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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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和县域合作经济的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 组织指导全县成员社开展为“三农”服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和有组织进入市场,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3. 监督成员社和合作经济组织单位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成员单位及企业行使管理职能。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供销合作社的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指导供销社系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4. 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协调合作社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争取扶持政策,维护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5. 承办区供销联社、市供销联社和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情况
组织机构和单位性质。三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主管全县基层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部门。内设职能股室4个:办公室、人事纪检股、财审资产股、综合业务股。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事业参公单位。
2.人员情况
(1)单位编制情况:行政编制3人,参公事业5个。
(2)单位人员情况:在职7人。其中:领导职务正科2人、副科3人,非领导职务副科2人。 (3)单位退休人员情况: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815290.75元,其中本年收入1815290.75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51412.79元,增长24.0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15290.75元,为自治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51412.79元,增长24.01 %,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1项。。
2.上年结转和结余100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815290.75元,其中本年支出1815290.75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51412.79元,增长24.0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37280.00元:主要用于预发2018年绩效奖,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7,445.00 元,增长14.56%,主要原因是今年变发预发绩效奖的条件。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742.70元:主要用于追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03,595.30 元,下降83.99%,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5978.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费用,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0826.79 元,下降42.1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补助未支付成功。
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1602290.05元:主要用于供销社的机关运行经费、项目费用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78,389.88 元,增长42.5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退休人员增加、广西品牌神州行系列活动经费项目。
5.年末结转和结余100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不变。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江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5290.75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51412.79 元,增长24.01%。其中:基本支出1395564.95元,项目支出419725.8万元。
三江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815290.75元,支出决算为1815290.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37,2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预发2018年绩效奖,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变发预发绩效奖的条件。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9742.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追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4,538.00元,支出决算为55,9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4%。主要增加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大额医疗。
(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19,659.00元,支出决算为1,602,290.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3%。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项目费用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5564.95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33,967.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9%。发放2017年绩效奖、调资、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8073.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9%。订邮电费支付不成功。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523.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51%。医疗费补助未支付成功。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三江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三江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174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74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174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 次,人次5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接待区、市供销社到本县进行供销社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督查及各县供销社相关人员到本县社进行交流等接待费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073.45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6933.55元,降低16.4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比2017年增加20783.85元,增长12.42%。主要原因是:增加伙食补助。
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元。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2845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7.80%。组织对2018年度
共组织对“三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项目”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5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