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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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和县域合作经济的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 组织指导全县成员社开展为“三农”服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和有组织进入市场,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3. 监督成员社和合作经济组织单位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成员单位及企业行使管理职能。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供销合作社的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指导供销社系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4. 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协调合作社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争取扶持政策,维护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5. 承办区供销联社、市供销联社和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
组织机构和单位性质。三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主管全县基层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部门。内设职能股室4个:办公室、人事纪检股、财审资产股、综合业务股。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事业参公单位。
2.人员情况
(1)单位编制情况:行政编制3人,参公事业5个。
(2)单位人员情况:在职7人。其中:领导职务正科2人、副科3人,非领导职务副科2人。
(3)单位退休人员情况: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电子表格)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876118.65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各增加1060627.9元;增长58.43%。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2876018.65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6018.65元;占100.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76018.65元,其中:基本支出1555427.11元,占54.08%;项目支出1320691.54元,占45.92%;经营支出0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76018.65元。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60727.9元,增长58.43%。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76018.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60727.9元,同比增长58.4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根据公开表格作表述)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76018.6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070.8元,占4.56%;卫生健康(类)支出125766.18元,占 4.37%;农林水(类)支出975044元,占 33.9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1562211.67元,占 54.32% 住房保障(类)支出82026元,占 2.8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76018.65元,支出决算为2876018.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0245元,支出决算为13107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5766.18元,支出决算为125766.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农林水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750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28352.84元,支出决算为1562211.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018年绩效发放。
5.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3828.6元,支出决算为820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5427.11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9986.0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95441.0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00元,支出决算为2134元,完成预算的88.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34元,占88.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0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400元,支出决算为21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2%,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34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市供销社到本县进行供销社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督查及各县供销社相关人员到本县社进行交流等接待费用。2019 年共接待国内来批次7个、来宾55人次.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0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涉及预算资金1000000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三江县高山鱼稻再生稻收购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三江县再生稻属扶贫产业性质,其收购保底价为政府定价,高于市场价1元/斤以上;二是确保县供联公司能生存发展,更好地为三江县高山鱼稻产业服务,前几年,因收购价成本过高,而烘干、打米加工环节均在县外,销售价格偏高,市场不认可,造成产品大量积压,不得不最后低价销售,县供联公司连续为亏损状态;三是为继续稳定再生稻价格,促进村民扩大每年种植规模;四是控制高山鱼稻大米今年袋装米销售价为3.5元/斤左右,精装米销售价为4.2元/斤左右。如无奖补,袋装米成本价将达到5.31元/斤,精装米成本价将达到6.09元/斤,很难在市场中竞争销售。
1.主要经验及做法、下一步计划:
⑴. 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主动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
县供销合作社积极向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汇报,得到了县领导高度重视,在人力、物力、财力及政策上给予很大的支持。自2015年起,每年向县社安排健康食材、品牌推广、收购资金、项目建设等费用;协调原粮食局提供粮食储备库、打米加工、包装场所;每年县工会下文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在工会购买慰问品中,优先采购高山鱼稻、高山稻鱼,解决销售难的问题;支持创建三江“高山稻鱼”和“高山鱼稻”两个绿色生态品牌;县政府下达高山鱼稻产业种植指标,为供联公司营造服务“三农” 的良好环境。
⑵.高度重视社会化服务
2015年以来,县供销联社指导供联公司围绕耕、种、养、管、收、加、贮、销等生产环节,探索开展“订单式”社会化服务,2018年底,签订土地托管面积16000多亩,2019年,与36个预脱贫村、18个种粮大村签订土地托管面积21296亩,同时为确保土地托管产业的顺利发展,让农民掌握种植技术,县社利用县综合改革培训经费及科协、县工会、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县劳动保障局等单位到当地村屯举办各类培训班,几年来累计培训112期,为农户培训7100多人次。
⑶.高度重视协同作战
县供联投资有限公司高度重视与县级农合联、乡镇农合联、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协同作战。县供联投资公司以落实收购、销售、打造品牌、电子商务推广、物流配送为主订单为主;县级农合联、乡镇农合联组织收购为主;县级农合联以三江县供销综合服务中心平台进行线上线下宣传和销售,截至2019年12月,三江县电子商务销售额1725万元。通过各方的协同工作,三江县农产品购销有条不紊地运行。
总之,供联公司取得一定成绩,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柳州市供销联社的关心和支持,得益于脱贫攻坚战契机,三江县将再接再厉,努力工作,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助推打赢三江县脱贫攻坚战。
2.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计划: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将绩效评价落实到工作中,经济效益与绩效挂钩:细化工作事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导入绩效考核理念,形成习惯;重视反馈工作。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441.09元,比 2018年增加7367.64元,增长3.92%,增原因增加2018、2019年物业服务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 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 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 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