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国营牛浪坡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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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国营牛浪坡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三江侗族自治县国营牛浪坡林场是经营管理9.6万亩林地的县人民政府事业单位部门,林场本部内设12个职能股室:总场办公室 、人力资源股、生产技术股、种苗站、供销股、场工会、财务股、资源管理股、防火处纠办、牛浪坡分场、河口分场、桐叶分场。
经费供给形式: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2、单位编制和人员情况
(1)林业部门人员编制:编制125人。
全额事业编制:全额事业编制人员125人。单位在职人员情况:财政供给职工156人。
①、全额事业人员156人。(中级职称2人,助理 22人,高级工132人)。
②单位退休人员情况:退休职工226人,其中:全额事业退休职工226人
——人员分布情况
一是本单位内设12个职能部门,人员64人。其中:总场办公室6人、人力资源股3人、生产技术股5人、种苗站3人、财务股4人、供销股3人、防火处纠办3人、资源管理股3人、场工会1人、牛浪坡分场13人、河口分场8人、桐叶分场12人。
抽调在职人员 92 人
其中:
﹙一﹚乡镇人民政府(44人)
古宜镇:侯曹盛、郭建枝、黄凯声
丹洲镇:杨建平、黄雄斌、刘 雄
斗江镇:覃恩武、梁宜明、梁雪姣
林溪镇:吴兵权、王东杰、吴 勇
八江镇:梁日春、王雄辉、吴 江
独峒镇:杨成海、杨 勋、吴仁忠
程村乡:王诗荣、黄润林、侯德明
和平乡:覃世漂、覃庆亮、周秋萍
老堡乡:梁德斌、居永安
高基乡:谭刚许、覃功顺、兰友发
良口乡:叶新平、张院生、郑平生
洋溪乡:石仕新、贾可敬、叶新来
富禄乡:刘东强、张金吾、莫建新
梅林乡:石建德、杨银锋、吴必语
同乐乡:杨功堂、粟配莲、荣 春
﹙二﹚县易安办(7人)
荣美福、吴珍东、龙 玲、莫海瑞、杨德星、胡建梅 、吴坤水
县政法委(1人)
谢鼎
(三)县政府办(2人)
粟娟、吴憾
(四)县就业服务中心(4人)
韦敏兰、吴桂芳、吴院兰、吴青兰
(五)县劳动监察大队(1人 )
吴元海
(六)县河长制办公室(3人)
吴容、兰世遵、吴荣华
(七)县水上执法大队(6人)
兰美庭、李冰峰、侯力明、兰忠合、胡新春、叶续能、马云辉、侯立军
(八)洋溪水利枢纽(30人)
(九)环保局
吴纯仁
(十)森林公安
吴秀清、梁高军、谢昌勇、王秋平、莫权辉、侯丽萍
(十一)审计局
方立群、吴丽红
(十二)政管办
卢海明
(十三)信访局
梁德清、
(十四)县调处办
刘航、梁光明、吴利群
(十五)水库移民局
杨秀文、罗忠贵
(十六)民政局
杨凡妹
(十七)县残联
王桂荣、刘英莲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由林场财务股、场办公室构成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国营牛浪坡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三江侗族自治县国营牛浪坡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国营牛浪坡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年初结转和结余4176478.50元
财政拨款收入15761508.18元
农林水支出18240383.20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1697603.48元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农林水支出:1、林业事业机构基本支出15351508.18元
2、林业事业机构项目支出:410000.00元
3、其他林业支出2478875.02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林业事业机构基本支出:1、基本支出15351508.18元
2.项目支出410000.00元
四、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3321542.72元
其中:1、基本工资5135227.40元
2、津贴补贴2878142.20元
3、伙食补助费218130.00元
4、绩效工资3044190.80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73718.22元
6、职业年金缴费46590.60元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1122.50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4421.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78296.96元
其中:1、办公费44194.90元
2、印刷费998.00元
3、咨询费10000.00元
4、水费3557.00元
5、电费7995.07元
6、邮电费17545.00元
7、差旅费106679.95元
8、维护费29545.00元
9、会议费432.00元
10、培训费2050.00元
11、公务接待费23756.00元
12、福利费81197.00元
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850.00元
1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726.04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生活补助1549508.00元
2、独生子女奖励金216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总支出55606.00元
其中:
(1)因公出国(境)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850.00元
(3)公务接待费23756.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国营牛浪坡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5761508.18元,其中本年收入 15761508.18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 15761508.18 元,增长 100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15761508.18元,为自治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 15761508.18 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开始牛浪坡林场改制为全额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 2988423.51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 2988423.51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开始牛浪坡林场改制为全额财政拨款。
3.经营收入 0.00 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00 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开始牛浪坡林场改制为全额财政拨款。
4.其他收入 0.00 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开始牛浪坡林场改制为全额财政拨款。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00 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元,增长 0.00 %,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开始牛浪坡林场改制为全额财政拨款。
6.上年结转和结余 4176478.5 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元,增长 0.00 %,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开始牛浪坡林场改制为全额财政拨款。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8240383.20元,其中本年支出18240383.20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 18240383.20 元,增长 1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240383.20元:主要用于1、基本支出17830383.2元,项目支出410000.00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 18240383.20 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开始牛浪坡林场改制为全额财政拨款。
1、林业事业机构基本支出17830383.20元
2、林业事业机构项目支出410000.00元
4.结余分配 0.00 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 0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开始牛浪坡林场改制为全额财政拨款。
5.年末结转和结余1697603.45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697603.45 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开始牛浪坡林场改制为全额财政拨款。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江侗族自治县国营牛浪坡林场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8240383.2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 18240383.20 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 1783383.20 元,项目支出 410000.00元。
三江侗族自治县国营牛浪坡林场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19767674.00元,支出决算为 18240383.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7%。
3、(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19767674.00 元,支出决算为18240383.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2.27%。主要用于1、林业事业机构基本支出17830383.20元,2、林业事业机构项目支出410000.00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7830383.2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321542.72元,年初预算支出为151505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7.93%。减少原因是期间有11位职工退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478296.96元,年初预算支出为478296.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1668.5元,年初预算支出为154628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34%。增加原因是期间有11位职工退休。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三江侗族自治县国营牛浪坡林场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00 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元,增长 0.00 %。其中:基本支出 0.00 元,项目支出 0.00 元。
三江侗族自治县国营牛浪坡林场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00 元,支出决算为 .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19767674.00 元,支出决算为 18240383.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2.27 %。主要用于:(一)工资福利支出13321542.72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478296.96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1668.5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3285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23756.00元。
“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 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江侗族自治县国营牛浪坡林场机关、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0 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285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 元,购置了 0 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32850.00 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三江侗族自治县国营牛浪坡林场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32850.00 元,平均每辆 32850.00 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23756.0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次,430人次 36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0人次0 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296.96 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0 元,增长 0.00%。
比2017年增加478296.96 元,增长 100.00 %。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开始牛浪坡林场改制为全额财政拨款。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 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8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00 %。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5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1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他用车 3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指林业生产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8240383.2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组织对2018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自评为优。
共组织对林道及林场森林防火线等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元。其中,对0个项目分别委托0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达到森林维护及森林防火目标,评价为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