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征地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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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县征地办公室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三江县征地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征地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征地办公室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三江县征地三办公室是正科级县直管理单位,主要职能是完成三江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征地拆迁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一构成,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三江县征地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列出空表并在表格下方说明“XX(厅、局、办)没有XX收入,也没有XX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三江侗族自治县xxx(局、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征地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12913827.04元,其中本年收入 101749602.39 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3011950.04 元,增长41.32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101749602.39元,为自治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3011950.04 元,增长41.32 %,主要原因是征地规模增长。
2.上年结转和结余11164224.65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08615795.04元,其中本年支出108615795.04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9878142.69 元,增长58.01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33650元,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3102 元,下降24.39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5882元,主要用于:各类在编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2468.8元,增长58.72 %,主要原因是在编人数增加和缴费基数调增,社保缴费随着增长。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480.59元,主要用于:各种类在编职工医疗保险保险缴费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0918.89元,增长159.15 %,主要原因是在编人数增加和缴费基数调增,社保缴费随着增长。
4. 城乡社区支出106709773.46元,主要用于:各类征地拆迁补偿款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9254717.38元,增长58.19 %,主要原因是征地规模扩增,征地补偿款支出随之增长。
5.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61008.99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工资福利和定额公用经费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23139.62元,增长55.78 %,主要原因是在编人数增加和工资数额调整增长。
6.年末结转和结余4298032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是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6866192.65 元,减少61.5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在本年度支出一部分,剩余部分结转到下年。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江县征地办公室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906021.58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23425.31 元,增长48.61 %。其中:基本支出1906021.58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三江县征地办公室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06021.58元,支出决算为1906021.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33650元,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5882元,主要用于:各类在编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480.59元,主要用于:各种类在编职工医疗保险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四)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61008.99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工资福利和定额公用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6021.58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585841.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01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其中:
1. 办公费79015.22元
2. 电费8080.70元
3. 邮电费29620元
4. 差旅费24040.50元
5. 维修费3640元
6. 会议费2100元
7. 培训费200元
8. 公务接待费3000元
9. 劳务费1063.58元
10. 福利费9620元
11. 其他交通费用104420元
12.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5380元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三江县征地办公室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6709773.46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9254716.92 元,增长58.19 %。其中:基本支出1665189.19元,项目支出 105044584.27元。
三江县征地办公室 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06709773.46元,支出决算为106709773.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6709773.46元,支出决算为106709773.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项目支出和相关业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 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三江县征地办公室 机关、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个,累计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元,购置了0 辆公务用车。
(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元。2018年,三江县征地办公室 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元,平均每辆0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00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次,人次6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7次,人次65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0180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元,增长(降低) %。比2017年增加33744.63 元,增长11.78%。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对1 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0504.4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征地办按照财政局要求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及时报送相关自评材料。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