、“效果”进行细化,补充三、四级指标。2.评价实施阶段,第三方中介机构可结合被评价单位细化的“产出”和“效果”的三、四级指标,进一步补充、修改、完善,使“产出”、“效果”指标能真实、完整、科学地反映项目绩效情况。3.表中“——”不需要填写。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三江县2019年旅游宣传促销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项目业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项目单位在提供的绩效评价材料中,项目业务方面提供的资料较少,相关的项目管理制度未提供,验收报告、技术鉴定及质量检查等资料不完善,项目管理资料的归档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2.监督管理尚有所欠缺。

资金风险规避不够,仅是按预算文件执行,对资金使用范围没有形成规范性文件,故显得不正式,无法体现出制度的权威性。

下一步改进措施

1.依据绩效目标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制度。

依据绩效目标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制度,充分重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认真研究绩效目标的确立和绩效指标的设计工作,列出具体、合理而明确的绩效指标,有利于项目考核和后期目标管理以及取得良好的项目效益。

2.扩大宣传覆盖范围。

扩大区内宣传范围,进一步宣传三江旅游的整体形象,挖掘潜在旅游人群,吸引更多游客到三江旅游。

3.规范相关资料,加强监督管理。

规避资金风险,对资金使用范围形成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各大踩线团接待经费等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4.围绕项目计划,进一步提高项目效果

加强旅游行业评价标准的研究并制订工作计划,紧密结合工作思路,逐步形成体现旅游业特点的各类评价标准。合理设置权重,构建体现相关性、重要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项目效果。

5.加强培训,提高项目单位人员绩效管理意识

一方面,加强绩效工作培训,提高受评单位人员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通过培训,让工作人员更了解绩效评价的意义、内容及过程,并积极配合绩效评价工作,使得绩效评价工作得以有效开展。另一方面,绩效评价不是目的,只是促使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的一种手段,可以让单位工作人员重视资金使用效果,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加强正面宣传,有效提升满意度。

地方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力度,用正面宣传占领网络舆论宣传阵地,提升当地舆情满意度。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监管力度,不断提升当地旅游服务质量,建设游客投诉。疏通游客投诉渠道,及时妥善处理好游客的投诉,提升当地游客投诉满意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864.33元,比 2018年减少166,510.99元,下降46.33 %,减少原因: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 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 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 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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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三江侗族自治县旅游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1-06 16:20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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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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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提出全县旅游行业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旅游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旅游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

2.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旅游度假区建设。审批并监督检查全县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

3.引导旅游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研究旅游投资导向问题。

4.负责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点旅游促销活动。分析旅游市场动态并提出宣传促销对策。协助管理旅游涉外事务。负责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

5.负责全县旅游业务归口管理。负责审批申报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和其他旅游企业。负责星级饭店申报工作。指导景区家庭旅馆、餐馆、商店定点工作。组织实施旅游行业各类国家、地方标准,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游客投诉,保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6.负责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组织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网络建设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和加强宏观调控管理。指导、监督旅游安全管理,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协调旅游事故的善后处理。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旅游局内设有职能股室4个:办公室、规划发展股、市场开发股、旅游质量管理执法大队。单位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2.人员情况

(1)单位编制情况: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5人。

(2)单位人员情况:公务员6人(正科1人、副科4人,科员1),事业干部5人(事业参公干部5人)

(3)单位退休情况:行政退休1人,退休事业工人2人,事业参公退休1人。

(4)其他人员情况:县聘人员1人(司机),享受独生子女保健津贴2人(双职工)。

第二部分: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电子表格)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6333506.42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各减少19520793.76元;下降75.5%。减少原因说明: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上级资金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4721038.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21038.34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326524.92元,其中:基本支出864,602.24元,占16.23%;项目支出4,461,922.68元,占83.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21038.34元、5326524.92元。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118911.59元、18915307.18元,下降56.58%、78.03%。减少原因:上级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26524.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1%。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915307.18元,同比下降78.03%。减少原因:上级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26524.9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150306.81元,占96.7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531.66元,占1.62%;卫生健康(类)支出31037.45元,占0.58%;农林水(类)支出8000元,占0.15%; 住房保障(类)支出50649元,占0.9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26524.92元,支出决算为4826524.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19426.93元,支出决算为1419426.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 务(项)。年初预算为214048.8元,支出决算为21404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05141元,支出决算为1051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11690.08元,支出决算为2911690.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6531.66元,支出决算为86531.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1037.45元,支出决算为31037.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000元,支出决算为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0649元,支出决算为506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4,602.24元,其中:

人员经费671,737.9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92,864.3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900元,支出决算为5900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00元,占100%。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5900元,支出决算为5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900元。主要用于各市县来我县学习考察、市级各项检查工作接待。2019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5个、来宾150人次。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0元。与 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20000元,下降100%。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500000元。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旅游发展基金支出(款)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涉及预算资金1000000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附表:


2019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表



项目名称:

2019年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评价要点

目标值或目标来源

评扣分细则

分值

单位自评分

专家复核分



评分合计

45

45




共性指标评分小计

45

45

0



投入(5分)

(一)前期准备(5分)

项目决策(5分)

立项规范度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规范性和可行性情况。


1.项目设立有据可依(如有政策文件规定或自治区领导批示等),与国家、自治区、市县相关政策相符的,得4分。项目设立无依据扣2分;与国家、自治区、市县相关政策不符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2.项目具体明确,合理可行,且资金结构合理的,得2分。项目计划内容不具体或不具备可行性的,扣1分;资金结构不合理的,扣1分。

5

5






过程(40分)

(二)项目管理(12分)

项目管理制度(2分)

管理制度健全度

是否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或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办法。


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或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办法,且项目管理办法合法、合规、完整,得2分;有项目管理办法,但存在不合法、不合规、不完整等情况的,扣1分;无项目管理办法得0分。

2

2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制度执行有效度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


1.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得1分。                    2.项目招投标、建设、监理、验收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得4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5

5




项目质量控制(3分)

项目质量可控度

项目实施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


1.资金使用单位建立或具有相应的质量管控制度,且执行良好的,得2分。                                        2.区直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对项目进行检查、监控的,得1分(需提供书面文件)。

3

3




项目档案管理(2分)

项目档案齐全度

各项档案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


资金使用单位档案管理规范,各项档案资料完整的,得2分。

2

2




(三)资金管理(23分)

资金管理制度(2分)

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度

是否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并执行良好。


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且经费使用合理的,投入有保障的,得2分;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扣完为止。

2

2




资金到位率(3分)

资金到位及时率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于2017年6月底前全部到位的,得3分;于2017年6-9月底全部到位的,得2分;于2017年10月份到位的,得1分;2017年10月份以后才到位的不得分。(备注:1.项目资金为部分到位的,按资金得分情况乘以到位率计算分值。2.如另有党委、政府等关于资金到位情况的批文,从其批文。)

3

3




资金支出进度(6分)

预算支出进度

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


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2分和3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

6

6




资金支出规范性(12分)

资金分配合规度

资金分配是否合规。


1.建立或具有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分配因素进行规范的,得1分;

3





2.资金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分配的,得1分;

3




3.在规定时间报送资金分配方案的,得1分。





资金支出合规度

资金支出是否合规。


1.资金支付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得2分;发现一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扣1分,扣完为止;

6





2.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持对象等按部门预算批复的内容实施,得4分。如超范围、超标准,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6




会计核算规范度

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1.分项目规范核算得1分;分项目核算但不规范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支出未分项目核算得0分;

3





2.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良好的,得1分,没有建立财务制度得0分;

3




3.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得1分,有内控制度但未实际执行扣0.5分,无内控制度得0分。





(四)绩效评价管理(5分)

预算绩效自评管理(5分)

指标细化度

是否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项目开展自评。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项目开展自评的,得3分;未开展自评得0分。

3

3




自评材料齐全度

是否按照财政部门评价工作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项目自评材料,包括项目自评报告、评分表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等。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的项目自评材料得2分,每缺少一项扣0.5分,每迟提供一天扣0.5分,扣完为止。

2

2




续前表:2019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表


项目名称:

2019年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评价要点

目标值或目标来源

评扣分细则

分值

单位自评分

专家复核分


个性指标评分小计

#REF!

55

#REF!


产出(30分)

(五)项目产出(30分),其中:产出数量5分、产出质量5分、产出时效5分、产出成本5分。

产出数量


宣传推介会

不少于5次,

完成得2分,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2

2




宣传项目

灯箱广告投放1年,拍摄旅游宣传片1个,短信提醒服务项目1个

完成得2分,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2

2




宣传资料

文化长廊宣传1个,宣传折页制作1万份

完成得1分,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1

1



产出质量


游客数量同期比上年增长

年度游客增长量不低于5%

完成得5分,年度游客增长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5

5



产出时效


项目开展进度

年内完成各项活动

完成得5分,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5

5



产出成本


宣传推介会

22万元

完成得2分

2

2




宣传项目

68万元

完成得1分

1

1




宣传资料

9万元

完成得1分

1

1




其他

1万元

完成得1分

1

1



效果(19分)

(六)项目效果(19分)

经济效益


旅游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

增长率不低于10%

完成得10分,增长率低于10%扣1分,低于9%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10

10



社会效益


提高广西三江旅游在区内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在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10次

完成得9分,宣传次数低于10次扣1分,低于9次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9

9












满意度(6分)

(七)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


游客对三江旅游满意度

不低于80%

完成得6分,满意度低于80%扣1分,低于79%扣2分,低于78%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6

6



——









——









备注:1.自评阶段,被评价单位须按照2018年度财政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对二级指标“产出”、“效果”进行细化,补充三、四级指标。2.评价实施阶段,第三方中介机构可结合被评价单位细化的“产出”和“效果”的三、四级指标,进一步补充、修改、完善,使“产出”、“效果”指标能真实、完整、科学地反映项目绩效情况。3.表中“——”不需要填写。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三江县2019年旅游宣传促销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项目业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项目单位在提供的绩效评价材料中,项目业务方面提供的资料较少,相关的项目管理制度未提供,验收报告、技术鉴定及质量检查等资料不完善,项目管理资料的归档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2.监督管理尚有所欠缺。

资金风险规避不够,仅是按预算文件执行,对资金使用范围没有形成规范性文件,故显得不正式,无法体现出制度的权威性。

下一步改进措施

1.依据绩效目标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制度。

依据绩效目标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制度,充分重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认真研究绩效目标的确立和绩效指标的设计工作,列出具体、合理而明确的绩效指标,有利于项目考核和后期目标管理以及取得良好的项目效益。

2.扩大宣传覆盖范围。

扩大区内宣传范围,进一步宣传三江旅游的整体形象,挖掘潜在旅游人群,吸引更多游客到三江旅游。

3.规范相关资料,加强监督管理。

规避资金风险,对资金使用范围形成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各大踩线团接待经费等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4.围绕项目计划,进一步提高项目效果

加强旅游行业评价标准的研究并制订工作计划,紧密结合工作思路,逐步形成体现旅游业特点的各类评价标准。合理设置权重,构建体现相关性、重要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项目效果。

5.加强培训,提高项目单位人员绩效管理意识

一方面,加强绩效工作培训,提高受评单位人员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通过培训,让工作人员更了解绩效评价的意义、内容及过程,并积极配合绩效评价工作,使得绩效评价工作得以有效开展。另一方面,绩效评价不是目的,只是促使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的一种手段,可以让单位工作人员重视资金使用效果,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加强正面宣传,有效提升满意度。

地方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力度,用正面宣传占领网络舆论宣传阵地,提升当地舆情满意度。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监管力度,不断提升当地旅游服务质量,建设游客投诉。疏通游客投诉渠道,及时妥善处理好游客的投诉,提升当地游客投诉满意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864.33元,比 2018年减少166,510.99元,下降46.33 %,减少原因: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 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 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 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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